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郑修远·君子不器(才怪)
京城,长安。
夜色如一块泼了墨的绸缎,将这座帝都的辉煌与喧嚣都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寻常百姓早已熄灯歇息,只有那些最顶级的权贵府邸与最奢靡的销金窟,才依旧灯火通明,于这片深沉的夜色之中,点缀出几分纸醉金迷的迷离。
然而,在这片光与暗的交界处,长安城西市一处名为忘忧巷的地下,却正上演着一幕,让任何一位自诩为君子的儒生,都当场道心破碎,掩面而去的……疯狂景象。
“杀!杀!杀!”
“好!好诗!赏!”
“狗屁不通!下去!下去!”
震耳欲聋的嘶吼声、叫好声、与不堪入耳的咒骂声,混杂着浓郁的酒精、汗臭、以及劣质脂粉的味道,从青石垒砌而成的地下斗场之中,冲天而起。那声浪是如此的狂野,几乎要将地面之上那层伪装成普通民居的青石板,都给掀翻过来。
斗场的中央,没有血腥的搏杀,却比任何搏さ都更加刺激。一座简陋的木台之上,两名衣衫不整、满脸通红的落魄书生,正唾沫横飞,如同两只斗红了眼的公鸡,用他们平生所学最恶毒、也最……“有文采”的词句,相互进行着人身攻击。
“你这厮,獐头鼠目,尖嘴猴腮,也敢妄谈风月?当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
“哼!尔不过一井底之蛙,坐井观天,也配与我论道?我呸!你那三两句歪诗,连给我家茅房的厕纸提鞋都不配!”
台下,数百名同样处于半醉状态的观众,更是如同疯魔了一般,将手中的铜板、酒壶、甚至是啃了一半的鸡腿,疯狂地朝着台上扔去,整个场面混乱而又充满了原始的狂热。
这里便是京城地下,最……上不得台面的地下文会。
一个让无数落魄文人,既鄙夷,又趋之若鹜的法外之地。
在这里,没有阳春白雪,只有下里巴人。
在这里,文采不是用来经世济民的,而是用来……骂街的。
谁骂得更狠,谁骂得更有创意,谁就能赢得满堂的喝彩,与让他们醉生梦死数日的……赏钱。
而此刻,在这片充满了混乱与粗鄙的“人间地狱”的某个最不起眼的角落里。
一位身穿月白色锦斓长衫,气质温润如玉,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翩翩公子,正一脸生无可恋地,端坐在一张油腻腻的木桌旁,手中的茶杯,早已被他那因为极致的愤怒与羞耻,而微微颤抖的手,捏出了几道细微的裂纹。
正是,郑家麒麟儿——郑修远。
他感觉自己被打磨得圆融无暇的君子道心,在踏入此地的短短一炷香之内,便已然出现了,即将崩碎的迹象。
“荒唐……简直是,荒唐透顶!”他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那双一向温润的眼眸之中,充满了对眼前这有辱斯文景象的深深厌恶。
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竟会出现在这种连市井泼皮都嫌弃的腌臢之地。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此刻正蹲在他身旁,一脸谄媚与心虚,不断地为他那早已空了的茶杯里,续着劣质茶水的……损友。
北安州州牧之子,京城第一纨绔——林子瞻。
“修远啊,我的亲哥哥,你先消消气,消消气。”林子瞻看着郑修远那张,早已黑得如同锅底的俊脸,哭丧着脸说道,“我……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啊。”
事情,还要从三个时辰前说起。
那时的郑修远,还在唐家那雅致的听竹轩内,静坐品茗,与苏文渊留下的那本《北境新政》手稿,进行着一场跨越了时空的神交。
林子瞻便如同天降灾星般,一脚踹开了他的院门。
“修远!走!哥哥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见识一下咱们京城真正的……风流!”
郑修远本想拒绝。
但架不住这位发小,死缠烂打,软磨硬泡,甚至不惜以“你若不去,我便去苏兄的状元府门前,高歌一曲《十八摸》”这等无赖到了极点的手段相威胁。
最终,郑修远还是无奈地,被他拉上了贼船。
他本以为,林子瞻口中的风流之地,最多也就是像红袖招那般,卖艺不卖身的清雅之所。
却不想,竟被他一路带到了这个,连空气都充满了罪恶味道的地下斗场。
而更让他感到崩溃的是。
林子瞻,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竟在来之前,便已在此地与人设下了一个让他林家都颜面扫地的……惊天赌局。
他竟将他父亲,那位以书法闻名于世的林州牧,由前朝大书法家王羲之亲手制作,据说其内蕴含着一丝“书圣”道韵的兰亭笔给输了。
而他今夜,拉着自己前来此地的目的,便是想让自己这位“北地玉麒麟”,出手替他将那支笔,给赢回来。
“你……”郑修远听完他的叙述,气得几乎要当场引动浩然正气,将这个损友给就地正法了,“你……你简直是……不可理喻!”
