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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引虫师 > 第377章 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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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新年,西南地区的雨水就没停过,在一座山间小镇的旅社里,金子兴从睡梦中缓缓苏醒,他打小就不喜欢赖床,醒了就对床铺有一种欲生俱来的嫌弃,只管迅速站起身抻个拦腰看向窗外。

自从沈焕将他甩开后,金子兴就没停下过追踪沈焕的脚步,一开始,他以为自己能和自己父亲金大升那样,凭借耳力和触觉就能找到沈焕,可在持续三天不眠不休的搜索过后,他才发觉自己此举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对方是谁,沈焕,一个曾经深入敌营数年,并一举捣毁山鬼老巢的卧底英雄,对方城府之深,心思之缜密,岂是他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年轻所能轻易想象得到的。

因此,金子兴决定换一个思路,他不再执着于追踪沈焕的蛛丝马迹,而是选择了一个更加简单粗暴的方法,那就是钞能力。

好在卖螺玉所赚来的钱还有一些富余的,于是,金子兴再次返回到了蜀地高原,有了金钱的加持,金子兴很快就从在放羊娃巴强那里打听到了雪狼坪的位置。那天,他顶着风雪,艰难的走到了雪狼坪,当时的雪狼坪已经被几乎大雪全部覆盖,满地的洁白让金子兴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走到了一张硕大无比的棉花床上,一棵棵笔直的云杉冷绿而浓密,尽管雪下个不停,但却总是无法将它们的树梢完全淹没。

金子兴走到一棵粗壮的云杉树下,借着大如斗笠的树枝着挡住从天而降的冰雪,他抬手擦了擦自己脸上的冰霜,然后深吸一口气将戴在手上的手套摘下,一时间,并努力的将拳头握紧又松开,松开了又再次握紧,由此连续十多次,直到他的双手已经完全能够适应外界的寒冷为止。

接着,金子兴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一枚鸡蛋大小的金色铜铃,这枚铜铃上刻着一只似龙非龙,似鸟飞鸟的生物,铃铛的顶端铸有一个圆环,而在圆环之上则栓着一根一尺来长的红色棉线,此时尽管风雪很大,但金子兴手里的这枚铃铛却并没有迎着风雪应声而响。金子兴拿着铃铛上边的红绳,小心翼翼地与那棵大云杉拉开距离,一路退到了雪狼坪的中心位置,接着,他拉着红绳快速甩动着铃铛,并对着眼前的云杉树将铃铛用力抛出,铃铛拖拽着红绳,迅速在云杉树的树干上紧紧缠绕了五圈。

有趣的是,刚刚被金子兴握在手里的红绳明明只有一尺多长,可在他把铃铛抛出去的瞬间,其手里的红绳便开始自动延伸拉长,而那枚被他甩出去的铜铃,也并没有因为一部分红绳栓住了树干而落下,那枚铜铃在脱离金子兴手中的那一刻,就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它拖拽着红绳绕着一棵又一棵大树一路飞行,并将红绳一圈一圈的缠绕在这些树的主干上,且每棵树都不多不少的缠上五圈,直至绕回到金子兴身后,铜铃又被金子兴借回到了手里。

金子兴握着铃铛顶端的红绳,随风抖了抖,铃铛顿时发出清泉般的叮咚脆响,紧接着,雪狼坪内,依然发出一片激荡的铃声,只因此时被红绳栓住的树木之间,那些将树干互相串联起来的棉绳上,已不是在何时挂上了一枚又一枚一模一样的金黄色铜铃,这些铜铃在金子兴手中铜铃的“带领”下,集体发出来的同频率的叮当声响。

金子兴平静的闭上双眼,在调整好自己的呼吸之后,他再次摇晃起了手中的铃铛,在红绳的牵引带动之下,雪狼坪上的铃铛,犹如落入井中的春雨一般,发出阵阵轻盈灵动的悦耳铃声。

随着铃声的激荡起伏,吹拂在雪狼坪上空的风雪居然开始变得平缓了许多,并且这风这雪似乎正在被金子兴用手里的铃铛有规律的操控着,风雪随着铃声的高低,节奏的变化,时快时慢,时而东去西来,时而西游东走。

金子兴继续摇晃着手中的铜铃,所有铃铛集体一震,声波传向天空,牵动着风雪汇聚在金子兴的头顶上方,转眼变成了一只龙兽狮身鸟翼火尾的鳞鬃巨兽。那巨兽朝天一吼,雪狼坪上风雪骤停,唯有那只雪白的巨兽还在半空中展翅翱翔。

