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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蚀时城:空白之芯与未寄的信

大本钟的指针停在“6”的那一刻,时间仿佛凝固了。整座蚀时城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突然间变得异常安静,就连微风都似乎停止了吹拂。

然而,这种静谧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大本钟内部齿轮的缓缓转动,一种低沉而沉稳的声响逐渐传来,就像是这座城市在深吸一口气后,开始重新恢复生机。

那声音起初还很微弱,但很快就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原本杂乱刺耳的齿轮摩擦声,此刻也变得规律有序,仿佛是一首精心编排的交响乐。

就在这个时候,大本钟的塔身突然绽放出一道耀眼的黄铜色光芒,宛如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柔和而温暖,逐渐向外扩散开来。这光芒仿佛拥有某种魔力,迅速地覆盖了整座蚀时城,将其紧紧地包裹在其中。

那光芒如同薄纱一般轻盈,却又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感觉,仿佛是这座城市的一层保护罩,将其与外界的喧嚣和纷扰隔绝开来。在这层光芒的映衬下,蚀时城原本黯淡无光、布满锈迹的街道和建筑,都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开始焕发出新的生机。

街道两旁那些原本显得陈旧而破败的钟表屋,此刻也发生了奇妙的变化。随着光芒的照耀,它们表面的锈迹逐渐褪去,显露出下面精致的木纹和金属光泽。这些钟表屋的门窗、屋檐下的钟摆,也都像是被赋予了新的生命一般,开始缓缓地摆动起来,发出清脆而悦耳的声响。

钟摆的摆动节奏舒缓而优雅,就像是在哼着一首古老的歌谣。那声音虽然轻微,却在这寂静的城市中回荡,让人不禁沉醉其中。

我低头看了看手心,那枚“缘”字印记的温度慢慢平复,刚才皮肤下那种齿轮欲出的僵硬感彻底消失了。林默正小心翼翼地把那枚刻着“安”字的银锁片系在书包上,指尖轻轻摩挲着锁片,眼里的红意还未完全褪去。“希望那个孩子能收到妈妈的心意。”她轻声说,声音里带着释然。

大哥活动着恢复柔软的触须,触须尖端沾着的几点锈迹正化作金色的粉末飘散。“这破地方,总算正常了点。”他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刚才我还以为要变成个铜人,以后只能在墙上当装饰品呢。”

碎花裙女人正弯腰捡拾散落的白花瓣,那些发黑的花瓣接触到大本钟散出的光芒后,竟慢慢恢复了洁白。她将花瓣拢成一小捧,递了些给墨影:“擦擦脸吧,看你刚才急得毛都炸起来了。”墨影顺从地用花瓣蹭了蹭脸颊,干枯的毛发重新变得蓬松有光泽,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李醒靠在大本钟的底座上,正低头检查那根从守钟人那里接过的发条。发条上的锈迹已经褪去,露出银亮的金属光泽,上面刻着的刻度清晰可见。“守钟人说的‘空白’,原来就是这些被遗忘的瞬间。”他指尖划过发条上的“3”刻度,那里刻着一个极小的“安”字,与林默捡到的银锁片上的字如出一辙,“那个修理匠的发条、母亲的糕点、未寄出的信……都是没来得及完成的事。”

我蹲下身,触摸着大本钟底座上刚刚浮现的纹路,那是无数细小的人名与日期,像一本摊开的日记。其中一行字格外清晰:“1987年6月12日,想对阿禾说,我等你回来。”字迹有些潦草,末尾的墨点晕开,像滴未干的眼泪。“这些都是蚀时城吞噬的记忆吧?现在它们终于有地方安放了。”

就在这时,大本钟的表盘突然亮起,玻璃罩内浮现出影像——正是刚才我们送回的那些影子,此刻正在里面缓缓流动。抱着孩子的母亲影子找到了一个奔跑的小男孩影子,将糕点递了过去,男孩接过糕点笑出两颗小虎牙;修理匠的影子蹲在一座钟表前,手里的发条终于卡进正确的位置,钟表“叮咚”一声报时;穿军装的男人影子将信投进邮筒,转身时脸上带着轻松的笑意……

“它们在补全遗憾。”林默看得眼睛发亮,“就像守钟人说的,空白被填满了。”

突然,影像里出现了守钟人的影子。他不再是半人半机械的模样,而是变回了五十年前的青年模样,身边站着个梳着麻花辫的少女,两人手里拿着同款的银锁片,正在大本钟下许愿。少女的锁片上刻着“宁”,青年的刻着“安”——原来守钟人的妹妹叫阿宁。

“哥,等蚀时城的时间正常了,我们就把钟表铺开到全世界去!”少女晃着青年的胳膊,笑容灿烂得像阳光。

青年笑着点头:“好,到时候你当掌柜,我当修理匠,每天修完钟就陪你看日落,说到做到。”

影像到这里渐渐淡去,大本钟发出一声悠长的钟鸣,声音清澈洪亮,回荡在整座蚀时城上空。钟鸣过后,街道两旁的房屋里亮起了灯光,从窗口望去,能看到模糊的人影在活动——像是那些被变成砖瓦的人,都以另一种方式“活”了过来。

