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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多子多福:从港娱到世界之王 > 第105章 他翻开本子就划掉那天王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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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他翻开本子就划掉那天王的命

《东方日报》编辑部。

周编辑桌上堆了三麻袋读者来信。

不是夸张,是真的三麻袋。邮差送来的时候脸都是绿的,说你们报社是不是在搞什么抽奖活动。

周编辑拆了二十封,放弃了。

不是不想看,是内容太雷同了。

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

“正哥什么时候开演唱会?我存了三个月零花钱!”

这封来自荃湾一个中三女生,信纸上还画了小心心,字迹歪歪扭扭的。

“《英雄志》实体书我一定买十本!一本自己看,九本送人!全家人手一本!”

观塘一个文具店老板写的,还在信封里塞了张名片,说可以批发价帮忙铺货。

“正哥会不会演电影啊?他那张脸不上大银幕太可惜了!”

这是个家庭主妇写的,地址栏写着“铜锣湾陈太”。

周编辑把信往桌上一丢,冲实习生喊:“挑二十封有代表性的,明天开专栏刊登!”

实习生苦着脸:“周哥,二十封不够吧?光是问演唱会的就有三百多封……”

“三百多封?”

“还有人问他什么时候结婚的。”

周编辑愣了一下,摆摆手:“那些别登,容易出事。”

他太清楚了。

陈维正身边那点破事,在报社内部早就传遍了。钟楚红、李飒凤,两个女人,一个男人。

整个香江的娱乐报都传遍了,天天有关于陈维正绯闻的新闻,但是当事三人,没有一人说什么。

不回应,不承认,不遮遮掩掩。

这种新闻要是捅出去,也溅不起什么水花来,人家是自由恋爱,也没有什么出轨劈腿的新闻。

人家正主红姑都没说什么,他们三人关系好住在一起怎么了?

---

九龙城公寓。

红姑把报纸拍在陈维正面前。

“你看看,全港给你写情书呢。”

陈维正正在吃泡面,头都没抬:“情书?谁写的?”

“读者。三麻袋。”

“哦。”

红姑双手环胸:“你专辑卖了五十万张,全港谁不认识你?你跟我说不喜欢聚光灯?”

陈维正吸了一口面,抬头看她。

“那是被逼的。要不是为了还债、为了养你,我宁愿躲在调音台后面调Eq。”

红姑翻白眼翻到后脑勺去了。

“你养我?上个月电费都是我交的。”

陈维正面不改色:“那叫夫妻共同财产。”

“谁跟你是夫妻?”

“迟早的事。”

红姑正要开口怼回去,大门钥匙响了。

李飒凤推门进来,头发还扎着片场的马尾,脸上带着卸妆后残留的粉底痕迹。

“我回来了……”

话没说完,陈维正已经放下筷子站起来了。

红姑看到他那个眼神,心里“咯噔”一声。

完了。

牲口上线了。

“陈维正你别……”

晚了。

陈维正一手一个,左手捞红姑的腰,右手扣住刚换好拖鞋的李飒凤。

李飒凤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整个人已经被扛了起来。

“放我下来!我刚收工!”

红姑挣扎:“你那碗面还没吃完呢!”

陈维正扛着两个人往卧室走,步伐稳健得跟扛两袋米一样。

“面可以热,人不能凉。”

“你滚!”

卧室门关上。

---

一百四十分钟后。

红姑趴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一动不动。

李飒凤侧躺着,眼睛半睁半闭,整个人跟被抽走了骨头一样。

陈维正坐在床边,一脸意犹未尽。

“就这?”

红姑从枕头里抬起头,看他的表情跟看怪物一样。

“你还是人吗?”

李飒凤有气无力地补了一刀:“红姐……我觉得他不是……”

两个女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同一个字……

惨。然后从红润的面色上,却又带着余韵!风情万种在这一刻具现化!

陈维正叹了口气,拍拍红姑的背:“行了,你们休息,我去书房。”

他起身穿衣服的时候,心里其实在想另一件事。

聚光灯这种东西,他本来就不喜欢。

前世二十年幕后,他见过太多人被名气反噬。

如果不是系统任务逼着他站到台前,他真正想走的路,从来都是金融和资本。

炒地皮、囤物业、押注未来四十年的商业版图。

那才是他的主战场。

唱歌?赚钱的工具罢了。

但既然已经站出来了,那就把这张牌打到极致,然后功成身退。

穿好衣服走到书房,陈维正坐下来。

台灯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

他拧开钢笔盖,写了两个字。

“王杰。”

笔尖停在纸面上。

会想起这个名字,还是刚刚跟红姑聊天的时候,前世的记忆翻涌上来,忽然想到的。

这个浪子歌王。华语乐坛九十年代的现象级人物。《一场游戏一场梦》、《安妮》、《忘了你忘了我》……每一首都是时代印记。

但后来呢?

被人下药毁了嗓子。

一代天王,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大众视野里。

等到重新被人提起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年后的事了。

陈维正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十几秒。

1983年的王杰在哪?

他搜刮着前世的记忆。

王杰是台湾人,六十年代生人,比自己现在这具身体还小几岁。

八三年的王杰……应该还在台湾当兵?不对,好像是在餐厅打工?还是在哪个小酒吧驻唱?

陈维正皱起眉头。

他对王杰的了解,说实话非常有限。

前世作为制作人,他接触的都是千禧年之后的歌手。王杰的巅峰期是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等陈维正入行的时候,王杰早就不在江湖了。

他知道王杰的歌,知道王杰的故事,但不知道1983年的王杰,具体在台北哪条街、哪间店、干什么工。

没有地址,没有联系方式,甚至连王杰现在长什么样都不确定。

总不能飞去台北,满大街举着牌子找人吧?

“找一个叫王杰的年轻人,会唱歌的那种”……这招贴出去,能找到八百个。

陈维正把钢笔搁下,用手指弹了弹纸面上那两个字。

“有缘再说吧。”

他自言自语。

“强扭的瓜不甜,强找的人签不到。”

想通了这一点,他干脆利落地用笔把“王杰”划掉。

陈维正之前为什么没有想到王杰呢?

因为对于王杰,他真没有感觉,王杰在两千年左右的时候,就淡出了人生的舞台。

今后只能通过下药毁嗓的事件,才重新回归到大众视野,所以之前他回想现在时代还处于人生低谷的歌手时。

他只想到了自己喜欢的歌手,其他人并没有注意到。

一道横线,没有半点犹豫。

不是不想要这个人。

是时机不对,条件不够。

等自己的厂牌做大了,渠道铺到台湾了,王杰自然会出现在自己的雷达范围内。

到时候,是他来找自己。

陈维正合上笔记本,把稿纸抽出来。

《诛仙》的手稿摊在面前,上一章写到张小凡刚拿到噬血珠。

他握起笔,继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