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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多子多福:从港娱到世界之王 > 第111章 掐着我脖子要跟我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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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掐着我脖子要跟我洞房

片场门口,一辆银灰色的丰田停在路边。

李飒凤刚卸完妆出来,远远就看见车窗摇下来半截,露出一张让人血压升高的脸。

陈维正单手搭在方向盘上,冲她招了招手。

李飒凤小跑过去,拉开副驾的门坐进去。

“今天收工早?”

“徐科导演说明天补拍,今天的戏提前收了。”

陈维正伸手帮她把安全带拉过来扣上,手指不经意蹭过她锁骨。

李飒凤拍开他的手:“大庭广众的。”

“我帮你系安全带怎么了?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李飒凤懒得跟他贫。

车子发动,缓缓驶离片场。

而在片场大门内侧,林青瑕刚好走出来。

她看见了那辆车,也看见了车里的男人。

隔着十几米的距离,那张脸的轮廓依然清晰得过分。

林青瑕站在原地,目送车子拐出巷口。

这不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

上周他来送饭,上上周他来送外套。每次都是到了就走,不多待,不张扬。

但每次李飒凤上车之后的表情,都跟换了个人一样。

眉眼舒展,整个人松下来。

像一只在外面竖了一天毛的猫,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窝。

林青瑕收回视线,往酒店方向走。

第二名的午休,两人照例坐在一起吃盒饭。

林青瑕夹了一筷子青菜,状似随意地开口。

“昨天来接你那个,是你男朋友?”

李飒凤嘴里塞着叉烧饭,点了点头。

“对你挺好的。”

“还行吧。”李飒凤咽下饭,想了想,“就是有时候不太听话。”

林青瑕筷子顿了一下。

不太听话?

一个男人对女朋友“不太听话”,这是什么说法?

一般不都是女生不听话吗?

她没追问,但心里记住了这句话。

---

“一个月后。

《新蜀山剑侠传》的拍摄已经接近尾声。

而林青瑕和李飒凤的关系,已经好到可以共用一支口红的程度。

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吃饭一起,休息一起,连上厕所都要喊对方。

剧组的人私下议论:林青瑕这座冰山,居然被一个十多岁的小丫头给融了?

没人知道原因。

原因很简单……李飒凤从不问她感情的事,从不打听她的八卦,从不用那种“大明星你好厉害”的语气跟她说话。

就是正常聊天。

聊吃的,聊戏,聊哪个武指打人最疼,聊徐科今天又骂了谁。

这种“被当普通人对待”的感觉,对林青瑕来说,比任何恭维都珍贵。

这天收工后,两人窝在休息室的沙发上。

林青瑕翻着杂志,李飒凤躺在旁边闭目养神。

“青霞姐,你今晚吃什么?”

“随便,你呢?”

“我回去吃,红姐昨晚说正哥又写到凌晨三点,今天要炖汤给他补补……”

话说到一半,李飒凤睁开眼。

完了。

说漏了。

林青瑕放下杂志,转头看她。

“红姐?哪个红姐?”

李飒凤坐起来,脸上的表情在“装傻”和“坦白”之间反复横跳。

“钟楚红?”林青瑕追问。

李飒凤咬了咬嘴唇。

算了,都说到这份上了,藏着掖着反而显得自己心虚。

“青霞姐,我跟你说个事,你别告诉别人。”

林青瑕点头。

李飒凤深呼一口气,把三个人的关系简单交代了一遍。

她、红姐、陈维正。

住在一起。

不是室友那种住在一起。

是真的住在一起。

林青瑕听完,手里的杂志掉在地上都没发现,虽然报纸上的报道偶尔会看,但捕风捉影的事情,她怎么可能会信?

“两个女人……”她张了张嘴,“你们两个……共用一个男人?”

“什么叫共用啊,说得那么难听。”李飒凤撇嘴,“我们是一家人。”

林青瑕脑子转不过来。

她在台湾见过有钱人养情妇的,见过男明星脚踏两条船的。

但两个女人知道彼此的存在,还住在一起,还……和平共处?

“你们不吵架?”

“吵什么?红姐对我可好了,比亲姐还亲。”

林青瑕沉默了好一会儿。

“那你……不委屈?”

李飒凤歪着头想了想,认真地说:“不委屈。他对我们都好,真的好。不是那种花钱买包哄你开心的好,是那种……你累了他心疼,你哭了他着急,你开心他比你还开心的那种好。”

林青瑕没说话。

她想起秦祥林。

想起秦汉。

两个男人,一个给她名分,一个给她心动。

但没有一个,能让她说出“不委屈”三个字。

气氛安静了几秒。

李飒凤忽然凑过来,压低声音。

“青霞姐,我跟你说个秘密。”

“什么?”

“正哥在那方面……”

李飒凤凑到她耳边,说了几句。

声音很小,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林青瑕的脸,从耳根开始红,一路烧到脖子。

“不可能!”她往后退了半步,“男人怎么可能那么……那么……”

她找不到合适的词。

李飒凤苦着脸:“我和红姐两个人绑一起,都撑不过一个半小时。青霞姐,你说我们怎么办?”

林青瑕嘴巴张着,合不上。

“而且那牲口,”李飒凤越说越气,“每次把我们两个折腾得动都动不了之后,他自己抱着我们洗个澡,然后就去书房写小说,一写写到半夜。第二天照样精神百倍出门谈生意。”

“你说说,这是人吗?”

林青瑕说不出话。

脑子里乱成一锅粥。

她活了二十九年,谈过恋爱,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

但李飒凤描述的这些……完全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

“所以你才说……不太听话?”林青瑕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

“对啊!”李飒凤一拍大腿,“我说不要了他不听,红姐说不行了他也不听。这叫什么?这叫不听话!”

林青瑕被她这个逻辑搞得哭笑不得。

但心里有个念头,像野草一样冒出来,按都按不住。

真的有那么厉害?

她赶紧把这个想法甩出脑子。

不关她的事。

跟她没关系。

她只是……好奇。

纯粹的好奇。

晚上回到酒店,林青瑕洗完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拿起床头柜上的报纸。

是上周的《东方日报》,文化版。

那篇《致喜欢我的人》她看过三遍了。

“我不比你们高贵,你们也不比我卑微。”

写这话的人,专辑卖了五十万张,签售会堵瘫了旺角,全香港的报纸都在写他。

而他说,我们都是普通人。

林青瑕把报纸放下,盯着天花板。

陈维正。

这个名字,最近怎么到处都是。

她关了灯。

黑暗中,李飒凤下午说的那些话,又跑出来在脑子里转。

林青瑕把被子蒙过头。

不想了。

睡觉。

……

十分钟后,她又把被子掀开。

还是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