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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四 酒谋对于郊肆恶 鬼对案杨化借尸

有诗写道:“从来人死魂不散,况复生前有宿冤!试看鬼能为活证,始知明晦一般天。”这句话意在说明,人死后魂魄不会消散,尤其是那些生前含冤而死的人,其冤魂更难平息。接下来讲述的故事,便能印证这一点。

在山东,有一位不知名的农夫,因耕地时不小心侵犯了邻人的墓道,与邻人发生争执。争吵中,农夫言辞激烈,惹怒了邻人,结果遭到邻人毒打,当场身亡。农夫的家人悲愤不已,将邻人告到官府。经过验尸,发现农夫身上有致命重伤,官府因此判邻人死刑。一年后的一天,农夫右邻家中刚出生的孩子,刚学会说话,就开始讲述前世之事。孩子说:“我是那个被打死的耕者。死后到了阴司,阴司怜悯我无罪却被误杀,便让我重生。但我的尸首已经毁坏,于是让我就近托生为右邻之子,还命两个鬼差送我到右邻屋外。我看到一个妇人躺在床上即将生产,鬼差说:‘这就是你的母亲,从囟门进去!’说完他们就离开了。鬼差在外面没听到孩子哭声,又返回查看,说我‘走了,走了’。当时我躲在衣架下,被鬼差找到,再次送入囟门,随后就出生了。”孩子清晰地讲述着前世的种种经历,无一遗漏,还能准确辨认出自己生前耕地的地界。围观的人和孩子的父母,都清楚这是耕者转世重生,纷纷感叹此事奇异。消息传到狱中,那位因打死耕者而抵罪的邻人,立即向官府申诉:“我杀了耕者,所以被判死罪。如今耕者已经重生,我也应该获得生路。不然,死者能重生,生者却要死,我这一死是为了抵谁的命呢?”官府看到这份奇特的诉状,将之前案件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原告、被告、证人、邻居等都传唤来询问,众人异口同声地证实孩子确实是耕者重生,又询问孩子,孩子的回答也准确无误。虽然官府最终判决:“一命抵一命,岂能因死者重生而赦免凶手?”没有批准邻人的申诉,但内心也深感震惊。由此可见,人的身体由“四大”(地、水、火、风)假合而成,肉身终有消亡之时,而灵魂却长存不灭,更何况那些含冤而死的魂魄,又怎会轻易消散呢?

在明朝嘉靖年间,还有一桩离奇之事。山东有个叫丁戍的人,前往北京游历,途中结识了一位壮士,名叫卢疆。两人意气相投,性格契合,遂结拜为兄弟。不久后,卢疆因盗窃被捕入狱。丁戍前往狱中探望,卢疆对他说:“我不幸犯罪,无人搭救。承蒙兄弟平日关照,有几句心里话想对你说。”丁戍回应:“承蒙不弃,若有需要帮忙的,我一定尽心尽力。”卢疆说:“有兄弟这句话,我死也瞑目了。我藏有一千多两白银在某处,兄弟可去取出,想办法救我出狱。若实在无法出狱,只求兄弟照顾我在狱中的衣食,别让我缺吃少穿。我死后,其余财物任凭兄弟处置,我就托付这些,再无他言。”说罢,泪如雨下。丁戍安慰道:“兄弟放心,我一定尽力相救。”随后两人珍重道别。

俗话说:“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世心。”人心本善,但面对钱财诱惑时,往往会改变。丁戍起初答应卢疆时,确实是真心实意,可当他按照卢疆所说的地方,取到千金后,想法就变了:“没想到他真的是盗贼,积攒了这么多财物。这笔财富落在我手里,足够我下半世享用,也算是一场小富贵。反正都是不义之财,他能拿,我也能拿,不算罪过。既然到手了,何必再救他?”又转念一想:“如果不救他,他要是让人来问我,我无法推脱。惹急了,他万一供出我,我这钱也拿不安稳。不如一不做二不休,除掉他,省得麻烦。”一念之差,让丁戍走上了歪路。他与狱吏串通,给了狱吏三十两银子,设计害死了卢疆。从此,丁戍白白得到千金,又无人知晓钱财来历,便在北京逍遥自在地生活了三年,花掉了七八百两。后来,他乘船沿潞河返乡。

