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很快过去,六月的A市日头刚过正午,就变得灼人起来
柏油路被晒得泛出层油亮的光,风裹着热浪贴在皮肤上,连吹过的树叶都蔫蔫地垂着。
李易缓缓将车开到别墅,下车时,抬头瞧了眼庭院里的樟树。
天色热得厉害,碎金似的阳光从叶缝里露下来,浓荫铺在青石板的小径上,晃得人眼晕。
他拿起平板,转身进了别墅。
客厅里,茶几上的水正汩汩地冒着水汽。
吴妈从厨房里出来,瞧见李易正坐在沙发上泡茶,面露笑意地说道:“来了李易,先生还在楼上没下来呢。”
李易看见她时神色有点意外,自从稚欢小姐去m国读书后,吴妈除了过来煮一日三餐,平时就会过老宅。
但今天这个时候,并不是饭点。
李易面露意外:“是先生让你回来的?”
“对,”吴妈笑道:“先生说欢欢过几天就回来了,让我回来照顾她。”
思及这个,李易看了眼桌上的平板,稚欢小姐三天前已经答辩结束,按照她和先生签的合同内容,她的确得要回来了。
过了一会儿,楼梯上终于传来脚步声。李易下意识地回头看过去——
只见男人上半身松垮地穿着件黑衬衫,挽起的袖口处,手臂线条坚硬结实,刚劲的腕上戴着串十八籽。
视线往上,是一张极具攻击性的英俊脸庞。头发微微泛湿,随意地捋到脑后,一瞧就知道是刚洗过澡的模样。
见对方走过来,李易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喊了句先生。
周临渊不咸不淡地嗯了声,径直走到沙发坐下,弯腰拿过旁边的打火机。
李易将刚刚分好的茶推到对方面前,男人懒懒地瞧他一眼,打火机往桌上一扔,“什么事?”
“理事长秘书处刚刚打了个电话过来,向兰英邀您今晚于理事长府会面。”李易说:“详谈今年的国央经济会议的工作部署。”
“几点?”
“晚上七点。”
男人语气散漫地嗯了声,拿起旁边的杯子喝了口茶,侧头看他: “还有事?”
李易神色一怔,反应过来,拿过旁边的平板递到对方面前:“这是刚从布曼大学发过来的,稚欢小姐答辩的视频,您要看吗先生?”
听见这话,男人眼神幽幽地看他一眼:“你说呢。”
见他将视频调出来放在自己眼前,周临渊掸着烟灰,慢悠悠地将视线落在平板屏幕上。
视频里,少女上身穿着件米白色衬衫,下身搭配的是黑色高腰A字半身裙,衬衫扎在里面,勾勒出一截纤细单薄的腰肢,瞧着不堪盈握。
视线往上,头发是很简单的低丸子,眉眼盈动精致,脸蛋依旧那么白皙漂亮,三年过去,生涩褪却,多了几分独立的自信感来。
视频里她笑着,眉眼弯弯地用流利的外语应对导师的提问,声音还是那么温软,但那双清澈的眼睛里没有半点儿怯场,看着落落大方。
与此同时,看着视频的李易也不禁感慨。
稚欢小姐的变化真的很大。这三年来,她在布曼大学很认真刻苦的学习,门门课程优秀,参加比赛次次第一,在人才如云的世界顶级大学,年年都能斩获优秀奖学金。
此刻,听着少女那一句句清晰的问题回答,李易不由抬眸瞧了眼旁边的男人——
