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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历史军事 > 迷雾星球的曙光 > 第107章 感知生晃成万象,觉明演绎塑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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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感知生晃成万象,觉明演绎塑大千

今天,何晓娜继续写《佛道赋今论》第二篇:世界如何被“感知”呈现--呈现的最小单元“晃在”。

“感知”本身无形无相无处所,所以,第一个“如是”呈现应该是“不存在的义”。“不存在义”无形无相无处所,但于“感知”本身唯能住。这样,“不存在义”也就“如是”呈现成一种“存在义”了,那这“存在义”就是第二个“如是”了。到底存在还是不存在,唯感知清晰明了。这样,“感知”也就被对立出来了能清晰的“觉明”,“觉明”于此二相反复“觉明”横跳,也就是相待成摇。如此“摇性”亦无形无相无处所唯于“觉明”而能住,所以第三个“如是”呈现就是“摇性”。就这样,“感知”被如是展现成了世界,感知的“觉明”本性却恒定不动。种种“如是”,唯住“觉明”感知一次,就加工一次,如此这般,种种如是呈现的相都是被觉明妄成的,下面我们看如何妄成。

此摇性于“存在~不存在”间反复觉明横跳,“感知”如此自晰扰乱,就会如是呈现为一种“即在即不在”的状态,我们姑且名为“晃在”吧。此“晃在”就是一切有为相存在的最小单元,即佛说“相待成摇,风轮执持世界”。下面我们讨论“晃在”于色相上的基础。

那么,什么东西于色相而言,你说它在吧,它又无形无相无处所,你说它“不在”吧,又能被清晰的觉明感知呢?对喽,就是“暗”。因为暗没有冷热形体等属性,但能被清晰觉知,你思考影子就能明了我说的了,这“暗”就是“晃在”的第一个显相,它虽然没有固定是实体,却能被“觉明”死死咬住。我们知道,“明亮”能显色,色已经是实实在在“有”的存在了,所以这“明”就是“晃在”的第二个显相。如此,这“明暗晃在”于“觉明”而能住就“如是”呈现为“光子的波动性”。如此这般,感知从如是呈现不存在(义),存在(义),晃在(暗明波动-即义即相),光子(相)的脉络就清晰了,这种清晰亦即“觉明”。

下面我们说光子,光子作为“感知”被如是呈现,它也是无所住而于“觉明”唯能住。所以,离开了“觉明”感知,它作为“感知”本身也就无迹可寻了,也就表现为最初态的不存在了。所以,“感知”本身就是光源。这就好比“感知”是永动的发电机,“晃在”是电流,“光子”是灯泡亮起。所以,光子于世界中能了明暗,于自性中具有明暗的摇性,即波动性。这种“明暗的摇性”于觉明唯能住,“觉明”明晰它“如是”呈现为粒子态了。

这样,一个光子就是一个风轮,而后依此“风轮”(也就是能量),世界执持相续。为什么叫它“轮”呢?因为每一个光子都具有“明暗”转圆轮替的封闭特性,即波动性!光子具有“暗明波动”的“晃在”特性 ,在双缝干涉实验中是被证实的,光子以波动性同时通过双缝,在屏幕形成明暗的干涉条纹,此为光子就是“‘感知’本身‘如是’展现明暗的叠加态”的最好证明。这种“如是”的呈现,如果被观测行为干扰,想知道它到底通过那条缝时,则使光子呈现粒子态,导致干涉条纹消失。也就是说一切“如是”呈现唯“觉明”而能住,此“明暗摇性”住于“觉明”,觉明又明晰它为粒子状。人们都是一个“觉明”感知本身,非我非他。

上面提到,“感知”本身就是光源,为什么呢?“感知”持续以“光子”如是呈现时,这种“如是持续”住于“觉明”就会把这种“如是”明晰为“光子”的流态。这种流态就是光速,这种“觉明”妄成的光速,不同的物种是不一样的。为什么呢?因为人类以及动物的“觉明”已经被固定的“反应能力”限制,流态的快慢怎么会有固定的标准呢?同样,单个光子作为“风轮”它的轮转速度也不一样,也就是振动频率。下面我们继续说“觉明”于不同物种以及人们,有不同妄成的假立世界。