在船上,丁戍与同船的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突然跌倒在地。片刻后,他爬起来,双目圆睁,大声喝道:“我乃北京大盗卢疆!丁戍你这丧尽天良的东西!拿了我的千金,还害我性命,今天你必须偿还!”同船的人见他说话的语气与之前截然不同,还说出这番话,立刻明白丁戍做了负心之事,是卢疆的冤魂前来索命。众人惊恐万分,纷纷跪拜,求情道:“丁戍做了错事,害了好汉,可与我们无关。如果好汉在这船上索命,杀了丁戍,我们同船的人也脱不了干系,要吃官司的。还望好汉息怒!等我们上岸后,任凭好汉处置他。”只见丁戍口中发出卢疆的声音,说道:“罢了,罢了。我先去他家等他!”说完,再次倒地。过了一会儿,丁戍苏醒过来,众人询问刚才发生的事,他却一无所知。众人也不戳破,各自在沿途上岸离开了。

丁戍到家三天后,突然大叫起来,又说起在船上的那些话。家人正感到惊讶,他突然拿起铁锤,拼命敲打自己的牙齿。家人急忙上前抱住他,夺下铁锤。他又跑去拿菜刀,对着自己胸口乱砍,家人再次夺下凶器。手中没了工具,他就用手指抠挖自己的双眼,眼珠都被抠了出来,满脸是血。家人惊慌失措,大声呼喊,街上的人听到动静,纷纷跑进来看热闹,消息很快传开,前来围观的人把街道挤得水泄不通。之前和丁戍同船回来的人,也有好事者跑来打听消息,正好看到这一幕。只见丁戍一边自残,一边用卢疆的口吻大声叫骂。有胆大的人上前问道:“这事过去几年了?”借丁戍之口的卢疆魂魄答道:“三年了。”那人又问:“你既然有冤要报,又如此有灵,为何等了三年才动手?”卢疆的魂魄回答:“我之前被关在狱中,无法报仇;近来遇到大赦,才得以出来。”说完继续殴打丁戍,直到丁戍气绝身亡,卢疆的魂魄才消失不见。当时正值隆庆改元大赦天下,由此可知,狱中的鬼魂也和阳间一样,遇赦才能出来,从而报仇雪恨,可见阴阳之间的道理是相通的。

以上讲述的这两段故事,都在说明一个道理:世上有些人做了亏心事,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又觉得死无对证,事情就能了结。殊不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善恶终有报应。不管是转世说出前生事,还是附身索命,都表明人死后魂魄未散,那些生前的冤屈,终会得到昭雪。这些事虽然看似离奇,但在古往今来的记载中并不少见。而接下来要讲的这个故事,更加奇特,被人害命的冤魂附在尸体上诉说冤情,成为活生生的证据,历经多个衙门,经过漫长的审理,才最终结案,实在是世间罕见。

故事发生在山东即墨县干家庄,有个叫于大郊的人,出身军籍。干家本户有一个兴州右屯卫的祖军名额,当时在那里当兵的叫于守宗。这个军籍是祖上洪武年间传下来的,虽然由嫡亲一脉承担入伍,但全族的人都要帮他筹集银两,作为“军装盘缠”,并约定几年收取一次,这是由来已久的规矩。万历二十一年,于守宗在卫所,需要派人回祖籍讨要这笔钱粮。他有个家丁叫杨化,是蓟镇人,为人性格耿直,还曾去过即墨县几次,于是于守宗就派他前往。杨化告别妻子,骑着自己养的一头跛脚驴,一路奔波,来到即墨,直接住在于大郊家中。他开始到各家去收取钱粮,按照家族支系分派,有的给几分,有的给几钱,零零散散地收了起来,先凑了二两八钱,放在身边。正月二十六日这天,于大郊找到杨化,说:“今天鳌山卫有集市,特别热闹,我想去逛逛,你也一起去吧。”杨化觉得在家里也闲着,便答应下来,把装钱的缠袋系在腰间,骑着驴和于大郊一同前往鳌山卫。谁能想到,这一去,竟让一位边关壮士含冤而死,也让一个普通村姑卷入离奇事件。正所谓:“猪羊入屠户之家,一步步来寻死路。”