对方手懒散地搭在沙发上,唇角却渐渐勾起,一瞧就知道心情很不错。
想起当初稚欢小姐离开后的日子……李易神色微顿,其实这三年来,先生一直都有让人看着稚欢小姐,担心被别人欺负,所以连少女每天吃了什么做了什么。先生都要清楚的知道。
甚至于每周,还会有专门的人将少女一周的生活照片发回来。男人看似不在她身边,实则从未缺席过她生活的每一个点滴。
(-^〇^-)
三天后,合同上约定的期限到了。按照约定,沈稚欢今天中午就会抵达A市江临区机场。
男人推了个会议,心情不错地起了个早,正要亲自去接人。
下一秒,余永年大步流星地从门口走进来,神色还带着几分凝重:“先生,沈稚欢不见了。”
话音落下的刹那,周临渊笑意一滞,神色骤然冷了下去。
瞧见对方的脸色,余永年后背有点发紧,继续道:“就昨天中午,沈稚欢和她那个d国的朋友外出去了趟博物馆,因为她曾经有多次留夜的情况,咱们的人就没放在心上。直至今天早上沈稚欢没回来才发现不对劲。”
“目前我已经安排人在离开纳萨州的所有交通港口,地铁、火车、还有机场盯着了。”余永年说。
“她平时喜欢去的图书馆还有中餐厅找了没有?”男人冷声问。
“已经派人去了。”余永年说:“但现在还没消息回来。”
沈稚欢很有可能就是跑了。
“去安排直升机,”周临渊神色冷到了极点,“半个小时后出发m国。”
此话一出,余永年神色当即一变 ,下意识地开口道:“先生,你现在的身份不适合……”
话还没落下,就被男人给冷冷打断了:“需要我说第二遍?”
看着那双阴冷的黑眸,余永年不敢再说什么,立刻转身去办。
半个小时后,直升机的螺旋桨声从半空中由远及近传来。
余永年看了眼那即将降落的飞机,又看了眼站在旁边的男人,心中对沈稚欢的行为产生了极其不悦。
他不明白沈稚欢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一而再再而三地逃跑。
她什么都不会,除了那张脸好看点,娇娇弱弱的还爱哭。
而先生有权有钱又有能力, 为了她命都差点给丢了。
宽容大方地放她去留学。为了能去见她,连理事长亲自任命的高官位子都没接。
忍到了极致,好几回都半夜亲自驾驶直升机去m国,就为了瞧她一眼。
可她却违背了约定,自私地逃跑。
余永年越想心中越为他哥感到不值。也不明白那个沈稚欢到底有什么好的,单有张花瓶脸,一点都不懂得感恩戴德。
见直升机降落,周临渊没有犹豫,冷着脸就坐了进去。
余永年也跟着上了驾驶座,刚要启动直升机。下一刻,机舱内突然响起铃声。
……
而昨天的同一时间,沈稚欢刚好在澜江区的机场下了飞机,去行李提取处接了雾河后,少女就拎起包上了出租车。
雾河应该是坐了太久飞机,状态不太好,沈稚欢隔着笼子逗它都没反应,只安静地趴在那儿。
于是少女不再打扰它,让它好好睡觉。刚转身坐正,旁边的手机却响了。
沈稚欢拿过一看,笑着接通:“喂,晚晚。”
“欢欢!”秦向晚雀跃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你到哪了?”
