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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恐怖灵异 > 曙夜 > 第一百一十四章 烂耳朵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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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林禹的手掌被踩中后,那人又用枪口顶住了吴林禹的胸口。

“再敢动一下。”那人居高临下道。

吴林禹手正痛呢,又感到心口处顶着枪管。他皱起额头看了那人一眼,又看了看在胸口处顶得死死的枪口。

没等他做出决定,跟上来的另一个人,直接就一个大脚踢走吴林禹手掌旁边的步枪。

这下好了,我的枪刚甩上了货箱里,现在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而王叔,还在皮卡车里生死未卜。我们失去了能还击的武器,连对峙的机会都没有了。

只有等宰的份儿。

从楼里冲出来的那群人,也离我们不远了。另一个人捡走了枪后,用枪管指着吴林禹的那人就退了几步,回到水泥路中间。水泥路在十几秒的时间内,就变成了另一种样子。本身平整的路面,被火箭弹炸出了个大坑,坑里满是碎掉的水泥,还隐约升腾着烟雾。

皮卡车滑移的这段距离,也留下了痕迹在路面。墨绿色的车漆给路面刮出了一条逐渐淡化的色彩,也有黑色的刮痕夹杂在其中。碎掉的玻璃渣,洒满了一地。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奇怪的味儿,有些像火药,但又有些不同。

楼里跑出来的那群人,分了一批跑向皮卡车,是奔着王叔去的。我也不指望王叔能绝地反击了,只希望他在车里面没有受重伤。

等我们几个全部从地面站离之后,面前的人群就呈半圆结构,把我们围了起来。眼睛初略一扫,面前围着的人有十一二个,都是高矮不一、胖瘦各异的年轻男性。他们中的大部分,手里都端着枪,一两个没枪的,就站在旁边点燃了烟,准备看好戏。

假如他们仁慈一点,把手里的枪都丢了,我们不见得能有还手之力。

张大叔从货箱摔下来后,眼镜找不见了。他站起来后,忙叫志娃帮他寻找。但志娃面对着如此数量的枪口,根本不敢有动作。张大叔怒骂了一句,只好自己眯起眼睛在地上摸索。围着的人,以为他这是在摸武器,立即引过好多人的枪口。

“秃子,别乱动。”队伍里有人举枪训斥道。

“我的眼镜丢了,你等我找找。”张大叔头也不抬的说。

“你再撅一下屁股,我让你的命一块儿丢掉。”队伍里的人继续冷声道。

程佳华立即扶正佝偻着的张大叔,然后朝他使了几个眼色,张大叔这才没有了动作,只是脸上的表情有些不爽。

“别傻盯着了,都蹲下,手抱头。”其中一个人从包围的队伍里向前几步,大大咧咧道。

我准备照做时却发现,说话的这个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下一秒,我就从脑海里搜索出了答案。

这人就是以前给刘伟打下手,最后被李工头撵走的王玺啊。

他看出了我和吴林禹以及周志宏眼神里的异样,又笑容满面的走上前几步,用手掌轻轻拍打我的侧脸说:“想不到你们离开了小区,出来开辟新天地了。”

如我猜想的那样,他身后的队伍里,也有几张熟悉的面孔。也就是刘伟之前的几个手下。原来他们开车离开利川城后,没有改邪归正,反倒是找到了一个规模更大的组织。

看着他近距离在我面前邪笑的丑恶嘴脸,我突然就想起了他在江边慌忙求饶的表情。小人得志,或许讲的就是他吧。我把双手抱到脑后,回给他一个生硬的笑容:“你也混得不错啊。”

蹲下身的同时,我看到越野车顶上的那人,扛着火箭筒跳了下来。见到他手里的武器,我不由想起了刚才的那次爆炸。我以为在现在的世界里,用枪差不多就够了,但没想到这队人竟然还装备上了火箭筒这种东西。

他手里那支有些简陋的铁筒子,应该是部队里俗称的“四零火”。建国初期的军工装备,基本都是按着国外的来,“四零火”也不例外。苏制的rpg火箭筒,就是它的原型。“四零火”正式的名称,肯定也是以年份命名的,例如一九xx年式。但我没去详细的了解过,只知道“四零火”这个俗名中的“四零”,代表的是火箭弹的口径。

你只要看过讲述近代美军的电影就能发现,电影里除了美国主旋律之外,战斗时必不可少的台词就是大声吼叫的“rpg”。是的,这种轻巧的步兵支援武器,却是高科技装备的噩梦。这支皮实、造价低、结构简单可靠,又方便携带的火箭筒,往往能打出意想不到的结果。

比如,打下一架黑鹰直升机,或是射下一台支奴干,都是家常便饭。

以前我们跟苏联人闹矛盾的时候,就是依靠这支仿制的武器,让苏军的钢铁洪流再不能趾高气扬。

美国人打仗,遇到攻不下的据点,通常就是报坐标,呼叫空袭。但在我军的战术思想中,非常重视单兵的优势火力。和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咱也不兴报坐标喊空袭,直接就是几枚榴弹射出去。

据说,“四零火”生产量最高的时候,平均下来的话,部队里的人能人手一支。军队里也有“新四零”和“老四零”之分,但我没怎么了解过,也区分不出来。

虽然操作简单,皮实耐用,但用来装备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四零火”的确是显得有些搓劣了。这些上世纪残存下来的装备,一部分或许用来出口,一部分应该就列入了民兵单位中。所以我们今天能见到它,也并不是太稀奇。

理完脑海里不太完整的课外知识,我又回到了现实中。面对着一排黑洞洞的枪口,我还能有闲心去想这些,我这是注意力太涣散了,还是心理素质变好了?