“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林子瞻点头如捣蒜,“可那支笔是我爹的命根子啊!他要是知道被我输了,非得打断我的腿不可!修远,看在我们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份上,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我如何救你?”郑修远的脸上写满了绝望,“难道要让我也上台,与那些市井无赖一般,泼妇骂街不成?”
他一想到那个画面,便感觉自己的文胆,都在隐隐作痛。
“不用骂街,不用骂街。”林子瞻连忙摆手,指了指斗场中央,那个摩拳擦掌,一脸嚣张的擂主,解释道,“今晚的规矩,是斗诗。”
“只要你能在三局两胜的斗诗之中,赢了他。那支兰亭笔,便能物归原主。”
郑修远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那擂主,是一个身材瘦高,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儒衫,脸上却带着一股子与读书人身份格格不入的匪气的青年。他的手中没有拿笔,而是提着一个巨大的酒葫芦,正仰头“咕咚咕咚”地,灌着烈酒。
“此人,便是这地下文会的擂主,人称‘狂草书生’的……赵日天。”林子瞻压低声音,介绍道,“其人诗才诡异,不拘一格,尤擅临场发挥,出口成脏……呸,出口成章。据说,已在此地连胜了三十七场,未尝一败。”
郑修远看着那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我是流氓我怕谁”气息的家伙,那张俊朗的脸上,露出了深深的……嫌弃。
让他,与此等人,同台斗诗?
这简直比杀了他,还要让他难受。
“不去。”他断然拒绝。
“别啊,哥!”林子瞻都快哭了,“赌局已定,我若拿不出人来,他们不仅不会还我笔,还会将此事,捅到我爹那里去!到时候,我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他死死地抱住郑修远的大腿,语气哀求,说道:“修远,你就当可怜可怜我。三局,就三局。赢了,我那珍藏了十年的‘猴儿酒’,分你一半。不,全给你!”
郑修远的心,在剧烈地挣扎着。
一边是自己坚守了二十年的君子之道,与那不染尘埃的骄傲。
另一边则是自己这位,虽然不着调,却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那哭得鼻涕都快流出来的凄惨模样。
以及,那传说中能洗涤道心,增长修为的猴儿酒。
“唉……”
良久,他才长长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那表情如同即将要奔赴刑场的烈士。
“……下不为例。”
……
当郑修远,这个如同谪仙般,不染一丝凡尘的白衣公子,缓缓地走上那座沾满了酒渍与油污的简陋木台时。
整个喧闹的斗场,都为之一静。
所有的人,都用一种看稀有动物般的眼神,好奇地打量着他。
“哟,哪来的小白脸?走错地方了吧?隔壁的怡红院,才是你该去的地方。”
“哈哈哈,看他那细皮嫩肉的样子,怕不是风一吹就倒了。”
台下,爆发出了一阵充满了恶意与粗鄙的哄笑声。
而擂主狂草书生赵日天,更是将口中的烈酒,“噗”的一声,喷在了地上,用一种充满了挑衅的眼神,上下打量着郑修远。
“小白脸。”他咧开嘴,露出一口被酒精,熏得发黄的牙齿,“报上名来。本大爷的笔下,不斩无名之鬼。”
郑修远没有理会周围所有的污言秽语。
他静静地走到那早已备好的书案之前。
提起沾满了劣质墨汁的毛笔。
那颗本已因为周围的环境,而变得有些烦躁的君子道心,在握住笔的瞬间,奇迹般地……
……平静了下来。
他缓缓地抬起头,那双温润的眼眸如同出鞘的利剑般……锋锐。
他看着那个,依旧在嚣张叫嚣的“狂草书生”,缓缓开口。
声音不大。
却如同最清冽的寒泉,瞬间压下了全场所有的嘈杂。
“斗诗第一局。”
“……请。”
……
“好!有种!”赵日天见他竟丝毫不为所动,眼中也闪过一丝讶异,随即被更加浓烈的战意所取代,“第一局的规矩,很简单。”
“……对骂。”
“你我二人,各作一首藏头诗。需将王八蛋三个字,藏于其中。谁的诗,骂得更狠,骂得更有文采,便算谁赢。”
这个题目,恶毒到了极点。
也无耻到了极点。
台下瞬间便爆发出了一阵,更加疯狂的起哄声。
林子瞻在台下,更是急得满头大汗。他知道,自己这位好友,这辈子恐怕连一句重话,都未曾对人说过。让他写这种骂人的诗,简直是……强人所难。
然而——
郑修远,却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可。”
他没有丝毫的犹豫。
提笔,挥毫泼墨。
“王师北定中原日,”
“八方来贺奏凯歌。”
“蛋丸小丑逆天命,”
“安敢螳臂挡王车?”