驾驶座的司机听见后,眼神瞥了后视镜,冷不丁地替她回答了句:“容港大道。”
“好哦欢欢,那我在御苑等你。”
沈稚欢神色微怔,随即又一笑:“好。”
电话挂断后,她礼貌地和前面的司机说了句谢谢。
车辆很快到达御苑,沈稚欢隔老远就看见秦向晚站在御苑门口朝她笑,刚下车,一个大大的拥抱就扑了过来。
“太好了宝宝。”秦向晚激动地握着她肩膀,往她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你终于回来了。”
沈稚欢被她亲得一懵,还没反应过来,手上的雾河就被接了过去,随即手心一暖,人就被拉进了御苑。
见她风风火火的,沈稚欢赶紧开口道:“晚晚你慢一点,雾河不太舒服,别把它颠吐了。”
这话一出,秦向晚立刻停下脚步,将雾河从笼子里抱出来,连连道:“对不起雾河,我不知道你不舒服。”
雾河有气无力地瞄了声,脑袋轻轻地蹭了下她掌心,似乎是在说没关系。
到了客厅,沈稚欢让她将雾河放在沙发上,刚准备打开背包拿雾河常吃的猫粮。
但下一秒,秦向晚从旁边拿出了猫盆,神色得意洋洋地说:“我准备得周全吧。”
沈稚欢笑了笑,将雾河从沙发上抱下去。这小胖猫,看见吃的瞬间胃口大开,什么身体不舒服全给抛之脑后,
少女好笑地摇了摇头,转身打量了下客厅,发现里面很是干净。这么久没人住过,竟然连一点灰尘都没有。
“晚晚,”她喊了旁边的秦向晚,还没发问,对方就率先解答了她的疑问,语气骄傲:“是我是我,就是我。”
“昨天陈霄去纪委部开会,我趁机溜出来,找了十二个人过来扫了一整天,全程监工。”她拍着胸口打包票:“保证一点灰尘都没有。”
沈稚欢瞧见她那副傲娇的模样就想笑,但笑着笑着,望着那主位的位置,以及矮几上的茶具,脸上的笑又渐渐地收了起来。
“晚晚。”秦向晚听她语气低落下来,面上情绪也跟着一敛,朝她看过去:“我想我外公了。”
“你说,如果他还在该有多好。”沈稚欢摸了摸桌上那只沈从礼常用的茶杯,神色落寞失落。
亲人离世永远是个最悲痛的话题,局外人无法理解当事人的心情,秦向晚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但“节哀顺变”、“不要伤心”这种字眼太过轻描淡写,甚至是冷漠以待。
秦向晚不想说,所以她沉默不语地张开双手抱住她最好的朋友。
告诉她,我明白你的难过欢欢,释放出来吧。让我分担你的痛苦。
沈稚欢回抱住她,暖意一路从胸口传进心脏。少女闭上眼睛,在心中默念了句:“外公,欢欢回来了。”
时间很快到傍晚,秦向晚找了个由头骗陈霄说自己在朋友家住,不回去了。
吃过晚饭后,沈稚欢想了想,还是决定回趟老宅看看爷爷。
秦向晚拉着她不让她回去,还让她明天再回去。
沈稚欢明白她提前让自己回来的用意。但她总担心会玩脱,周临渊并不是她们能戏耍的对象。
“放宽心,欢欢。”秦向晚有经验地摆摆手:“我保证会没事。而且是周临渊言而无信在先,说好了不干涉你生活,结果才一个月,他就去m国了,还美其名曰说谈生意。”
“什么生意能持续谈三年,根本就是在骗人。”秦向晚气愤道。
这三年来周临渊的确总出现在m国、出现在她面前。但他确实信守承诺,没再干涉她的生活。
并且每次出现,对方都有极其合理的理由,以至于沈稚欢都怀疑是不是她多想了。
“好啦好啦,”秦向晚拉住她的手,“快坐下,我给你点了好喝的菠萝百香果汁。”
沈稚欢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看了眼旁边的雾河,正要给它倒点凉白开喝。
下一秒,蹲在地上吃东西的雾河像是感应到了点什么,猛地抬起头,一双眼睛睁得又圆又大,直直地盯着某处不放。
沈稚欢愣了下,喊了句雾河。
忽然,雾河窜地飞奔了出去,动作之快,几乎是瞬间就不见的身影。
少女神色一变,立刻就快步跟上去。突如其来的状况,把安然坐在沙发上的秦向晚也吓得一跳,赶紧起身跟上去。
雾河很乖,从来没出现过这种吃着东西就突然飞窜的情况,担心出什么事,沈稚欢也跟着跑了起来。
很快,两人一猫就来到了后院的一处独院。沈稚欢喘着气站定,抬眸时,神色立刻愣住。
秦向晚跟跑过来,只看见欢欢站在院子里发愣,低头,雾河站在门口不停地跺爪子,着急地喵喵叫个不停,似乎是想要从里面叫出什么人。
