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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上的语法错误 罗仙郎把第七瓶冰镇可乐放在场边时,我正被仁淑一个假动作晃得差点摔倒。阳光把他的影子钉在地上,像个没写完整的破折号——他以为自己在做“默默付出”的状语,却不知道在贤珠的语法体系里,这种句子连标点都算错。

“你弟弟快把便利店的可乐包圆了。”仁淑擦着汗笑,“他以为贤珠是靠可乐续命的吗?” 我把篮球砸向罗仙郎的后背,他踉跄着回头,手里还攥着张皱巴巴的纸条。上周帮他整理书包时见过这张纸,上面写着“贤珠今天穿了蓝色帆布鞋,和我去年送她的那本《聂鲁达诗选》封面很配”。

字迹被涂改得厉害,最后画了个歪歪扭扭的箭头,指向“这算比喻吗?” 真是蠢得让人想笑。贤珠根本不喜欢聂鲁达,她床头那本《二十首情诗》的书脊都没拆过。她喜欢的是村上春树,喜欢在雨天读《挪威的森林》,这些事罗仙郎不知道,他只知道用自己的语法去套别人的句子。 中场休息时,贤珠果然没来。

罗仙郎的手指在可乐瓶上抠出浅浅的印子,像在删除什么错误的修辞。我走过去拧开一瓶递给他:“她今天要去给哲佑扫墓,每年这时候都这样。” 他的喉结动了动,没说话。我突然想起三年前哲佑的葬礼,贤珠穿着黑色连衣裙,指甲掐进掌心,血珠滴在白菊上。那时罗仙郎还在读高中,背着双肩包站在角落,像个误入成人世界的标点符号。

“京姬姐,”他突然开口,声音像被砂纸磨过,“我是不是很碍事?” 篮球在地上弹了两下,发出沉闷的声响。我坐在他旁边,把冰凉的瓶身贴在他胳膊上:“爱又不是解数学题,哪有什么碍事不碍事的。” 其实我想说的是,有些句子从一开始就主谓宾错位,再怎么修改都成不了通顺的话。

贤珠终于答应和罗仙郎去看画展那天,我正在帮英兰搬画架。罗仙郎穿着件新衬衫,领口系得太紧,像条喘不过气的领带。“姐,你说我该说点什么?”他对着镜子转了三圈,“要不要背几句艺术评论?” “你只要别把梵高说成‘那个割耳朵的疯子’就谢天谢地了。

”我把他的领口松开些,指尖触到他发烫的皮肤——和小时候发烧时一样烫,那时他总赖在我床上,说“姐姐的手比退烧贴管用”。 他们走后,仁淑突然说:“你这当姐的,比他妈还操心。

” 允京正在给画框涂颜料,闻言抬头笑:“京姬是怕罗仙郎的笨拙伤了贤珠,又怕贤珠的犹豫伤了罗仙郎。” 我没说话,心里却像被画笔戳了个洞。上周在贤珠的笔记本里看到一行字:“罗仙郎的好像阳光,太烈了,让人想躲。” 而罗仙郎的日记本里写着:“京姬姐说贤珠喜欢安静,可我总忍不住想对她大喊‘我喜欢你’。

” 这两个人,一个把爱写成了抒情诗,一个却只会写口号。 傍晚罗仙郎回来时,衬衫上沾了片银杏叶。他说贤珠在印象派展厅前站了很久,对着莫奈的《睡莲》说:“模糊的东西反而记得更久。” 他没懂这句话的意思,只觉得贤珠的侧脸在光影里很好看,像幅没干透的画。 “她还说,”他顿了顿,声音低下去,“哲佑以前总带她来看画展。” 我把冰箱里的西瓜切成小块,递给他一碗。

他接过碗,却只是呆呆地看着,许久才轻轻开口:“京姬姐,我是不是永远都走不进她心里?”我看着他落寞的模样,心里一阵酸涩。“别这么想,感情的事急不来。贤珠心里有哲佑的影子,可这并不代表你没有机会。”我轻声安慰着。

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是贤珠打来的。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说自己在哲佑墓前,心里很乱。我看了眼罗仙郎,对贤珠说道:“罗仙郎就在我旁边,让他陪你说说话吧。”罗仙郎先是一愣,随即眼中燃起了希望。他接过电话,声音有些颤抖:“贤珠,你别难过,我在呢。”

电话那头,贤珠的哭声渐渐小了,两人开始轻声交谈。我看着罗仙郎认真倾听的样子,心里默默祈祷,希望他能慢慢走近贤珠的心,让这错位的语法,终有一天能变成通顺美好的句子。 罗仙郎与贤珠在电话里聊了很久,我在一旁静静看着,能感觉到他的神情逐渐变得柔和。挂了电话后,他的眼中闪烁着光彩,兴奋地对我说:“姐,贤珠让我明天陪她再去一趟画展。”我笑着点头,鼓励道:“这是个好机会,好好表现。”

第二天,罗仙郎精心打扮后出了门。傍晚,他满脸笑容地回来,手里还拿着一幅画。“姐,我给贤珠买了这幅画,她很喜欢。今天我们聊了好多,我感觉她心里的那扇门正在慢慢为我打开。”他的语气里满是喜悦。

之后的日子里,罗仙郎和贤珠的关系越来越好。贤珠开始愿意主动和罗仙郎分享生活中的点滴,而罗仙郎也学会了用细腻的方式去回应她。看着他们逐渐靠近,我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或许,那些曾经错位的语法,在爱与时间的磨合下,真的能变成一篇动人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