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如今的局势已经几乎明了。
骏马王庭被吞并,金狼王庭一跃成为了草原第一大势力,而雄鹰王庭内乱,这就使得传承了几百年的雄鹰王庭已经到了土崩瓦解的边缘。
没过几天,三千雪狼卫便护送着千妤公主回到了金狼王庭,并且带会了雄鹰王的意思。
他愿意归降,但是前提是……
穆萧萧要帮助他治病,哪怕多活三年五载也好!
最主要的是,他要在归降后半年之内看到雷督与千妤结婚!
并让金狼王承诺,十年之内传位给雷督!
一切都在穆萧萧的意料之中。
金狼王拿道信后并没有表态,十年对于他来说不算短,也不算长,那时候他已经过了花甲之年,也不该贪恋这个王位了。
可是他却还是足足思考了三天,才最终下定决心答应了雄鹰王!
半个月后,陈惜命与雷督亲自率领大军杀向了雄鹰王庭,与雄鹰王里应外合,将所有所谓的叛军都击散打败。
雄鹰王那些儿子则被陈惜命直接抓回了金狼王庭,交给了金狼王。
至此,草原一统!
穆萧萧完成了她的承诺,帮助金狼王将金狼旗插遍了草原的每一个角落。
从这一天开始,金狼王庭便彻底统治了这一片广袤之地。
金狼王庭牢房之中。
雷督席地而坐,面前放着大块的牛羊肉,和整坛的酒。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魁梧的男子,男子头上还带着血迹,身上缠着绷带。
“尝尝,你会喜欢的。”雷督将酒坛里的酒倒进了大海碗中。
金皓瞥了一眼酒,然后笑着问:“这是断头酒吗?还是说你是来示威的?”
苦笑一声,金皓道:“我承认我败了,败得彻彻底底,我曾经以为只要我付出全部就会感动她,可惜最后她竟然还是对你一见倾心。”
雷督拿起酒碗自己先喝了一大口然后说:“不,其实你是感动了她的,只不过爱情和感动从来都是两回事。”
“呵呵呵……”金皓苦笑了两声说:“你比我活得明白,我于你而言简直是个笑话。”
说着话金皓仰头将一大碗酒都一饮而尽,随后瞪大了眼睛,看着雷督,眼中泛红道:“谢谢,谢谢,谢谢。”
他接连说了三个谢谢。
雷督笑着摇了摇头说:“是我该谢谢你,替我守护了那么久千妤。”
金皓晃着手里的酒碗说:“我还是要谢谢你的,我以为我这辈子都尝不到这个味道了,乐羊的金叶竹,这是当年我最喜欢的酒。”
“也是我父亲最喜欢的酒,可惜从我来了草原,就再也没有陪他喝过金叶竹了,呵呵呵……”
说到此处金皓忽然哽咽起来,然后一边笑着一边流泪道:“这是我魂牵梦绕的味道,是故土的味道,人言故土难离,若不是……呵呵呵呵呵……”
雷督看着泣不成声的金皓说:“所以我尊重你,我承认是我抢了你的爱人,不过爱情这东西哪有对错可言。”
“直到现在,也许我都没有你更爱千妤,可是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金皓猛地将酒碗摔在了地上,怒吼道:“去他妈的冥冥之中!”
雷督也不恼,又给金皓递过去了一个酒碗,然后叹道:“我承认,过去我不如你,但是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比你更爱她!”
金皓垂着头,像是一个落败的公鸡,等待着主人家的宰割。
伸手给自己倒了一碗酒,饮下长叹:“最不醉人人自醉……”
金皓眼角的泪水不断地滴落,最后缓缓述说起来,因为他知道有些话不说便再也没机会说了。
“我自小便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十七岁那年从军,随着魏将军一路拼杀,二十五岁那年已经魏将军手下最被器重的将领。”
“可以说我风光无限,前途无量,我父亲母亲都在乐羊,一家人其乐融融,等我再找一个妻子,生个孩子,这辈子也就算是圆满了……”
饮了一大口酒,金皓叹道:“也许是因为那二十几年来一直都在过着稳扎稳打的日子,我渴望一个令我冲动到无法自拔的女孩。”
“少了那股冲动,我都看不上眼,所以那些年来来去去无数女孩,我都没有娶一个。”
“呵呵,直到我二十六那一年,家里催着我结婚,我找了一个我不知道是喜欢还是不喜欢的姑娘。”
“她很贤惠……很贤惠……贤惠到我觉得我自己不配……”
“可是就在婚礼的前两天,我偏偏遇到了去乐羊出使的千妤……”
金皓忽然问雷督:“世子殿下,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雷督不语。
金皓笑道:“你觉得我幼稚,我看到千妤的瞬间便惊讶地发现,她就是那个我苦苦追寻的人!”