“怎么了欢欢。”秦向晚疑惑地问她,“雾河怎么突然跑了出来,这院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这里,”沈稚欢侧头看她一眼,“是以前沈世献的院子。”
话音落,秦向晚神色怔忡了下,又低头瞧了眼门口不停用爪子扒门的雾河。
欢欢说过,雾河是沈世献训出来的。
狸花猫是野性很强的猫,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弃养主人。但雾河却很乖很粘人,会主动要求抱,还贴着人亲,一瞧就知道是花费了不少心思。
怪不得雾河冲一样的跑出来。
沈稚欢望着雾河那个焦急的背影,望着那扇紧闭的门,眉头微微皱起,心中百感交集。
沈世献。
想起这个名字,沈稚欢立马就想起了在平沙基地那天,周临渊的命令明明已经下达了,但当时余永年的直升机失误,迟迟没能撞上来。
眼瞧着他们就要撞上山体,是沈世献忽然冒了出来,撞偏敌方机翼,使得他们有了跳机的机会。
但同时,沈世献所乘坐的飞机也因此坠机。
他死了。
她这个名义上的小舅舅,坠机身亡。
对于沈世献,她并没有什么想要说的了。他杀了外公,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他的。
但他也救了她的命,所以她不想再记得他,就当……生命里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个人吧。
沈稚欢走过去,弯腰将门前的雾河抱起来,转身离开。
秦向晚见状,也跟着她离开。
但怀里的雾河却罕见地表现出了点攻击性,不断地叫起来,前爪抓着她的袖子,脑袋使命地往少女腰侧钻,一双蓝褐异瞳的眼睛执着地盯着那扇门。
它明明闻到了很熟悉的气息。
……
时间很快到夜晚,雾河早就累得趴在床尾呼呼大睡,两人则一左一右地枕在同一个枕头上聊着天。
秦向晚忽然侧头看了眼沈稚欢,语气认真地问了句:“欢欢,一直以来我都没有问过你,你对周临渊到底是什么感情?”
此话落,沈稚欢神色一顿,忽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侧头,对上一双带着疑惑的圆眼。
“我……”少女思忖两秒,微微皱起眉头。秦向晚追问了句:“你讨厌他吗?”
沈稚欢摇了摇头。
“那你喜欢他?”秦向晚从床上撑起来。
少女指尖顿了下,将脑袋转回来,望向天花板,脑中忽然又想起了从飞机掉下来的画面,悬浮、坠落、毫无无支撑、心跳加速到极点,可也被护裹到密密实实,毫发无伤。
好像只是经历了一场极限运动,肾上腺素飙升,心跳剧烈。但恢复过后,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却是永远难以忘记的。
“我不知道我对他什么感情。”沈稚欢看着天花板,眼神好像迷茫,但又好像很清明,“但我对他讨厌不起来,外公夸我很聪明,说我知道很多东西也会很多东西。但这些东西几乎都是周临渊给予我的。于物质和教识上,可以说是他塑造了现在的沈稚欢,我对他应该只有感激之情。”
“可是,晚晚,”少女的语气变低了点,秦向晚下意识地凑过去,却看见一双满是迷雾的眼睛,她在困惑在不解。
“在平沙基地的时候,我被坏人抓到直升机上,他不要命地从别的直升机跳上来,为了救我的命硬生生地割了自己一块肉,抱着我从好几百米的高空掉到水库,摔得自己满嘴血时,我当时脑子一下子就空白了,我忘记了所有的一切,忘记了霁川哥哥忘记了爸爸忘记所有人,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他一定要活下来。”
秦向晚沉默地看着她,眼睛里闪过心疼来。
“昏迷醒来后,我先看到的人是吴妈,后看见的人是周临渊。我看见吴妈哭了,我还安慰她不要哭。但周临渊走进来后,哭的人就变成了我。”
沈稚欢笑了笑,继续说:“我当时觉得自己好奇怪,一看见他的手就哭,怎么都控制不住自己,心里很不高兴很难过。但他一离开,我看不见他的手我就不哭了。”
说完,沈稚欢还仰起脑袋,语气好奇地问她:“你说我当时是不是把脑袋给摔傻了?”