“看来守钟人的遗憾也被补全了。”碎花裙女人轻轻叹了口气,眼眶有些湿润,“他守在这里五十年,总算没白等。”

墨影突然对着钟楼顶端叫了两声,我们抬头望去,只见一只白鸽从大本钟的穹顶飞出,嘴里衔着一封信。它盘旋了两圈,径直朝我们飞来,落在李醒的肩膀上。

李醒取下信,信封上没有收信人,只有一行熟悉的字迹,与大本钟底座上“想对阿禾说”的字迹一模一样。他拆开信封,里面的信纸已经泛黄,上面写道:

“阿禾,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或许我已经变成蚀时城的一部分了。那年你坐船离开,我没敢去送你,怕忍不住留你。其实我想说,我等你回来,不是客套话,是真心话。钟表铺的钥匙我藏在老地方了,就在大本钟的‘6’点刻度后面,你要是回来,记得取走。要是忘了老地方……就看看天上的鸽子,它们总会带你找到回家的路。”

信纸的末尾画着一只小小的白鸽,旁边写着日期:1987年6月12日。

“是那个穿军装的男人写的信。”我恍然大悟,“他叫阿禾?”

李醒指尖微微颤抖,将信纸小心地折好放进怀里:“守钟人说的‘空白’,不只是遗憾,还有藏在心里没说出口的爱与等待。”他抬头望向天空,那只白鸽正朝着远方飞去,“看来这封信,总会送到该去的地方。”

大哥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指着街道尽头:“你们看,那是什么?”

只见蚀时城的城墙正在变得透明,像融化的冰。城墙外不再是混沌的灰色,而是一片辽阔的草原,夕阳正落在远处的山尖上,将天空染成温柔的橘粉色。守钟人消散的地方,长出了一片小小的花田,白花瓣在风中摇曳,与碎花裙女人手中的花瓣一模一样。

“蚀时城要消失了?”林默有些不舍地摸了摸身旁的钟表屋墙壁,墙壁已经变得像雾一样轻柔。

“不是消失,是变回它该有的样子。”李醒望着草原,“它吞噬了太多空白,现在空白被填满,它就不再需要靠腐蚀来维持存在了。”

随着他的话音,整座城池开始变得透明,齿轮与钟摆化作点点星光,融入夕阳的光芒中。我们脚下的地面渐渐变成柔软的草地,大本钟的轮廓在星光中慢慢淡去,最后只留下那根银亮的发条,静静地躺在草地上。

我捡起发条,上面的刻度依旧清晰,“3”刻度旁的“安”字闪着微光。“这或许是蚀时城留给我们的礼物。”我说着,将发条递给林默,“你保管着吧,毕竟是因‘安’字开始的。”

林默小心地接过发条,与那枚银锁片系在一起,放进贴身的口袋里。“以后不管到了哪个世界,看到它就会想起这里。”

夕阳的光芒洒在草原上,我们并肩坐下来,看着远处的炊烟升起——那是真正的人间烟火。墨影趴在我腿上,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草地;大哥用触须编着草环,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碎花裙女人在给我们分剩下的白花瓣,说带在身上能安神;李醒手里摩挲着那封信,嘴角噙着淡淡的笑。

“接下来去哪?”林默靠在我肩上,声音懒洋洋的。

李醒抬头看了看渐暗的天空,繁星开始浮现:“听说东边有座‘回声谷’,能听到心里最想听到的声音。要不要去看看?”

大哥立刻来了精神:“能听到烤全羊的滋滋声吗?”

碎花裙女人笑着拍了他一下:“就知道吃!说不定能听到家人的声音呢。”

我摸了摸口袋里那枚“缘”字印记,感受着它传来的微弱暖意,抬头望向星空:“走吧,不管去哪,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好。”

墨影似乎真的理解了我的意思,它兴奋地发出两声欢快的叫声,然后像离弦的箭一样疾驰而去,径直朝着东边飞奔而去。它的尾巴高高地翘起,如同一面小小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我们见状,不禁被墨影的热情所感染,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连忙迈开脚步,紧紧地跟随着它。我们的步伐轻快而愉悦,在广袤的草原上留下了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

然而,草原上的晚风轻柔地吹拂着,带来了一片片嫩绿的草叶,它们像是大自然的使者,轻轻地覆盖在我们的脚印上,仿佛要将我们的足迹抹去。转眼间,那些脚印就被草叶掩盖得无影无踪,仿佛我们从未从这里走过。

可是,尽管脚印消失了,但我们心中的记忆却如同被刻上了深深的印记一般,永远不会磨灭。每一步的行走,都伴随着欢笑和期待,都成为了我们故事中的一部分。

远处的星光与近处的萤火交相辉映,宛如一幅梦幻般的画卷。蚀时城的最后一点光芒也渐渐融入了夜空,宛如一颗明亮的星星,在浩瀚的星空中闪烁着独特的光芒。

我知道,那些曾经的空白和遗憾,如今都已被填满、被弥补。它们就像这颗明亮的星星一样,在我的记忆深处永远闪耀着,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还有更多的精彩等待着我们去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