杨化和于大郊来到鳌山集上,逛了一会儿后,杨化觉得肚子饿了,便对大郊说:“咱们去酒店喝碗烧刀子吧。”于大郊一听,就拉着他来到卫城内一家名叫尹三家的酒家。山东的酒店没什么精致菜肴下酒,不过是两碟大蒜、几个馍馍。杨化是北边穷苦出身的军汉,就好烧刀子这一口。尹三家的黄烧酒在当地出了名的烈,正对他的胃口,他便大碗大碗地筛酒喝。于大郊在一旁不停相劝,杨化很快就被灌得酩酊大醉。

天色渐晚,杨化浑身发软,连路都走不了。于大郊费了好大劲才把他扶上驴背,又伸手搀着他赶路。杨化骑在驴上,东倒西歪,好几次差点摔下来。走到卫北石桥子沟时,杨化一阵迷糊,喊了声“呵呀!”就从驴背上翻了下来。于大郊见状说道:“这驴骑不得了,先在这儿睡会儿再走吧。”杨化一头栽倒在草坡上,不省人事,鼾声如雷,沉沉睡去。

原来,于大郊看到杨化零零散散收了不少银子,虽然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但心里已经起了贪念,盘算着如何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他仗着杨化是个孤身一人的穷军汉,人生地不熟,料定没人知道他的行踪。而且族里的人都怕被杨化纠缠,巴不得他早点离开,就算杨化不见了,大家也都省事,肯定没人会追问。这样一来,这笔银子不就白白落入自己口袋了?所以才故意用烈酒把杨化灌醉。

杨化睡了一个更次,于大郊就一直在旁边等着。要是换作心软的人,就算想谋夺银子,趁杨化酒醉,从他腰里摸了钱悄悄溜走,等杨化醒来,也只会以为是自己喝醉弄丢了。就算怀疑于大郊,没凭没据的,于大郊也能抵赖,事情也好解决。可北方人性格强硬,做事讲究一不做二不休,向来是先动手再做打算。哪怕是抢夺银钱不多、只图路人衣帽的小毛贼,也必定要先取人性命,再动手搜刮财物。当地的风俗如此,人们的心性也是这般,在他们眼里,害人性命就像掐死一只虱子,根本不当回事。

当晚,于大郊见杨化昏睡不醒,四周又没有旁人,便解下杨化驴子上的缰绳,打了个绳结,套在杨化的脖子上。他摘下杨化的帽子,塞进杨化嘴里,一只脚踩住杨化的脸,双手用力一扯缰绳。可怜杨化一个穷苦军汉,能有多少银子,就这样不明不白丢了性命!

于大郊伸手探了探杨化的鼻息,确认他没了气,便从他腰间搜出之前收的银子,连同装钱的缠袋一起缠在自己腰上。他又寻思:“尸首放在这儿,天亮被人发现就麻烦了。”于是抱起杨化的尸体,驮在驴背上,赶到海边。在离于家庄三里远的地方,“扑通”一声,把尸体扔进了海里。

牵驴往回走的路上,于大郊又想:“这是杨化的驴,要是被人认出来,我把驴留在家里,肯定有人问起,不好遮掩,还是扔了吧。”他便把驴赶到黄铺舍的漫坡上,松开缰绳,任由它自己跑了。那驴没了束缚,自在地在坡上打滚,第二天也不知被谁牵走了。当夜,于大郊悄悄回了家,神不知鬼不觉。

到了二月初八,杨化已经死了十二天。于大郊做梦都以为杨化的尸体早被海浪冲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可谁能想到,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那具尸体随着潮水涨落,漂了好些日子,竟在一夜之间顺着潮水逆流而上,正好停在了于家庄本社的海边,不再移动。本社的保正于良等人发现后,立刻将此事上报给即墨县。