秦向晚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但眼神中的心疼已经掩盖不住了。
这哪里是把脑袋摔傻了,是情绪叠加在一起,把心给摔碎了。
想起欢欢在m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高兴,整个人总是呆呆的。
秦向晚心疼得呼吸一滞,把头埋在她颈窝里不说话。
沈稚欢摸了摸她的头,语气低轻: “不哭了,晚晚。”
……
时间很快到第二天的早上,沈稚欢回了趟老宅。按照晚晚的意思,周临渊就算再发火也不会在爷爷面前对她发火。
但即便不按照晚晚的意思,沈稚欢也是想先去见见爷爷的。
周槿月很早之前就追着霁川哥哥去了蒙萨州。老宅变的冷清了很多,偌大的老宅除了管家爷爷之外,就只剩下伶仃几个佣人。
沈稚欢走进去时,还被客厅里的寂静给凝住了脚步,生怕破坏掉这份安宁,整个人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下一秒,周振霆似乎是感受到了点什么,从那张黄花梨木沙发上侧头看过来。
只见他小孙女站在那儿,手里不知道拎着什么,蹑手蹑脚的,像是要给他个惊喜。
笑意瞬间在老人家眼中漾开,周振霆杵着拐走站起来,慈爱地喊了句:“欢欢。”
沈稚欢将手上的东西往桌上一放,快步走过去,笑着去搀扶他:“爷爷,我回来了。”
周振霆笑意连连:“今早你的电话一回来,管家就来告诉我了。所以爷爷就坐在这儿等着咱们欢欢回来。
沈稚欢笑了笑,又问:“管家爷爷人呢?”
“那老家伙一听你要回来,急手急脚地去后院挖他那罐桂花酱去了,说是要弄桂花圆子给你吃。”周振霆看了眼墙上的时间,估算道:“这会应该快要弄好了。”
听见这话,沈稚欢心中一暖。
“爷爷已经让人去做午饭了,既然回来了就在老宅住几天,陪陪我这个老爷子,顺便也跟我说说咱们欢欢在m国都学了点什么。”周振霆说。
“好。”沈稚欢笑着点点头,和老人家坐到沙发上,紧接着将旁边从m国带回来的礼物一一给对方介绍。
而另一边的别墅,周临渊在接完李易的电话后,喊了句阿年,随即立刻就从直升机上下来。
在得知沈稚欢已经回来,并且还在周家老宅时,余永年先是愣了半秒,旋即马上去开车。
两人很快就到了老宅。男人走进去时,祖孙俩正在客厅里其乐融融地喝着茶聊天,那管家老头就站在旁边,时不时也会插两句嘴,气氛温馨美好。
沈稚欢刚拿起手边的桂花圆子要吃一口,余光中却瞥见庭院里正有个高大的身影往这儿走,心尖一颤,下意识地侧头看过去。
就对上了一双漆黑眸子,看着那张熟悉俊朗的好看面庞,少女指尖微微顿了下。
他穿着身黑西装,体型高大精壮,那张脸,眉弓高隆深邃,一层淡淡的阴影映洒在鼻骨处,压迫感就那样出来了。
男人盯着那双桃花眸,一路朝着客厅走进来。
她穿着条米白色的裙子,端正地坐在太师椅上,手腕的荔枝镯还在。发带将长发尽数挽起,露出白皙纤细的脖颈。脸蛋依旧又白又小,此刻眉眼含着点未散的笑,好看得夺目。
周临渊就这样一路看着她走进来。