通过前面开示,世界是“感知”这个自己,以其“觉明”性把自己以种种假相“如是”呈现,宏观事物的“假立”呈现逻辑为:

一、物质实体的“假立”,即从光子到粒子,到天体的感知过程:光子作为基础假立单元,当众多光子在“觉明”中被流态加工时,“感知”就会如是呈现为一种碍态,碍态住于“觉明”则被明晰为“坚固相”。其“明暗摇性”也就被藏在这坚固相里面了,即能量转换为了物感。此种“如是”呈现的“物感”住于觉明就假立出电子、质子等微观粒子的实在感,其相互作用力就是能量的表现形式。这个时候“感知”如是呈现为电子,质子,于“觉明”感知又被加工成了氢原子,以至于分子,大分子,物体,地球,大天体等等。

二、时空维度的“假立”,即从光子运动,到感知运动的秩序化投射,到三维标记的感知过程:“觉明”在加工光子簇流时,会通过“明暗摇性”的相对关系(如A光子与b光子的“明暗先后”),假立出“上下左右远近”的方位感,即三维性。所以,空间本质是光子簇流,这种簇流本具“明暗”的空隙差,这就是我们闭眼睛,空间显“暗”相的原因。这种方位感本质是感知对光子互动顺序的秩序化解读,而非客观存在的“空间框架”。

例如双缝干涉实验中,光子通过双缝的“同时性”(波动性)被观测干扰后呈现“粒子路径”,本质是“觉明”从“叠加态感知”切换为“线性方位感知”,导致空间方位的假立形式改变。

三,时间的“先后假立”,“感知运动”(相待成摇)的持续过程,被“觉明”切割为“过去-现在-未来”的线性序列。例如,光子从光源到屏幕的过程,并非客观时间流逝,而是“觉明”对“感知-呈现”这一动态过程的分段解读——就像人对“衰老”的感知,是“觉明”将身体细胞的持续变化,假立为“时间推移”的线性叙事。

四,因果规律的“假立”,即感知习惯的模式化归纳:1. 物理规律的“经验假立”

牛顿力学中的“力”、相对论中的“时空弯曲”,本质是“觉明”对大量感知经验的模式化总结。例如,“苹果落地”并非客观存在的“万有引力”,而是“觉明”将“苹果与地球都是‘晃在’这一本质,在光子簇(本质亦为晃在)成就的空间中扰动”这一感知过程,假立为“因果关系”的规律——这种规律随“觉明”的认知升级(如从经典力学到量子力学)而改变,印证了其“假立性”。

五.,社会规律的“共识假立”

人类社会的法律、道德、经济规则,是群体“觉明”互通后形成的“共识性假立”。例如“货币价值”并非纸张本身的属性,而是无数个体“觉明”对“交换关系”的共同感知投射,这种假立通过集体共识维持其“有效性”,本质仍是感知的产物。

所以,“假立”即感知的必然形式,世界的“真相”并非“客观存在”,而是“感知-觉明”为了实现自我表达(如“我存在”“世界相续”),将无形的“晃在”加工为有形表象的必然过程。这种“假立”不是否定现象的存在,而是揭示其本质——色空物相皆以此明暗的“晃在”为基础,“晃在”本俱的摇性也是能量发生的源泉,如同镜子(感知)中的影像(比如明暗)依赖镜子而显发,世界的一切相都是“感知之镜”的自显投影,其“假立性”恰恰是感知存在的证明。不管你当下感知什么,定义什么,它都能自证自恰。一切色空之“如是”,既然是假立,那它脱离了“觉明”感知本身,它与“觉明”同时寂灭,唯留“感知”本身,实则从未动亦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