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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桀最终把吴濑赶出了他的房子。

因为他想图个清静。

吴濑走之前还骂骂咧咧的,说壬桀没人性。

?

当吴违看见弟弟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时,他突然有些后悔。

自己当初是不是有点多管闲事了?

秋玲口中的结婚对象,其实并不存在。她跟吴违做了交易,她会离开吴濑,但是吴违必须给她一大笔钱。

秋玲打算去临城开间铺子,试着自己做生意,当然,这其中少不了吴违的“倾囊相助”。

两个人的嘴都很严,半点消息都没走漏,吴濑全程被他们蒙在鼓里。吴违负责护送秋玲出城,一路上,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原本僵硬的关系倒也缓和了一些。

从挑地段,再到联系房东看房子,签合同,来来回回花了不少时间。吴违担心秋玲一个姑娘没办法应对,于是干脆全程陪同。

两人的“革命友谊”在此期间又得到了升华。

从相看两厌变成了……暂且能同桌吃饭。

顺带一提,由于吴濑当时发酒疯打人,吴违也在场,却并未进行阻拦,他也被一并停职了。

秋玲带了行李,吴违没有。毕竟留在这里,本来不在他的计划内。

他天天穿着同一件深色的旧袄子,秋玲劝他去买件新的穿穿,但他舍不得花这个钱。

冬天不容易出汗,袄子也不会穿几天就臭了。他便一直凑合着,心想等事情一办完,他就回去。

谁料淋了雨,袄子湿了,人也跟着病倒了。

这位昔日里总对秋玲“横眉冷对”的吴家哥哥,病了之后就像个不会说话的布娃娃,不仅没了神气,还可以任人摆布。

她用手贴他的额头,他不反抗。她把他那身脏衣服扒拉下来,他不反抗。她用湿毛巾给他擦身子,他依旧不反抗。

绝对是烧糊涂了。

秋玲自掏腰包,给吴违买了药,还是最苦的那种。毕竟“良药苦口”嘛。

“吴违,起来喝药了。”

他们目前租住在旅馆里,两个房间是相邻的。自从吴违病倒后,秋玲就扛起了照顾他的重担。

“咳、咳。”吴违今天的意识还算清醒,可以坐起来自己喝药了。

秋玲不等他接碗,熟门熟路的坐在床边,用勺子舀了勺黑乎乎的药汤,喂到他嘴边,轻声催促道,“快喝。”

吴违皱皱鼻子,他不太喜欢这难闻的药味,但也没多说什么,一口气全闷了。

“麻烦你了。咳咳……铺子的事还顺利吧?”

他注意到秋玲今天特意描了眉毛,口脂的颜色也比平日里的艳一些,眼睛亮晶晶的,像是发生了什么好事。

“嗯,招到了一个手艺不错的老师傅,他原先是在福城大饭店烧菜的,我尝了下他炒的几道菜,口味确实好。对了,他身边还带着个小孙女,瞧着怪可爱的。他说不要工钱,让我给他们爷孙俩一个落脚的地方就成。”

秋玲讲话时是轻声细语的,会低头摆弄着自己的指甲,她偶尔抬眸看一眼吴违,翘起嘴角,像只骄傲的小孔雀。

“我当然不可能让他们白干活,工钱肯定还是照发的。咱那个铺子后面不是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嘛?回头收拾一下,正好让他们住进去。”

她冲吴违扬扬下巴,仿佛在求夸奖。

看吧,她真可是一个善良又热心肠的好老板。

吴违似是有些看入了迷,他鬼使神差的伸出手,在秋玲的脑袋上轻轻拍了拍。他不太擅长做这种事,动作木楞得像个机器人。

“你真厉害。”他真心这样想。

竟然这么快就招到伙计了。

“那是自然。”秋玲笑道,她没什么男女大防的概念。之前一直混迹在风月场上,对男性的触碰早已习以为常。

她起身,整理了一下旗袍坐皱的地方,接着拿起自己的小挎包。

“我先回隔壁睡一会儿,晚点再来看你。”

“嗯。”吴违躺在床上,目送她离开。

?

雨还在下,不紧不慢,把整条街浇得透亮又灰暗。

“号外!号外!城南首富郁家大小姐郁绮风,昨夜在陆公馆连开三枪,陆二爷当场殒命!”

报童手中高举着报纸,街头巷尾的来回奔跑,嗓音洪亮。

“案犯现已畏罪潜逃,去向不明。凡有知悉该犯郁绮风下落者,速报侦缉队,赏金现洋一千元!”

“如敢窝藏包庇、知情不报,一经查出,与案犯同罪论处,绝不宽贷!”

小孩的声音被风卷走半截,落在水洼里。

路人照旧走。

一个穿着深青丝绒旗袍的女人撑着油纸伞,步子没顿,眼皮都没抬。

伞面上的红梅被雨水打得发暗,她另一只手把怀里抱的包袱往紧里拢了拢,高跟鞋踩过弄堂口的积水,咔哒咔哒,拐进巷子里就没了影。

?

每月初三,壬桀都要去一趟丹桂戏园。

二楼最里头的那间包厢,是专门留给他的。不管做什么事,他都更喜欢一个人。

他靠在椅背上,一条腿搭着另一条,手指在扶手上轻轻叩着板眼。茶盏搁在旁边小几上,碧螺春凉了也没动。戏园子里暖气不够,他大氅没脱,两只手缩在袖筒里,偶尔伸出来端一下茶。

一个伙计轻轻叩了门,“爷,外头有个姓吴的长官想见您,他说是您的朋友。”

“叫他滚。”

壬桀现在没功夫搭理失了心智的蠢货。

“是、是!”那伙计立马退下了。

话音刚落下,楼下池座里,枪响了。

“砰——砰——砰——”连着三声响。

胡琴断了一根弦,那声儿尖厉地翘上去,又塌下来。满园子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前头池座里已经炸了。

壬桀坐在二楼包厢里,手里的茶盏刚端到嘴边,茶水晃了一下,溅在手背上,他没擦。

眼睛往楼下看去。

池座第七排,靠近过道的位置。穿着深青丝绒旗袍的女人站在那儿,右手举着枪,手臂绷得笔直,枪口还冒着烟。她面前,一个唱花旦的戏子仰在椅背上,脸上涂的胭脂被血洇开了,红上加红,分不清那块是真的。

女人没跑。

像是察觉到了他的视线,她抬头,往二楼看。

包厢的栏杆是镂空的木雕,壬桀坐在暗处,戏台的光是从前面打过来的,他的脸应该在阴影里。但她还是看见了他。

视线撞上了。

就一瞬。

而后,楼下响起了吴濑的叫喊声,“都别动!”

显然,这是一场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刺杀。

吴濑只是来找壬桀的时候碰巧路过,即便他整日醉生梦死的,但在关键时刻,身体还是有了本能的反应。

他一只手撑着前排椅背,整个人翻过两排座位跳了下去。

其他人纷纷让开,有些胆小的,正抱着头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你给老子站住!”

吴濑朝那个女人扑过去,他没带家伙,只能徒手抓人。

郁绮风站在原地,枪垂于身侧,看着对方扑过来,面色如常,眼底透露出了一丝不屑,像是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吴濑的手指尖几乎快要碰到她旗袍的袖口时,她却忽然利落从容地侧身半步。

男人的手从郁绮风的袖子上滑了过去,抓了个空。他收不住势,整个人撞在了门框上,肩膀咚一声闷响。

操!

他在心里骂道,早知道会这样,就不喝这么多的酒了。

郁绮风抬起手臂,漆黑的枪口直指向了吴濑。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