有人踏入客厅,站在旁边的管家敏锐地侧目过去,“哎,二少回来了。”
此话一出,周振霆也抬头看了过去。
只见那混账东西正直勾勾地盯着他小孙女看,看得小姑娘耳尖发烫,脑袋都低下去了,他还丝毫没有半点儿遮掩。
周振霆神色一黑,警告性地咳了声。
听到这刻意的声音,男人这才慢悠悠地侧头看过去,恰巧就看到他老子黑到发沉的脸色,“这么有空回来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周临渊语气满不在意,但视线已经睨向了旁边的少女,“肚子饿了,过来吃个午饭。”
见他一副轻飘飘的模样,周振霆就莫名火大。旁边的沈稚欢在看见爷爷的脸色,以及头顶那道始终直白灼热的眸光时,恰时地站了起来。
“那个、爷爷,我、我也饿了。”沈稚欢起身,“我去厨房帮一下忙。”
话罢,直接放下手心里的碗,转身往厨房去了。
沈稚欢脚步加快地从客厅走了出去,离开了那道让人不适从的直白视线,少女加快的心跳才渐渐平静下来。
她一路顺着风雨连廊到了厨房,有两个佣人正在里面煮着菜,瞧见她,还笑着喊她小小姐。
沈稚欢一一地和他们打了招呼,转身进去帮忙切蔬菜。
以前她比较擅长弄甜品,但去了m国留学之后,好像是觉醒了什么天赋一样,学会了煮很多东西。
连晚晚都夸她东西煮得好吃。
所以现在,少女也想让爷爷尝尝她的手艺。
沈稚欢认真地备盘切菜,根本没有注意到刚刚在厨房里的佣人已经端菜离开,也没有注意到一道高大的身影悄然地走了进来。
她洗了手,刚抬头伸手去拿橱柜上的餐碟,下一秒,一只灼热的大手就抚上了她手背。
沈稚欢脚步不自觉地后退,脊背瞬间贴上了坚硬结实的胸膛。
熟悉的味道传入鼻腔,少女心尖颤了。
“胆子大了沈稚欢。”男人双手撑着她身体两侧,将人圈在岛台和自己身前,歪着脑袋去看她脸蛋,“留个学回来还学会耍人了,谁教你的?嗯?”
听着这熟悉的语气,沈稚欢后腰莫名一紧,侧头去看他,“我、我哪有耍你,合同上写的期限是今天。那我,提前回来都不行吗?”
这软气包留个几年学还真硬气了,居然敢跟和他玩狡辩那套了。
见她明明心虚却还敢看他眼睛,一副弱弱的又莫名勇敢的模样,男人挑眉,语气好笑地勾了下唇,“行,怎么不行。”
他居然真的没生气,沈稚欢听着他的话瞧着他的反应,神色间满是惊讶意外。
她身上香香甜甜的,眼神还一直盯着他看,男人挑了挑眉,没忍住伸手摸了她脑袋,问她:“喊句小叔叔来听听,沈稚欢。”
话音落,沈稚欢眼神微微顿了下,抬眸看他,男人的眼神正直勾勾地盯着她,似乎是真的很想听。
少女抿了下唇,正犹豫要不要开口。但恰时,迟迟未见沈稚欢回餐厅的老爷子让管家来喊她。
“有人来了。”沈稚欢轻轻地将他推开。男人看着外头走进来的不速之客,不耐烦地皱起眉头。
“二少,欢欢,老爷子说要开饭了。”管家说。
“哦好。”沈稚欢点点头,“现在就过去。”
餐厅里,父子俩之间隔阂还是有的,但坐在同一张桌子的,也没有什么隔夜仇。
再加上现在沈稚欢回来了。老爷子爱跟孙女聊天,旁边的男人听她讲话,自然会参与,一顿饭吃得倒是和谐温馨。
茶余饭后,三人坐在客厅里喝茶聊天,期间老爷子问起沈稚欢打算回哪住?
