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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新制明权责,吏治焕新颜

河南省衙的大堂里,新挂的匾额“恪尽职守”四个大字尚未褪尽漆色,首任省长周明远正拿着一份《地方官制新章》,给全省官员讲解新的职务体系。阳光透过雕花窗,照在分列两侧的官员身上——有穿着常服的副省长,有捧着卷宗的省土地局局长,还有腰佩徽章的省警察局长,个个神情肃穆,听着周明远的讲解。

“诸位同仁,”周明远的声音沉稳有力,“此次官制改革,核心是‘明权责、便民生’。以前州郡官吏职责交叉,百姓办事常遇‘踢皮球’,如今从省到村,层级分明,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责任清单’。”

他指着案上的层级图:“省里设省长、副省长,统管一省民政、财政、建设;下设土地局管田亩、户籍,检察官掌司法监督,警察局长统辖治安,各厅、处、科各司其职,像齿轮一样咬合运转,缺一不可。”

省警察局长赵勇上前一步,展示新制的警察体系图谱:“省里设警察总局,下辖各市局;市局分设分局,由分局长大队;乡镇则设警察队长,负责日常巡逻、调解纠纷。从省长到警察队长,层级清晰,出了问题能直接找到负责人。”

台下的郑州市长李茂听得仔细,手里的笔记写得密密麻麻。他以前任郑州郡郡守时,最头疼的就是权责不清——修条路要找州府,查个案要报臬司,往往耽误时机。如今新制规定,市长统管全市行政,副市长分管教育、卫生,市土地局专管城市规划,市警察局长负责治安,各司其职又能协同配合,效率自然事半功倍。

“周省长,”洛阳县县长王兰起身提问,她是新制中为数不多的女县长,“县里的警察体系如何与市里衔接?比如遇到跨县案件……”

“问得好。”周明远赞许地点头,“新章规定,县警察局长受县长与市警察局长双重领导,跨县案件由市警察总局协调,重大案件可直接上报省警察总局。既保证地方自主权,又能高效联动。”

他拿起一份《责任清单》:“比如土地局,省里管政策制定,市里管审批,县里管具体丈量登记,乡镇则由办公主任配合落实。百姓要盖房,找县土地局;要了解全省土地规划,查省土地局的公告——清清楚楚,不用再跑冤枉路。”

讲解结束后,官员们分组讨论,气氛热烈。省检察官张衡正和市检察官交流监督流程:“以后省里的检察官要定期巡查各市,重点监督官员履职,发现贪腐、渎职,直接查办,不受地方干预。”

市警察分局局长则围着赵勇请教:“分局下设的科长、处长,职责如何划分?”赵勇拿出细化表:“科长管片区巡逻,处长管案件侦破,队长则负责日常队伍管理,每个人的名字都要贴在警局门口的公示栏上,让百姓知道找谁办事。”

这场改革很快在各地落地。郑州市政府的公告栏上,市长、副市长的分工一目了然:李茂负责全市经济,副市长分管教育的王颖,名字旁还标注了“联系电话”,百姓有教育方面的问题,可直接去电反映。

洛阳县的土地局里,局长带着科员在田间丈量,新制规定“丈量结果需经村民代表签字确认”,农户张老汉看着自家的地被清清楚楚地画在图上,笑着说:“以前量地稀里糊涂,现在谁管哪一步都明明白白,咱心里踏实!”

乡镇一级的变化更直观。郑州下辖的柳河镇,镇长、办公主任、警察队长的办公室挨在一起,百姓来办事,进门就能看到“办事指南”:办户籍找警察队长,盖房审批找办公主任,纠纷调解则由镇长牵头。

有次柳河镇发生邻里宅基地纠纷,以前要层层上报到郡里,如今镇警察队长先调解,调解不成由县警察局长派人调查,县土地局出具丈量结果,不到三天就妥善解决。当事人感慨:“新官制就像串起来的珠子,一环扣一环,事儿办得就是快!”

苏砚秋巡访时,特意去了趟洛阳县的警局。墙上的公示栏里,科长、处长的照片、职责、电话一应俱全,旁边还贴着“本月办理案件公示”,连处理结果都写得明明白白。值班警察说:“现在百姓来办事,很少问‘找谁’,都知道按流程来,咱的工作量虽然没少,但百姓的抱怨少了九成。”

他又去了柳河镇政府,办公主任正帮着村民填写低保申请。“以前这些事要报县里,来回得半个月,”主任笑着说,“现在咱镇里初审,合格后直接报县民政局,七天就能批下来。新制规定‘谁办理、谁负责’,咱不敢马虎。”

夕阳下,河南省衙的匾额在余晖里熠熠生辉。周明远站在台阶上,看着往来忙碌的官员,心里踏实——这场改革,改的不只是名称和层级,更是官员的“为民之心”。当每个岗位都权责清晰,每个官员都知道“自己的工作连着百姓的日子”,吏治自然清明,民生方能安康。

而这,正是新官制的意义所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责任在流程中落实,让百姓在每一件小事里,都能感受到“被重视”“被善待”。当这套体系如齿轮般顺畅运转,大明的根基,定会愈发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