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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汉末战骑狂潮 > 第八十二章 回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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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铮原本那个时空的历史上,姑且不论韩遂有何功绩,但他能名列青史,自然也不是简单的人物。

但李铮从来就没看得起他。

这个人一辈子打来打去,势力最大的时候,拥兵一二十万,却仍然在凉州这么个边荒之地窝里横,算什么玩意儿?!

别说跟曹操这种猛人相比,便是比之陶谦、刘表之流,都远远不如。

人说陶谦、刘表守户之犬,但他们却也能着重民生,掌理地方秩序,一定程度上让自己治下百姓过几年安泰日子。而韩遂呢?他做的什么?

西凉从来都没有安宁过!

所以李铮看不上他,除了脑子里弯弯绕绕,心肠九转,韩遂一点有意义的事都没干过。

站在现在这个高度,李铮完全可以藐视韩遂。

至少,他李铮治下的百姓,活的很不错。

这是李铮和韩遂的第一次见面,李铮毫不留情的将之嘲讽了一番,然后拍拍屁股,直接走人,把个韩遂气的差点七窍生烟。

离了朝那,李铮一路上都乐呵呵的。

很快到了高平,休整一天之后,李铮留下三千余着甲精锐步卒,合着三千降卒,让白狼率领五百狼骑,共计近七千人屯驻高平,对峙朝那。

至于近万卢水义从,则就地遣散,交还给诸部豪帅。并嘱咐卢水诸部豪帅,让他们一月之后,也就是三月中,到灵州一趟,清算雇佣金,顺便探讨一下棘皮猪的相关事宜。

将一切安排妥当,李铮这才带着庞德,率领了五百战马轻骑、三千降卒,往灵州而去。

其实若非有韩遂大军屯驻朝那虎视眈眈,与高平对峙。李铮很可能将所有的步卒,都带回灵州,只留下狼骑镇守。

一个是要将降卒重新整编,并回炉重造,清洗掉之前的烙印,打下自己的印记。

其次则是要从精卒之中,挑选强者,充当战骑兵。

但有韩遂在侧,李铮就不得不多留下兵马,以为防备。

所以便只带了一半降卒和五百战马轻骑回去。这三千降卒,回到灵州之后,会交给王老虎按照草场的操典进行操练——争取在得到高能粮食的支持下,尽快练成堪比灵州精卒的体魄,然后再将其调到高平,与屯驻于高平的精卒轮换。

而五百战马轻骑,因为其出色的身体素质和基础骑术、射术技能的缘故,本就是战骑兵预备部队,只要有足够的坐骑,他们基本上会转换兵种,成为真正的战骑兵。

李铮离开灵州已经好几个月了,想必驯兽场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各种野物原材,回去之后,立刻就可以合成更多的战骑,这五百战马轻骑,应该有一部分可以转换兵种了。

留下白狼,带走庞德,第一是考虑到忠心问题。

白狼跟随李铮两年多,受到的影响最深,忠诚度自然能得到保证。至于庞德,虽然李铮相信,以这类人杰做人的原则,既然是主动投诚,想必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叛变的可能性。但考虑到庞德并不了解李铮的底蕴,李铮有意给他展示一些他从没见过的东西,加深他的忠诚和敬畏,所以才将其带回灵州。

第二,则是要考虑到白狼等草场老人的感受。虽然庞德有本事,白狼等人也算是认可,但初来乍到,就登上高位,这会让许多人心里不舒服。

对于李铮这样的安排,庞德没有半点不满。

庞德也是聪明人,其中的缘故,自然清楚的紧。

从高平往北,一路上大部分路程,算是一马平川。头天早上出发,夜里休整,次日晌午,就到了三水。

越过左谷,就进入北地郡地界,半天之后,就到了富平。

进入北地郡地界之后,庞德等人眼中看到的,心里感受到的,一切的一切,都有着与凉州其他地方截然相反的景象!

现下已近三月,春播临近。一望无际的田垄中,熙熙攘攘到处都是劳作的人们。他们都在为春播做准备,或是翻地,或是除草。

一堆堆冬天留下的枯草、麦秆,在田间被点燃,一眼望去,尽是烟柱条条冲天而起。田垄中,沟壑整齐,枯死的作物根部间隔规整,一看就知道,是去年收割完粮食之后,留下的痕迹。

这么大一片一望无际的平川,那得能收多少粮食啊!