周临渊悠闲抚弄茶杯的手顿了下,朝她看了过去:“我现在暂时在御苑住,爷爷。”
“御苑太大了,你这孩子从小就怕空荡,而且这么久都没人搞过卫生。你的房间爷爷已经让人收拾出来了。”
周振霆建议道:“先在家里住着,顺便陪陪爷爷,这段时间爷爷让人去御苑收拾收拾,你想回去了再回去。”
回去什么回去。周临渊心中不耐烦,在这儿住几天也就算了,还想一直回御苑住?
老头子就是会给他找麻烦。
瞧着那软气包的脸色,不用问都知道心里十个百个的情愿。
沈稚欢也正悄悄地打量着男人的脸色,见他就要开口说话,少女站了起来,故意转移话题,“我已经是大人了爷爷,不怕的。我白天回来陪爷爷,晚上回御苑住。这样就不用把行李搬来搬去。”
听少女都这么说了,周振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毕竟小孩儿有小孩儿的想法。
但老人家还是担心她孤单害怕,特意让管家从家里挑了个熟悉的女佣,去御苑照顾她一日三餐。
男人听着那边祖孙俩你来我往的安排相聊,神色陡然一沉。很好,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而另一边,少女清晰地看见男人脸色的变化,她以为他肯定会发作,强势地要她回别墅住。
可他居然只是坐在那儿,没有说半句,这种变化让少女心中更是意外。
时间很快来到晚上八点,周振霆知道她睡得早,所以让她先回去休息,明天他亲自过去御苑。
见老头子开口派人说要送沈稚欢回御苑,男人站起身,直接说:“不用,我送她回去。”
说罢,周临渊朝坐在旁边的少女看过去,“走了沈稚欢。”
沈稚欢愣了下,和老爷子告了别后,起身跟了过去。
望着两人一前一后离开的背影,周振霆神色无奈的同时,又有些恨铁不成钢。
刚才他要不主动开口询问欢欢,他估摸着这混账玩意儿又要搞专制那套,直接把欢欢带回他那别墅去了。
这几年天天跑国外,比他那公司刚起步谈生意时跑得还要频繁。现在小姑娘好不容易回来,这混账东西又要原形毕露。
周振霆叹了口气,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一家人和和乐乐、毫无芥蒂地吃顿饭呢。
走到庭院,男人瞧了眼跟在旁边的少女,心里其实根本不想让她回御苑,但要是强行带回去,估摸着又要委屈巴巴地垂着脑袋不理人。
心里思忖着,男人心里也烦,拿了打火机。
咔哒的一声在耳边响起,沈稚欢侧眸看了眼他,只见男人嘴角叼着根烟,袅袅的烟雾在脸庞弥漫开来,将原本就线条立体凌厉的侧颜衬得神秘而危险,瞧着让人心颤。
晚风裹挟着淡淡的烟草味窜入鼻腔,晚晚昨夜的话莫名在耳边响起,她说:“欢欢,或许你是有一点点喜欢他的。”
她喜欢他吗?少女脚步莫名慢了点,其实昨晚听见晚晚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几乎是想了一夜都没睡着。
在那层叔侄关系的笼罩下,沈稚欢从来都没想过这个问题。
但问心,从一个女生的角度来看,这个男人各方面都极其优越。
以至于在还没和他发生关系前,她对追求自己的男生就已经下意识地以他来作标准对比。
后来发生了关系,在那一次次恐怖且难以承受的情事中,她就再也没有过那种暗戳的对比。
她彻底的害怕、恐惧、惊慌,所有青春期的悸动都消失得一干二净。她开始害怕他、不敢再看他的脸,更是一见到他就下意识地闪躲。
可后来,她能感受到她的身体正在适应他,即便心里依旧觉得扭曲不舒服,但她明显能感受到自己身体的变化。
或许是经历得太多太多了,她下意识地想要摒弃所有不愉快,连带着将身体的反应也遗忘、去除。
而去了m国后,身体和情绪逐渐被治愈,她开始评判起那些朝她表白、示爱的外国男生。
但很奇怪,她并没有以自己喜欢的角度去评判,而是下意识地去代入周临渊的标准评判每一个人。
前方男人似乎是感觉到她脚步慢了下来,余光瞥了眼她那若有所思的神色,脚步微微放慢了点。
思忖间,沈稚欢余光也看见他下意识放慢的脚步。
少女神色微怔,抬头看了眼他的背影,他好像真的变了很多,要换以前,她敢耍他,他绝对不会草草了之,少说也要训她一顿。
可今晚,他不仅没训她,就连她和爷爷谈回御苑住,他都没有开口阻止半句。甚至现在,居然还愿意亲自送她回御苑。
“想什么呢沈稚欢。”见她越走越慢,还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男人侧头看她,语气不大好,“又不是不给你回御苑住。”
闻言,少女抬眸去看他的眼睛,心中莫名生出了股勇气来。
“周、周临渊。”她有点磕巴地喊他名字。
连名带姓地从她嘴里冒出这么一句,男人指尖微顿,转过身来:“你叫我什么?”