一首金戈铁马,与煌煌王道之气的七言绝句,一气呵成。
其字铁画银钩,力透纸背。
其意更是将对方,比作了那不自量力,胆敢阻挡王师的……跳梁小丑。
骂得是如此的含蓄,如此的……优雅。
却又如此的……诛心!
台下本还准备看笑话的观众,在看清这首诗的瞬间,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他们虽然粗鄙,但能混迹在此地的,多少也有些墨水。
自然能品出这首诗背后,那如同泰山压顶般的磅礴气势。
“狂草书生”赵日天,更是脸色一变。
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小白脸,竟有如此急才。
他冷哼一声,同样提笔,在那张早已准备好的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
他的字如同他的外号一般,张牙舞爪,充满了狂放与不羁。
“王家恶犬门前卧,”
“八戒照镜里外拙。”
“蛋孵苍蝇嗡嗡叫,”
“滚回娘胎重造作!”
一首同样是藏头诗,却充满了市井泼皮式的,最直接,也最恶毒的……咒骂。
两首诗,摆在一起。
高下,立判。
一个是站在云端之上的神明,用悲悯的眼神,俯瞰着脚下的蝼蚁。
另一个则是在泥潭之中打滚的泼皮,用最污秽的语言,进行着无能的狂怒。
“好!”
不知是谁,第一个由衷地喝了一声彩。
紧接着,整个斗场都爆发出了一阵,前所未有的,热烈的掌声。
他们或许不懂什么王道霸道。
但他们却能分得清,什么是真正的……风骨。
赵日天看着那几乎是一面倒的喝彩声,那张充满了匪气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凝重。
他知道,自己今天恐怕是……踢到铁板了。
“第一局,白衣公子胜。”
判官的声音,适时地响起。
“第二局,以‘酒’为题,各作一首。”
赵日天深吸一口气,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输了。
他将葫芦中最后的一口烈酒,灌进了肚子里。
借着那股酒劲,在那张新的宣纸之上,疯狂地书写了起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
“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首,同样是充满了无尽豪情与狂放的《将进酒》,跃然纸上。
虽然,其意境与苏文渊那首《短歌行》,不可同日而语。
但其所展现出的那份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潇洒,也同样引得台下众人,为之喝彩。
然而——
当他们的目光,投向另一边,那依旧神情平静的白衣公子时。
却再次被震慑住了。
只见郑修远,提笔,落字。
没有丝毫的停顿。
仿佛那早已在他胸中,酝酿了千百遍的锦绣文章,正如同决堤的江河般,倾泻而出。
“对酒已成千里客,”
“望山空寄一枝梅。”
开篇便是充满了无尽的乡愁与……孤独。
“醉看风落帽,舞爱月留人。”
“……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他将自己平生所读,所有关于“酒”的感悟,所有关于“愁”的体会,都融入了这短短的数句之中。
最后他缓缓地,落下了那画龙点睛般的最后一笔。
一句充满了无尽的怅惘与……豁达的千古名句。
“……明朝有意抱琴来。”
诗成。
整个斗场,一片死寂。
所有的人,都沉浸在那股,充满了矛盾与释然的复杂意境之中,久久无法自拔。
他们仿佛看到的,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酒客。
而是一个历经了世间沧桑,看透了人情冷暖之后,依旧能与这天地,与这风月,坦然对饮的……
……真正的君子。
“我……我输了……”
赵日天呆呆地看着那首,仿佛每一个字都在发光的诗,手中的酒葫芦“啪嗒”一声,掉落在地。
他那颗狂放不羁的心,在这一刻被彻底地……
……折服了。
……
郑修远拿着那支失而复得的“兰亭笔”,在那无数充满了敬畏与崇拜的目光注视之下,缓缓地走下木台时。
林子瞻如同一个最狂热的粉丝般,扑了上来。
“修远!你……你他娘的,简直是我的神啊!”他激动得语无伦次,“不行!从今天起,你我二人,便正式出道吧!组合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
他清了清嗓子,用一种充满了中二气息的语气,高声宣布道:
“……玉麒麟与小霸王!”
郑修远看着自己这位,早已无可救药的损友,那张刚刚才恢复了一丝血色的俊脸,瞬间又黑了。
他感觉自己的文胆,又要……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