即墨县的李知县得知有具海潮冲来的尸体,既不知道死者是什么人,也不清楚他为何落水,个中缘由难以查明。而且死者颈上还有绳痕,显然是含冤而死。李知县除了责令地方妥善收存尸体,同时派人四处访查凶手。此外,他还斋戒沐浴,前往城隍庙虔诚祈祷,希望神明显灵,早日查明真相。

二月十三日这天,于大郊本户居民于得水的妻子李氏,正和丈夫一起碾米,突然毫无征兆地跌倒在地。于得水慌忙扶住她,不停地叫唤。过了将近半个时辰,李氏猛地站起身来,双眼紧闭,大声喊道:“于大郊,还我命来!还我命来!”于得水又惊又诧,问道:“你是哪里的神鬼,为何在此作怪?”李氏开口说道:“我是来讨要军装钱粮的杨化,在鳌山集上被于大郊用黄烧酒灌醉,他把我扶到石桥子沟,用缰绳勒死了我,还把尸体抛进了海里。我担心于大郊逃脱,官府错怪无辜之人,所以前来申冤。我家里还有亲哥哥杨大,妻子张氏,以及两儿两女,他们都远在蓟州,来不及赶来为我伸冤。可怜啊!可怜!因此我只能借你妻子的身体,和于大郊当面对质,一定要到官府讨回公道。”

于得水说:“这冤仇和我没关系,为什么纠缠我家?”李氏接着说:“暂时借你妻子的身体作为依托,好和于大郊对质。等事情解决了,我自然会离开,不会再打扰你们。麻烦你帮我通知地方上的人。你要是不肯,我就不走了。”于得水无奈之下,只好去通知保正于良。于良起初不信,到于得水家一看究竟,只见李氏又把杨化的遭遇说了一遍,和之前说的一模一样,分毫不差。于良赶忙去告知老人邵强和地方牌头小甲等,大家都赶来看。李氏前后说的话,始终一致。

于良、邵强带着地方上的人,一起来到于大郊家里,把大郊叫出来说:“你干的好事!现在有冤魂附在于得水妻子身上,你赶紧去对质!”于大郊心里有鬼,听到这话,顿时心惊肉跳。但他还是强装镇定:“什么冤魂在得水家里?真是怪事,我去看看,有什么好怕的!”他拗不过众人,只能硬着头皮跟着去了。

到了于得水家,李氏大声喝道:“于大郊,你终于来了!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谋我的钱财,下此毒手?害得我好惨!”于大郊还想狡辩:“呸!谁谋你的东西了?别见鬼说胡话!”李氏怒斥道:“还敢抵赖?你用驴缰绳勒死我,又用驴把我的尸体驮到海边,扔进海里。你藏着我二两八钱银子,就想自己逍遥快活。快把我的银子交出来,不然我打死你,咬你的肉,解我心头之恨!”于大郊见她连银子数目都说得丝毫不差,知道肯定是杨化的冤魂附了身,再也不敢隐瞒,只好向众人坦白:“之前的事都是真的。没想到阴魂附人,竟如此清清楚楚,我是在劫难逃,只能等死了!”

于良等人听完,立刻押着于大郊回家,从他家灶锅的烟笼里搜出了那个装着军装银二两八钱的缠袋,正是当初杨化的东西。于良等人说:“这下好了,有了这赃物,就可以报官定罪,了结这桩海上浮尸的案子。要是光凭阴魂附人说的话,万一后面李氏清醒过来,阴魂离开了,我们可担不起这个责任。”于是他们急忙押着于大郊,带着赃物前往县衙。

于大郊心想:“这罪名我是逃不掉了。要是关在监牢里,没人给我送饭可怎么办?不如多拉本户两个人下水,大家都别想好过。等他们来送饭时,说不定还能分我一口。”他就对于良说:“这事还有本户的于大豹、于大敖、于大节三人跟我一起谋划的,怎么能只抓我一个?”于良等人把这三人也一起拘来。三人都喊着自己与此事无关,但于良等人根本不听,将他们一同送到县衙自首。