不少降卒,都惊叹连连。

庞德看着自己正前方的主公李铮,心里不由暗暗佩服。整个凉州,自中平元年起,数年来都没见过这种场面了,至少在庞德的认知里是这样的。

尤其这段时间,凉州的民生,基本完全荒废,四野尽是枯草,遍地都是流民。然而,眼前的一幕告诉他,还有一个地方,是人间乐土。

行走在宽阔的大道上,也许是看到这种祥和的景致,兵卒们不由自主的放低了声响,似乎害怕打破这种宁静和祥和。

有从路边经过的农人,看到李铮等人,也不害怕,还拱手作揖,脸上的感激,清晰可见。

一种向往,在降卒们心中升起。一种庆幸,让他们心中安宁。

从这一刻起,他们,就属于这里。他们将为保护这里的平静祥和,而战斗!

而五百战马轻骑,则骄傲的挺起胸膛。面对降卒,他们心里有着无与伦比的优越感。尤其是此番出战,一路上见到的一切惨不忍睹,与主公李铮治下形成的鲜明对比,让他们心中充满了自豪。

李铮骑着青云,缓行缓进,目光一直游弋在田垄之中。

富平去年因为粮种不够的缘故,并没能种上参麦。但今年,李铮已经有了足够的参麦种子,完全可以将之推广到治下的任何一个角落。

除了富平和廉县,还有安定郡被李铮占领的这部分土地,也都要在今年全部种上参麦。

李铮看的很明白,一切的一切,都要靠人,而人,则要靠粮食。所以,粮食才是基础。

而且参麦因为其高产高能的特性,不但能完美的解决温饱,更能潜移默化的提高治下百姓的身体素质。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条条水渠贯穿田间,清澈的水流淌无声,一行人缓缓行进,很快就到了富平县。

富平县如今的主政县令,名叫高瑜,出身庶民,在李伯然的上百弟子中,是极为杰出的一个。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高瑜已经能够很轻松的处理一县的政务。

李铮抽空进入富平县城观摩了一番,一切都很有秩序。各个方面的规划,也很有条理,城中的清洁卫生等方面,也做的很符合心意。再联系到城外的农事场面,李铮心里给高瑜定了一个不低的评价。

人才在民间,这并非虚言。

有的人,如果没有机会,也许一辈子只能默默无闻,做个农夫。但若给他机会,也许就会爆发出璀璨的光。

大约高瑜就是这样的人吧。

领着庞德在城中转了一圈,李铮并没打扰高瑜,在庞德啧啧称奇之中,又出了富平,带着兵马,往灵州而去。

在李铮刚刚离开不久,高瑜就匆匆忙忙的从城里赶了出来,却发现城外已经空无一人。

作为富平县令,高瑜也算是李铮麾下的重要人物。然而,高瑜却一直没能见过李铮。

今次竟然又擦肩而过,这让他有些失望。

李铮的神秘,高瑜了解的并不多。神州草场的一切,连李伯然都不太清楚。但李铮所做的一切,却让高瑜充满了感激和钦佩。

非但是让他这个庶民出身的文士有了出头之日,更让他感激的,是李铮为治下百姓所做的一切。

没见到过李铮如何自我吹捧,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却清晰的呈现在眼前。人们安居乐业,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钦佩的呢?

尤其是出身低微的高瑜,对这一切,感受最深!

遗憾的笑了笑,高瑜转身回了县城。继续工作,努力做事,才是最好的报答。

离了富平,李铮加快了速度,很快,就到了灵州境内。

灵州境内的景致,却与富平有着别样的区别。

庞德等人发现,灵州的田垄中,有的正在做播种的前置准备,而有的,却仍然荒芜一片,虽然能看出去年种植作物的痕迹,但现在除了能看到堆积在田垄中的一堆堆牲畜粪便和烂草堆,根本没见人影,这让他们有些摸不着头脑。

于是庞德问了出来。

李铮笑着解释道:“这其中的缘故,是因为参麦这种作物。”

庞德等人侧耳倾听。

“参麦是一种高能高产的作物,何谓高能?打个比方,如果你以前要吃三大碗才能吃饱,但换成参麦,只要一碗就够。而且长时间食用高能粮食,会改善体质,让你力气更大,耐力更强,头脑更聪明!”

“哇!”

三千人尽皆发出惊叹之声。

“至于高产嘛,呵呵,”李铮见他们惊叹,不由笑道:“则是普通麦子的四倍!以精耕细作种植出来的普通麦子,一亩能得五石,那么参麦一亩就有二十石!”

“哇!”

又是哇的一声,让李铮不由哈哈大笑。

他们的惊叹,让路过的农人有些莫名其妙,使得这些兵卒们,都有些涩然,一个二个都红着脸,不太好意思。

“参麦虽然高能高产,但要求也高。”

“俺知道!”有兵卒回答:“一定要地力够肥!”

“聪明!”李铮赞道:“的确是这样,参麦对水源和地力的要求很高,所以若是头一年种植了参麦,第二年就不能连续种植,须得养一养地力。尔等眼前所见就是如此。”

诸人尽皆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