“当时我心中就有这种想法,若是不能与千妤在一起,这辈子都仿佛白活了。”
“呵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
金皓忽然仰天大笑。
“我没想到我会如此疯狂,我抛弃了马上要大婚的未婚妻,留下来孤苦伶仃的父母,背弃了我的祖国,背弃了我的将军!”
“背弃了我的袍泽,我不顾一切地来到了这片连酒都酸的草原之上!”
“做了他妈的狗屁第一将军!”
“将我手中的兵刃对准了昔日的袍泽……”
金皓忽然大哭,然后一把拉着雷督问:“你知道我离开的那天晚上,我爹和我说什么吗?”
雷督被金皓拉着胳膊,他能感受到金皓的痛苦,因为他很用力,就连雷督都觉得手臂发酸。
“他和我说……皓儿,去追你想追的明天,人活一辈子总要有几次奋不顾身,死之前才不会因为遗憾而闭不上眼睛……”
雷督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知道我母亲和我说什么吗?她说家里不用我管,他们不用我管,他们不想拖着我……然后我就信以为真地真的留下了他们……”
金皓哭得面目狰狞,哭不得,笑不出……如地狱恶鬼一般不知表情几何。
拿起酒坛直接灌下酒,金皓满身满脸都是酒液,望着远方道:“我以为我为她奋不顾身,为她放弃了这么多,她总能被我感动吧……”
“可是她最后还是选择了你,原来爱情真的强求不来,爱而不得比死还难受……”
金皓因为千妤将自己的过往和退路都切得一干二净,不可谓不痴情。
可是千妤就错了吗?
有人说爱情可以后来慢慢培养,人过一辈子,最后归根结底是要靠细水长流。
可是若是这条小溪不是自己想踏进的那条小溪,就算这溪流清澈见底,也总能看到沙子……
偏偏你又无法对那颗细小到微乎其微的砂砾视而不见。
所以若是有可能,该把余生奉献给真正的爱情,而不是“我觉得幸福”。
金皓其实是见过千妤的容貌的,那时候千妤的尸毒还没有发作,但是同样的,后来千妤的样子其实金皓也知道。
所以如果金皓是见色起意,但是后来确实真的爱到无法自拔。
话说话来,谁不是见色起意呢?
雷督也有些哽咽,深吸了一口气说:“千妤让我转告你,谢谢你这些年一直深爱着她,只是也许有缘无分吧……”
“没了?”金皓低着头问,声音沙哑得就像是深秋吹落最后一片叶子的那阵风。
雷督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没了。”
“呵呵呵呵呵,谢谢?”金皓说了一句,只不过这“谢谢”确实问句。
谢谢这两个字最直白,却也最伤人,如剔骨的刀……
雷督起身,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金皓忽然道:“等一下,以后你……我就把千妤交给你了,一定一定要让她幸福啊……”
雷督没有回头,点了点头说:“一定,我发誓,如违此誓,苍天弃之,轮回不得……”
“好……”
终于雷督完全关上了大帐的门,忽然听到了帐内酒坛摔碎的声音。
一个时辰后,有人回报,金皓用酒坛碎片割碎了自己的喉咙……
他死的时候没有闭眼。
如金皓远在乐羊的老父亲所说。
人活一辈子总要有几次奋不顾身,死之前才不会因为遗憾而闭不上眼睛……
金皓为了爱情选择了奋不顾身,可是他终究还是没有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