知县受理了自首的状词,批示道:“案情看似真实,却又牵扯鬼神之事。必须让李氏到官府当堂对质!”随即下令传李氏到案。李氏和于大郊当面对质时,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杨化本人在诉说,一口咬定是于大郊谋财害命。知县看着状词上还有其他几个人的名字,便问:“于大豹这几个人又是怎么回事?”李氏回答:“只有于大郊一人作案,其他人都与此事无关。我正是担心连累无辜,所以才不管阴阳相隔,亲自前来申诉。”知县厉声质问于大郊:“你还有什么可说的?”此时的于大郊,被李氏口中杨化活灵活现的陈述吓得魂不附体,只得连连叩头:“大人明鉴,我今天才知道鬼神难欺,确实是我勒死杨化、图谋钱财,和其他人无关。我罪该万死!”

知县深知这是谋杀人命的重大案件,在没有经过检验的情况下,当天便亲自押解着于大郊等人,来到海边杨化尸体所在之处进行查验。他召集了一众仵作,经过检验发现,杨化尸体的脖子上有绳子缠绕留下的伤痕,显然是生前被人勒死的。知县取了验伤单据,回到县衙,将所有涉案人员的口供一一记录在案,最终判定于大郊犯了死罪。众人在官府画押认罪,就连被附身的李氏也画了押。知县特意叮嘱李氏:“这件事要上报给上级官府,你可不能改口!”李氏坚定地回答:“小的绝不变卦,始终都是这番话。”其实知县担心杨化的魂灵消散,所以才这样嘱咐李氏,却没想到杨化的真魂一直借李氏之口,如实诉说着冤情。

随后,知县将案件文书整理完毕,连同犯人一起押解到知府衙门。知府查看案卷后,觉得此事十分离奇,心中有些怀疑,便当堂亲自审讯,结果得到的口供与之前无异。知府提笔写下判词:“杨化本是边塞穷苦军汉,跋涉千里,所携银钱不过三两。于大郊却起了歹毒之心,先是灌他烈酒,接着用绳子勒颈,又用驴驮尸,抛入海中。他以为尸体葬身鱼腹,就无迹可寻、无证可查,自己便能独吞钱财,安然无事。却不知天道昭彰,鬼神明察!杨化的尸体入海不沉,冤魂附身诉说冤情。‘咬肉泄恨’的话语,威严如刑罚;‘恐连累无干’的言语,公正无私。杨化可谓死后显灵,正直不阿,虽死却未被埋没。谁说杀人可以得逞,还能逃脱法网?即墨县知县祈祷神灵得到应验,如此奇异政绩值得记录。判处斩首之刑,并不冤枉。鉴于此案是当面审讯,且存在杀人劫财、魂灵附身的真实情况,理应移交上级复审定夺。”

知府下达解送公文,将人犯和案卷一同押送到督抚孙军门处。孙军门看过案件经过,心中很是怀疑,暗想:“李氏只是个妇人,借她之口说出的鬼话,怎能作为定案依据?说不定其中有诈。”于是当堂逐一审问众人。点到李氏时,他停下笔问道:“你是哪里人?”李氏回答:“是蓟州人。”孙军门又唤来当地的人询问:“李氏是哪里人?”地方答道:“李氏是即墨人。”孙军门疑惑道:“那她为何说是蓟州人?”地方解释:“李氏是即墨人,附身的杨化才是蓟州人。”孙军门再次问李氏:“你叫什么名字?”李氏答:“小的杨化,是兴州右屯卫于守宗名下余丁。”接着,她将讨要军装钱粮却被谋杀的前因后果详细说了一遍。声音俨然是个北方男子,既不似女子的嗓音,也不是山东口音。孙军门问明情况,点头笑道:“世上竟有这般奇异之事!”随即在案卷上批示:“杨化魂灵附身诉冤,当面审讯时说话皆为蓟镇口音,确实极为怪异。现命按察司重新审理,详细呈报!”

