明晓没有急着上前,而是先侧头看了赵世膺一眼。赵世膺会意,往后退了两步,靠在巷口的墙根下,双手抱胸,姿态依旧是那副百无聊赖的闲适,但目光却不着痕迹地扫了一圈巷子两端,确认没有旁人跟来。明晓整了整衣襟,将帽檐又压低了几分,然后迈步走到首饰摊前。
老妇人见有客来,连忙直起佝偻的腰,殷勤地招呼道:“郎君要看些什么?银簪铜簪都有,还有新到的绒花,颜色正得很,送家里的娘子最合适。”
明晓没有立刻答话,只是低头在摊子上慢慢扫了一圈,目光在那几支素面铜簪上停了一停,然后伸出手,拿起一支云头铜簪,放在掌心里端详。她的动作很慢,像是在认真挑选,嘴里随意地说道:“阿婆,这几支铜簪怎么卖?”
“十文一支,十五文两支。郎君别看便宜,这可是老铜匠亲手打的,结实耐用,江宁城里好些人家的娘子都戴老身这摊子上的簪子。”
老妇人见来了生意,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明晓将簪子翻了个面,借着夕阳的余光看了看簪尖,又用手指沿着簪身缓缓滑过,感受着上面细微的打磨痕迹。她放下这支,又拿起另一支,动作依旧是慢条斯理的,语气却比方才多了几分亲近:“阿婆的手艺实在不错。这簪子虽素,倒也雅致,我想给心上人选几件。她平日喜欢素净的,这些铜簪我挑几支。”
老妇人乐得合不拢嘴,连声说好。明晓一边挑一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抬起头来,用一种闲聊家常的语气问道:“对了,方才我好像看见有个少年郎站在阿婆摊前,可是来给心上人买簪子的?”
老妇人一听,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郎君说的是李郎君吧?那孩子倒不是给心上人买,是给他娘买的。这孩子孝顺得很,说是他娘喜欢这种。”
明晓的手在空中顿了极短的一瞬,随即便继续翻看摊上的物件,语气不变:“哦?那他倒是有心了。他买的是哪种?”
老妇人弯腰从矮桌下面的竹篮里翻出一个小布包,打开来,里面是几支还没来得及摆出来的新铜簪:“他上个月来买的一支,就是这个样式的。”
明晓从布包里拿起一支新的铜簪,在指尖转了转。这支簪子的成色比摊子上摆的那些要新得多,簪身还泛着铜料特有的淡红色光泽,没有被氧化过的暗沉痕迹。如果李念安上个月买的是同一批新簪,那支簪子应该也是这个成色。可她在后巷挖出来的那支铜簪,表面已经氧化发暗,簪身还有一道细微的弯曲。那支簪子是旧簪,不是新买的。她将新簪放回布包,又拿起摊子上一支被翻过许多次的旧簪,对着光仔细比较了两支簪子的氧化程度。旧簪的表面已经蒙了一层均匀的暗褐色,和新簪的淡红光泽截然不同。
“阿婆……”
明晓将旧簪和新簪并排放在矮桌上,语气依旧是那种不紧不慢的闲聊调子:“这几支铜簪,我全要了。不过我忽然想起来,我那心上人更偏爱旧一些的物件,说是戴着有味道。阿婆这里有没有那种被人退回来的旧簪子?或者放了很久没卖出去的老货?价钱好商量。”
老妇人愣了一下,又歪着头想了想,忽然一拍脑门:“郎君这么一说,老婆子倒想起来了。”
接着弯腰从矮桌底下拖出一个小木匣子。匣子上的漆皮已经斑驳脱落,铜搭扣也锈了半边,她掀开盖子,在一堆零碎物件里翻了好一阵,终于拈出一个小小的布包,放在摊子上小心翼翼地展开,说道:“李郎君那孩子也是不容易,自己穿得那么寒酸,还想着给他娘置办首饰。上个月他来买簪子,偏巧那天他身上实在掏不出铜钱,就拿了这对耳饰押在老婆子这儿,说等攒够了钱就来赎。可这都快两个月了,也不见他来赎。老婆子瞧着这对耳饰也不像是便宜货,也不敢拿出来卖,就一直替他收着。郎君既要旧的,不妨看看这个,若是中意,老婆子便做主让给郎君了,回头李郎君来赎,老婆子把钱还他便是。”
布包里躺着一对耳饰。
明晓的目光落在上面,眉头几不可察地微微一蹙。那是银丝编成的梅花,五瓣舒展,瓣尖微卷,花心处各嵌一粒绿豆大的南珠。珠子虽小,光泽却极温润,在薄暮的余光里泛着浅浅的珠晕,不是上等货色,却也绝不是地摊上能见到的廉价品。银丝极细,编织的纹路规整匀净,每一瓣的弧度都如出一辙,显然出自手艺精熟的银匠之手。耳饰的背面焊着一小片银托,托面上錾着一行极细的款识,磨损得有些模糊,但还能依稀辨出“金陵”二字。
这对耳饰几乎没有佩戴过的痕迹,银丝没有氧化发暗,南珠的光泽也未被肌肤的油脂浸润过,像是从银楼里买出来之后就再没有碰过。
明晓将耳饰托在掌心里,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翻了好几番。
她见过孟元。孟元头上都只束着一块蓝布帕子,鬓边没有簪花发饰,耳垂上也没有挂任何东西,耳垂光洁完整,甚至连耳洞都没有。那么这对银丝南珠耳饰,会是孟元的东西吗?
那李念安为什么要拿一对不属于他娘的耳饰来抵押?
这对耳饰成色极新,银丝编织的技法精细,光是那一对南珠就值不少铜钱,少说也要一贯钱以上。
李念安连一件合身的府学制服都买不起,袖口磨得起了毛边,书卷是用麻线自己装订的抄本,这样一个连衣食都难以周全的少年,手里怎么会有如此精致的耳饰?
更蹊跷的是,他如果急需用钱,大可以去当铺把耳饰当掉,换一笔现钱。江宁城里的当铺少说也有十几家,随便找一家就能当出几百文铜钱,足够他交一季束修、买几身合体衣裳、甚至给他娘买几十支新铜簪。可他没有去当铺,偏要把这对耳饰抵押给一个街边摆摊的老妇人,换一支不值钱的铜簪。
去当铺要登记姓名和住址,要留档备查。这对耳饰若来路不正,一旦被当铺记录在案,耳饰的原主人追查起来,典当记录就是一条明晃晃的线索。而押给首饰摊的老妇人,不用登记,不用留名,只要摊主记性不好或者哪天收摊不干了,这对耳饰就永远沉在了木匣子底下。这不是抵押,这是在灭迹。
他把耳饰押在这里,换走了一支铜簪,那支铜簪,会不会就是悦来客栈后巷积雪里挖出来的那支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