夜色下,那双漆黑的眼眸格外幽深,沈稚欢有些不自在地挪开了点视线,耳朵发烫,“你,我..我以后能这样叫你吗?”
支支吾吾的语气,周临渊看着她,心里察觉到了点什么,唇角微微勾起,弯腰朝她凑近:“就是以后都不叫小叔叔了,对吧?”
那双黑眸里是明显的灼热和戏谑,沈稚欢脸颊发红,抿着唇很轻地嗯了声 。
这下男人是确定的,那笑也清晰地出来了,神色愉悦极了,语气放荡地回她:“那就不叫了。”
他笑得实在放浪风羁,即便是隔着夜色也难掩那张好看英俊的面庞上的恣意,沈稚欢看着看着,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见她一副羞赧的模样,周临渊勾了勾唇,伸手将人揽入怀里,大手摸了摸她头顶。
滚烫炽热的温度从他身上传来,鼻腔间也是熟悉至极的气息,少女顿了下,抬手抱住他的腰。
她的手环上来的那一刻,男人唇角笑意更深,低头亲了亲她额角。
夜色渐沉,月色穿过疏朗的枝叶,碎成星子般的光斑,轻轻落在相拥的两人身上。
微凉的晚风漫过来,卷起男人西装的衣角,又拂动少女裙摆的弧度,一挺括一柔软。
在风里轻轻缠绕,明明是截然不同的模样,却偏偏透着说不出的和谐与缱绻。
——
作者有话说
番外就写到这里啦!!
其实欢欢是肯定会回来的,这个毋庸置疑,因为这是她成长的地方,这里有外公、有爷爷还有晚晚。
就算她不回来,周二也会去找她。周二放她离开就证明在改变。他们会相爱,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后面周二会追她,两人会水到渠成,再次同居、亲密、结婚。但他们俩应该会没有孩子,周二没那种传宗接代的传统观,欢欢身体不好,他大概也不会让她生。而且也不会领养。他不会重视以及大方地将注意力分给不是欢欢生的孩子。
而欢欢,这次回来后也算看清了自己的心,她青春期对周二有朦朦胧胧的感觉,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考验后,冷静下来后看见了他的改变,愿意给他追自己的机会。
至于沈世献,他的确没死。但会一直不甘心,因为真的如果沈世邵没死,成功把欢欢接回来了。养大欢欢的,和欢欢有羁绊的就会变成他。中行字承嗣是要抵命的,他救了欢欢,欢欢也以为他死了,他们就算两清了。
最后感谢所有观看和支持过这本书的宝贝们。在此作者也要跟你们说声对不起,我更新的确很慢很拖沓,这是我的问题,郑重和你们说声对不起。
晚晚那本有点敏感,暂时被隐藏了,等我整理好大纲并充分存稿会更新的。
谢谢大家,爱你们
最后的最后,求个小书评。想听听大家对这本书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