按察司将案件转发给本府兼管刑狱事务的刘同知复审。解差将一干人犯又带回府衙,当堂销了解送公文。这时,李氏的丈夫于得水哭着向知府禀道:“小人的妻子李氏被杨化冤魂附身已久,神志不清。而且她一直被拘留在官府,反复审讯,动辄就是几十天,家中幼子无人哺乳,母子二人都备受煎熬。恳请大人做主,救救我们!”知府见他说得可怜,点头道:“这本来就不合常理,哪能一直附身不离开?但鬼神之事,我也难以处理。”他唤来李氏问道:“你是李氏,还是杨化?”李氏答:“小的是杨化。”知府说:“你的冤屈已经昭雪了。”李氏连忙道谢:“多谢老爷恩典!”知府又说:“你虽是杨化,但这身子是李氏的,你明白吗?”李氏道:“小的明白。只是小的冤仇虽报,却无家可归,就留在这里吧。”知府大怒:“胡说!冤屈已申,你就该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为何霸占别人妻子的身体?速速离开,不然就狠狠打你一顿。”李氏一听要挨打,似乎有些害怕,连忙磕头:“小的走就是。”说完,起身就要离开。

知府让人把她拉回来:“我叫杨化走,李氏你要去哪里?”李氏依旧用杨化的声音磕头:“小人这就走。”又要离开。知府拍桌大喝,命她回来:“如此糊涂可恶!杨化自己走,把李氏的身子留下!为何三番五次不听我的话?皂隶,给我狠狠打!”皂隶齐声大喝,将满堂竹板摔在地上,响声震天。只见李氏突然跌倒在地,皂隶呼喊她,没有回应;再叫她杨化,还是不应,双眼紧闭,面色如灰。于得水慌了神,贴着她耳朵不停地呼唤,却毫无反应。他顾不上这是公堂,放声痛哭起来。知府也束手无策。于得水抱着李氏,只见她四肢不停地颤抖,冷汗直冒。过了一个多时辰,李氏忽然睁开眼睛,看到宽敞的公堂和满屋子陌生、穿着怪异的人,大惊失色:“我是李氏,怎么会在这里?”急忙用双袖遮住脸。知府知道她的神志已经恢复,问她之前的事,李氏说:“在家碾米,不知怎么就到了这里。”甚至连过去了多少天也浑然不知。知府便用朱笔写下“李氏元身”四个大字压在她面前,又在她背上盖了官印,让于得水扶她回家调养。

第二天,刘同知提审时,李氏的名字还未从案卷中注销。于得水见妻子之前经常出入官府,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没想到这次李氏却十分羞怯,不愿再去衙门。于得水把之前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李氏,李氏哭道:“就像在睡梦里一样,竟然做出这等丢脸的事,一直都没机会后悔。如今既然清醒了,我是个女人,怎么还能再去公堂?”于得水劝道:“罪案已经定了,太爷昨天也已经放过你了。今天只是复审一次,完了就没事了。”李氏说:“复不复审和我有什么关系?”于得水无奈道:“你要是不去,会连累我的。”李氏没办法,只好跟着丈夫来到衙门。等到刘同知问话时,她只是哭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刘同知叫来于得水询问,得水把杨化附身作证、知府昨天让杨化离去、如今是李氏本人且与之前不同的缘由详细说了一遍,还拿出知府的朱笔手书和李氏背上的官印验证。刘同知感叹此事奇异,向上级呈报:“杨化的冤魂已经消散,理应释放李氏回家,不必再提审。于大郊有确凿的赃物为证,无需其他证据。秋后执行处决。”

一天晚上,于得水梦见杨化前来道谢:“劳烦你妻子许久,无以为报。我有一头叫驴,之前走散被人收留,如今我引它到你家门口,你可收下使用,略表谢意。”第二天,于得水开门,果然看到一头驴在门口,他将驴拴好骑用,这才知道杨化的魂灵依然存在。都说鬼神不可欺,再没有比这个故事更真实、更令人震惊的了。

人杀人后化为冤鬼,鬼借他人之身证明真相。人鬼之间的恩怨分明,冤冤相报,也警示着世人要行正道,莫结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