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张永明在村里的口碑很差,当初大伙都联名要弄死他,所以他出狱之后,同样是没有人愿意搭理他。
这其实是正常现象,张永明应该为之前的行为买单,但是站在他的立场上就是另外一个道理了,他恨所有人,你们这帮家伙早就巴不得我死了,那你们也别想好过。
2008年的时候,张永明53岁,他明确的知道,自己后面的人生一点希望都没有,可能哪天自己嘎巴一下死了,连个给自己收尸的人都没有。
张永明就是这种报复社会的心态,而且他把目标放在了孩子身上,因为这些孩子都是家长的心头肉,而且他这个年纪对付成年人的话,确实没有太大把握。
根据张永明的交代,接下来他做的第一起案子时间是2008年三月份的下旬,当天下午他在南门村的一条小路上看见了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名字叫陆家龙。
张永明突然心血来潮,悄悄走到陆家龙的背后,突然用腰带勒住他的脖子,几分钟的时间就把人给勒死了。
杀完人之后,张永明把尸体简单的藏了一下,然后又回家取来了一辆平板车,将尸体拉回了自己家里。
接下来张永明对尸体进行了分解,把衣服裤子以及随身物品都放到了一个大编织袋里,至于处理尸体的细节,警方没有对外公布,可能也不想对外公布。
可以确认的是,张永明之后做的所有杀人案,都把受害人的尸体拉回了家里,并把衣服和随身物品都收藏了起来,一共装了满满六袋。
张永明落网之后告诉警察:“具体杀了多少人,我也记不住了,你们到袋子里找一找,看有几套衣服,有几套衣服就是几个人。”
做完这起案子之后,张永明消停了两年,这种心理跟大部分案犯一样,应该是属于观望状态,第一是看看警方那边的动作,第二是平复一下心情。
两年之后的2010年11月20号晚上,张永明又来到了之前那条小路上,发现这里多了一个工地,里面还有一个简易的小窝棚。
张永明突发奇想,就进去看了一眼,当时这个窝棚里有个工人叫刘金荣,当年41岁,张永明趁他不注意,顺手拿起一根绳子把他勒死了。
接下来的操作和上次一样,还是先回家取平板车,再把尸体拉回去处理。
这起案子做完之后,接下来张永宁的作案频率就非常快了,2001年1月27号到11月12号这将近十个月的时间里,张永明一共做了六起案子,杀死了六个人。
这六个人全部都是少年,最大的一个22岁,其他五个全都是十六七岁,杀人的手法也大致相同,就连地点都没有变。
这六起案子都是张永明临时起意做下的,情节也几乎都是一样,如果要事无巨细的写出来,将占据很大篇幅,也没什么亮点,所以这里就一笔带过了。
接下来的2012年1月9号、2月19号和4月15号这三天,张永铭都是在上午做案,用几乎相同的方式杀死了三个人,最终法院认定的结果是他一共杀了11个。
这个数字应该是准确的,因为铃铛在张永明家里发现了一些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确定了十一个人的准确信息,写着信息和受害人的父母都是能对上号的,而且还有那些衣物佐证。
不过张永明作案的这几年里,当地一共失踪了17人,由于张永明自己也记不清,所以多出来那六个也并不排除是他做的。
接下来要说的就是张永明的落网过程了,但是这个过程说起来,是让很多人都气愤的。
当地连续失踪了这么多人,那些人的家属肯定是要去报案的,但无一例外都被当地警方给否掉了,理由就是证据不充分。
这其实是警方的严重失职,首先十多个人失踪,基本都集中在那条小路上,另外张永明并不是每次作案都能成功,他也有失手的时候。
2011年12月份的一天晚上,张永明用同样的办法偷袭了一名少年,但却被对方提前发现了,因此遭到了强烈反抗,而且对方随后就报警了。
但是警察过来之后,发现张永明并没有对对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再加上这小子一直都是附近出了名的精神病,所以警察也懒得深入调查,直接就把人放了。
另外由于最近几年有多名孩子失踪,有挺多村民都怀疑张永明有问题,也跑去报过警,其实警察只要去张永明家里调查一下,一切就能真相大白了,但是当地警方却一直没有任何举动。
最终那些失踪孩子的家长彻底急了,他们干脆绕过警察,直接找当地媒体,把这件事曝光了,随后便得到了云南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
2012年5月9号,省公安厅派出了刑侦专家和督办人员去了张永明家里调查,一下就查到了很多证据,张永明马上就被抓了回去。
2012年5月23号,当地公安局局长、派出所所长等十多名警员被免职处理。
最后还要说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张永明处理尸体的方式,当地民间传言,他不但自己吃了很多尸体,还把人肉混在了鸵鸟肉里,卖给了别人吃。
张永明的卷宗中关于尸体的物证一共有三个,第一是在现场发现了五个大塑料桶,里面装的都是人体组织。
第二是发现了三个陶瓷罐子,里面装的是肠子,另外还在他家的菜地里挖出了很多被烧过的骨头。
这三项结合起来,足以说明张永明在处理尸体的时候有明确的流程,骨头、肉、内脏都是分开放的,所以答案基本上就明确了。
另外根据当地村民反映,从来没见过张永明去市场上买肉,但他却经常去买调料,这个细节也是可以说明问题的。
大家应该听过一句话,恨一个人恨到极致,那就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张永明应该就是这样的扭曲心态,导致他不停杀人,既解决了自己的饮食,又满足了报复的快感。
2012年7月28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庭宣判张永明死刑,随后的2013年1月10号,张永明被执行了枪决。
最后要说的就是变态的心路历程,其实人一旦犯了错,免不了要被人抵制,但这种人大部分都不会反省自己的问题,反而会去怨恨对方。
这种怨恨积累的越多,心态就会越失衡,如果生活还不如意的话,那就很容易走极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