金子兴依旧没有睁眼,此时的他,心静如水,要以风角之术寻人,他必须做到心无旁骛,雪狼坪是他唯一的机会,除了这里,他实在不知道还能去哪里继续找寻沈焕。

“心无旁骛……心无旁骛……”

金子兴不断地在脑海里默念着。

一段铃声结束之后,飞翔在半空当中的那只冰雪巨兽突然分裂成无尽的冰絮随风飘落,而与之同时出现的,还有两个老男人的对话回声。

那两人的对话并不长,期间还不时出现了几段打斗的声响以及一声虎豹般的怒吼,对话的回声结束之后,金子兴睁开眼,此时的天上又开始下起了小雪,风也重新从山巅上吹下来,金子兴扯断了手中铜铃顶端的多余红绳,紧接着,那断开的红绳与树木之间的铃铛便一同消失在了雪狼坪的风雪当中。

“莲花谷,原来真的有莲花谷。”

金子兴看向山下自言自语道。

之后的日子里,金子兴不停地花费着金钱去打听莲花谷的具体位置,他虽得自己父亲金大升的真传,但却对引虫师的世界并不算了解,结合风角之术,去往莲花谷的路上,他还是打听到了不少有用的消息。

金子兴收拾好行李走出旅社,而在旅社的外边,已经有不少炼毒御毒的高手在外边集合,他们都是金子兴半路认识的,尽管他没在这些人身行打听到多少关于沈焕的消息,但跟着他们走,至少能确保自己可以顺利到达莲花谷。

不过,要去莲花谷,就必须先去毒家寨子,在那里金子兴见到了经历被他人众说纷纭的沈放,为了不节外生枝,他没敢主动与其相识,可转念一想,这也许正是一个“钓鱼”的好机会,于是他决定朝着沈放的身后走去,金子兴正想开口叫住对方,人群当中果然出现了一只及时抓住他手臂的手,金子兴转头一看,发现阻止他与沈放打招呼的,竟是一个满脸沧桑的白发老头儿。

老头儿拉着金子兴来到寨子边缘旁的一个不起眼的梯田下,这时已经知道老头儿身份的金子兴便开门见山的对老头儿说道:

“沈叔,我要是不用这个法子,怕是这辈子都别想钓到你了吧?”

沈焕将自己故意佝偻的身板重新挺直,笑道:

“你这小子,也怪我太大意,都快忘了你和你爸一样,会风角之术,我猜,你是在雪狼坪那里找到的线索,对吧?”

金子兴点点头:“是啊,我的合神兽可是嘲风,拿来修行风角术最合适不过了,只是要找到沈叔您,还是费了我不少的力气。”

“嗐,是费了不少的钞票吧?”

沈焕一眼看穿金子兴道。

金子兴听后与沈焕相视一笑,随后对方问道:

“叔,你打算什么时候去莲花谷?”

沈焕:“明天吧。”

金子兴:“那咱俩可要说好了,这次,你不许再想法子把我给甩了。”

沈焕无奈的耸了耸肩:“行行行,呵,你小子,执念不比我浅多少!”

金子兴看着寨子内的袅袅炊烟,说道:

“其他的我不懂,但杀父之仇,我必报,再说了,人活在这个世上,要是没个执念,那该多无趣啊!”

由于最近山鬼活动频繁,致使来参加这次毒师会的人比往年少了很多,但对于一个偏远的小山寨来说,突然来了这么一群外地人,多少还是会显得有些拥挤。沈焕和金子兴站在梯田的半山腰,共同遥望着不远处的人群,金子兴很快就找到几个熟悉的年轻身影,南宫藜和凌妙然一路都在跟着沈放,在他们三人身后,南宫蒲和林笑笑正在交头接耳的聊着什么。

“叔,来都来了,您真不打算趁现在过去跟你儿子聊会?”

沈焕就这么站在梯田上静静的看着人群许久,直到看见那几个年轻人与寨子里的人群彻底融在了一块儿之后,他才开口说道:

“算了吧,儿孙自有儿孙福,现在这样也挺好。”

说之后,他便和金子兴往就地离开了寨子,为了不引起注意,两人离开时还分头沿着梯田上的两个方向完全相反的小路往附近的林子绕了一段路才重新汇合。

第二天,沈焕和金子兴便坐上了毒家派来的马车前往莲花谷。下车后,两人为了不再与车上的其他人有往来,他俩还故意制造了一场虚假的恐慌,致使和他们一同下车的玉京门弟子集体走散,然后他俩再根据彼此前一晚事先商量好的,在树上刻着的记号重新汇合。

直到确认身处的环境里只有自己和沈焕,金子兴这才敢释放自己的内心的求知欲,向沈焕问道:

“叔,我在来毒家寨子的时候,可是听很多引虫毒师聊起过,莲花谷那个地方,环境可不是一般的复杂,光是步行去那里,就有可能会遇到很多奇怪的事情,即便是去到了莲花谷,那里也是鱼龙混杂,且毒尸老魔说不定也和您一样易容了,那我们还怎么才能找到他。”

沈焕转身向着四周闻了几下,确认当下再无第三人后,这才从裤袋里拿出一个神秘的水晶球。那是一个完全透明无瑕的水晶球体,直径大概有个十厘米左右,金子兴从球体内部从上下翻动的气泡判断出里边应该是装满了某种透明液体的,而这枚水晶球最能引人注意的,其实是球体内部的中心部分悬浮一片硬币大小的不规则椭圆形形薄片。

“这是……难道是从什么动物身上的取下来的?”

金子兴瞪大着眼睛盯着水晶球里的东西问道。

沈焕:“你小子好眼力,这里面装着的,是通天犀角上的一小片组织。”

“通天犀?!”,金子兴顿时来了兴致,伸手接过沈焕递给他的水晶球,说道:

“这么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通天犀?”

沈焕耸了耸肩:“至少,狼王认为有,毒尸老魔也认为有。”

金子兴见沈焕明显是话里有话,遂把注意力重新放在沈焕身上向,然后耐心的等候着沈焕接下来肯定要说的话。

果不其然,沈焕在又一次用嗅觉检查了一遍四周环境里的变化后,便开始金子兴解释道:

“毒尸老魔谢在田从狼王那里所拿走的东西,正是这枚水晶球,这里边的组织碎片,据狼王所说,当年他从毒家的寨子里所偷来了通天犀的一小块儿犄角组织,毒家人坚信这那东西就是通天犀的犄角残片,而这话,狼不仅王信了,就连来向他要东西的毒尸老魔也信了。”

金子兴抬起头,将水晶球贴在自己的右眼前,好让勉强从云层和茂密树冠的阳光微弱的打在水晶球上,淡淡的阳光下,水晶球里的残片在金子兴的瞳孔前透出了一抹神秘的紫色光芒。

“果然和书里说的一样”,金子兴激动的说道:

“通天犀角,浑厚而通透,见光则紫芒现,如此看来这东西真的是通天犀的角!”

金子兴口里的通天犀指的是一种自带灵性的举行犀牛,相传刺兽壮如小山,身披厚甲且刀枪不入,鼻子上长着三根又短变长的犄角,平日里专挑带刺和有毒的植物食用,从来以吃软嫩的草木为食,剧毒的植物入到它的胃中会被它鼻子上的犄角所分泌的物质所化解。

因此人们深信通天犀的犄角可以帮助人类化解这世间的所有毒素,也正因为这样,千百年来,有不少人执迷于搜寻通天犀角,毕竟物以稀为贵,宝以神为珍,若能获得通天犀角,指定可以一夜暴富。只是这种灵兽虽然体格庞大,却早在先秦时期便已失去了对它们栖息地的相关记载,所为声称见过通天犀的,经考证也大都是虚张声势的骗子或者胆小之人的一时错觉罢了,久而久之,通天犀和它的犄角也就便成了人们口中的一则虚无缥缈的传说。

沈焕浅笑着从金子兴手里拿回水晶球,并说道:

“你啊,还年轻,经验不够,尚没做好分辨这世间真假的准备,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人的情感以外,没剩下多少东西是人类不能复制的。”

金子兴:“既然如此,那您带着它是要打算干嘛呢?”

沈焕:“狼王那老东西精得很,他把大件的犄角残片给了毒尸老魔,自己却留着一小片并封在这枚水晶球里,想着日后若是还有机会,兴许自己还能从毒尸老魔手里拿回那份大件残片。”

金子兴:“靠小份残片拿回大片残片?这要怎么做到?”

沈焕把水晶球平稳的放在自己的右手手心上,不一会儿,金子兴便看到那个悬浮在水晶球中心的薄薄残片其大头的一段居然开始缓慢朝着一个方向移动,然后又很快的停了下来。

金子兴:“我去,这是指南针啊!”

沈焕看着手里的水晶球说道:

“小偷最怕自己偷来的东西被人拿回去,或者被其他小偷偷走,这种心态狼王在从毒家那里偷来通天犀角后自然也有,所以,他在得手后便在通天犀角上下了点蛊,名叫夫妻同命蛊,大份残片上下的是雌蛊,而我们手里这份小的里头下的则是雄蛊,这就像磁铁会异性相吸一样,只要我们跟着雄蛊的指引,一准就能找到附着有雌蛊大份残片,那也就能顺藤摸瓜找到毒尸老魔。”

说完,沈焕便和金子兴沿着水晶球里残片所指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