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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河畔。

一支商队在河边休整。一名青年一手端着一大盘五花肉肉,一手拎着酒壶,快步走向不远处的那名壮汉。

青年恭敬地说道:“二当家,这是你要的酒和肉。”

与之前他打人时的嚣张跋扈,判若两人。

青年闻着肉香、酒香,狠狠地咽了口口水。在大部分人纠结早饭是吃馒头还是喝稀粥的年代,大清早就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是极其奢侈的一件事。

二当家接过酒和肉,看似随意地问道:“我们的货物还好吗?”

青年略显心虚地回答:“除了有点虚,都还活着。”

是的,也只是还活着。

二当家拍了拍青年的肩膀,他知道自己手下的德行,刚才发生的事情他冷眼旁观,全看在眼里。

打骂凌辱无所谓,可给那群乞丐吃得极少、极差,能给半个馒头绝不给一个。长此以往,估计到西北的时候,剩不下几个活人。

乞丐本就虚弱,经不起大肆折腾。

二当家“好心”提醒:“你们注意点,别太过分,还要七八天才能到西北地界,别整死太多。西北那边要100人,虽然我们抓了106人,一旦路上被你们整死超过6个,你们之中就要有人顶上缺口,明白吗?”

到不是二当家同情心泛滥,可怜乞丐们,他是担心乞丐被手下弄死太多而没办法交差。

闻言,青年脸色骤变,他可不想留在西北那种苦寒之地。

九死一生。

他赶忙点头,回应道:“知道了二当家。我马上去跟兄弟们知会一声。”

瞅了眼几百米开外的官道上途经的另一支商队,壮汉喝了口酒,道:“去吧!顺便通知下去,一炷香后启程,你们赶紧把吃喝拉撒的事情搞定。”

“是!”

波光粼粼,清风拂面,喝酒吃肉,好不快活。

要是再有一名小娘子在一旁作伴,那就更美了,二当家如是想着。

肉少一半,酒剩三成之际。

哒哒,哒哒,哒哒…

二当家听到一阵嘈杂的马蹄声。他抬起头,发现那支路过的商队一分为二。车队及部分人员留在原地待命;骑马的壮汉,以及几名拎着水桶的男子,正在缓缓朝河边走来。

二当家第一时间反应,对方商队没水了,需要补充。

长途跋涉,商队遇上这种事情再正常不过。尤其是越靠近西北,水资源就越为短缺,任何一支商队都会提前准备好大量的饮用水。

二当家放下防备之心,继续喝酒吃肉。

不多久,对方离他们驻扎的地方已不到百米。

突然,一名帮派成员一声惊叹,声音传进二当家耳中。

“哇,好骏的马儿!”

二当家再次抬起头,朝马匹的方向看去。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战马!

眼前几十匹马,清一色全都是战马。高大雄伟的体格,这群马分明还是战马中的佼佼者,是重装骑兵专属的战马。

壮汉之所以能够一眼认出战马,是因为他曾经就是一名重装骑兵。退役后,他对战马心心念念,问题是战马被帝国军方严格把控,禁止交易。所以,战马对普通人而言,永远可遇不可求。

二当家好奇,这里怎么会出现这么多战马?

不好!

一股强烈的危机感迅速笼罩二当家全身。

这群人压根就不是商队的护卫!能骑战马的人,商队压根请不起也请不动。

不管这群人是真的来河边喝水补给,还是另有所图,先放一只信鸽再说。

壮汉迅速打开一直带在身边的鸟笼,抓起一只信鸽抛向天空。这是一只什么消息都没有携带的信鸽。

是二当家犯浑吗?其实不然。

信鸽什么消息都没带,本身就是最大的消息。说明放信鸽的人遇到紧急情况,连书写消息的时间都没。

如果一会确实是误会,二当家再放一只说明情况的信鸽便是。

黑狗帮能成为兴化城第一帮会,能够搭上西北这条线,果然有点本事,做事也极为谨慎。

可惜啊,此时对方距离他们已不足50米。

嘣~

咻~

两道声音近乎同时入耳。

不好,有弓箭手。

仅仅一个呼吸的时间,又传来鸟儿奋力拍打翅膀的声音。

二当家知道,这只不过是垂死挣扎的声音。

果不其然,信鸽身上插着箭羽,从天而降,在地上又扑腾了几下,便彻底没了动静。

二当家当即确定,对方就是冲着他们来的,来者不善。

他的心凉了一大半,不好的预感强烈到了极点。

二当家心一狠,猛地挥出一拳直接打烂鸟笼。

扑腾、扑腾…

笼中剩下的三只信鸽受到惊吓,慌忙起飞。

嘣~嘣~嘣~

咻~咻~咻~

这回,二当家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方队伍中,那名有着猎鹰般眼神的男子在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内,连射三箭,也只射出三箭,便收了弓,无比自信。

转眼,三只信鸽齐刷刷掉落下来,无一幸免。

神箭手!

此等用箭高手,军中都不多见。显然,对方是有备而来。

壮汉不再心存侥幸,这么点距离,在神箭手没射空他的箭囊之前,他们一个都走不掉。

他们再快,再灵活能与信鸽比?

不远处,黑狗帮的成员在发现异常后,慌慌张张地抽出佩刀佩剑等,杂乱无比。

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他们也就欺负欺负普通老百姓和手无缚鸡之力的乞丐们。

面对训练有素的影卫,以及为了尽快追上他们,陈学冬特意去军营借的战马。仅仅一个照面,乌合之众溃不成军,一败涂地。

人数优势?想多了,如果打仗光讲人数优势,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经典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再者,战马的撞击力,比人恐怖多了。

没有配合的混混,即便再来100人,也是送人头。

美男盯上了之前打人最凶狠的那名青年。他居高临下,借势拍出一刀。

咔嚓…

肋骨断裂的声音。

砰…

青年倒飞出去,是他倒地的声响。

噗~

青年大口吐血。

要不是老大说留着他们还有用处,美男才不会手下留情。要不然这一刀下去,打人青年必定人头落地,可以转世投胎了。

美男吐出一口口水,厌恶地说道:“呸,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也就几分钟的功夫,大清早面对乞丐时气焰嚣张的混混们,已经全部被撩倒,他们躺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哀嚎。

这场战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果。

毕竟混混与“特种兵”,实力太过悬殊。

渐渐地,所有人的目光看向还在打斗中的两人。

势均力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