王玺看到我们几个乖乖的按着他说的来,便满意的退回包围的队伍里。听响动,皮卡车的车门被打开了。从他们的谈话能知道,车那边的人准备把王叔拽出来。但围着的人群把我们的视线遮挡住了,看不清那边发生了些什么。

王叔千万不要有事。我一遍又一遍的祈祷着。

这时,有一个人像是用双手撕开了围成一片的人,从半圆中间挤了出来。这人背着双手,他的身型有些高大,和张大叔一样,裹着一身貂毛大衣御寒。我这个角度看上去,他像是留了一个光头。但仔细一看又不是,他头上还是有毛发的。短得估计只有半厘米的头发,勾勒出了发际线的轮廓。

他低下头,转动着大拇指上的翡翠戒指,打量着蹲成一列的我们。看气场的话,这人估计就是他们的领头儿了。

我抬起眉毛,也不忘朝他盯去。这人长相粗犷,甚至朝过了程佳华。但从他皮肤老化的程度来看,他至少都是步入不惑年的人了。他的额头很宽,五官立体,特别是那大鼻子,挺拔得有些不像亚洲人。深邃老成的目光在我们身上移来移去,不紧不慢的眨着眼皮。

“都站起来。”他突然开口了。他的声音也有那么一点特别,像是有回音在他的喉咙里一样。

众人对视了几眼,就放下手站起了身。

“浩然,你过来认认,是不是这些人。”那人以缓慢的语速,转头说道。他这一转头,我看到他的右耳朵缺了一个口子。

被他称作“浩然”的人,就是几个小时前开车逃跑的、戴着黑色抓绒帽的那个人。因为这个烂耳朵话刚说完,黑帽男就从他背后钻了出来。

“没有错,”黑帽男看着我和吴林禹说,然后伸出手在我俩之间移了几下,“就是他们。”

黑帽男的帽子已经取下,之前脸颊上惊恐的泪水也已经擦干。有这么多人撑腰,他指认我们时的表情不免底气十足。

烂耳朵把视线投到了我俩这边,他继续背着双手,朝我俩的方向走了几步。

“谁动的手?”烂耳朵问我们。我注意到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串佛珠,但至于那是什么菩提子做的,我就不知道了。

吴林禹按着后背的疼痛处,直视他的目光,平静的说:“人是我杀的,有事找我,跟他们没有关系。”

“又是你。”王玺在人群中冷笑了一声。

“嗯,我知道了。”烂耳朵闭眼点头道。他仰起头,闭着眼深吸了一口气,带着微笑又说:“你们住的地方挺不错嘛,鼻子都不堵了。”

感受了一会儿这里的新鲜空气后,他缓缓睁开眼睛,将右手从后背伸出来,举着手里的木牌问我们:“这个牌子,是你们写的?”

两个大鼻孔在面前杵在面前,让我不忍直视,只得别过了头。

在他手里的木牌,就是我们在路障周围都会放的牌子。最上边是张大叔写下的类似于广告的标语:

城已清空,建设缺人。如志同道合,可来机场附近找到我们,提供食物、住所,携手共勉。

下边就是简易的地图,以及仿着“摩西十诫”订出的五条规定。

现在再次看到这块寄托着我们无限希望的牌子,只觉得这是一个错误至极的决定。新人没有等到,却为这群人指明了道路。这群人肯定不会和我们携手,更不要提什么共勉了。

“是。”张大叔点头道。

“不可杀人,”那烂耳朵看了张大叔一眼,又盯着木牌说,“你们怎么自己坏了规矩?”

我指着他旁边的黑帽男说:“是他先下车抢人的。”

黑帽男听到我的指证,很拽的瞪了我一眼。他眼神里的意思就是,就是老子先抢人,那又怎样,你还不是拿我没办法。

“人去哪儿了?”烂耳朵根本不理会我的话,直接问我。我这才想起,这人又不是来找麻烦,不是来主持公道的。

他问的一定是陈莉姗,我别过目光说:“早就跑了。”

烂耳朵看了我一会儿,没有再说话。

这时,人群中挤进来几个人。是王叔被押送了进来。

谢天谢地,王叔还好,能走路。他除了脸上有些磕碰,侧脸被玻璃渣刮出血来之外,就看不到其他的伤痕。

我大大的松了口气。

有三个人跟在王叔后边,用枪口顶着他。我这时又发现,王叔身后的脸庞也有几分熟悉。仔细一回想,那好像就是黑白无常两兄弟。

黑无常,也就是那个偏廋的人,肯定是早就认出了王叔,很享受押送王叔的感觉,正得意洋洋的举着枪。毕竟,他曾经也被王叔举枪威胁过。而那个胖一些的白无常,身上没有带枪,只是站在后边,好奇的看着我,有点儿故人相遇的感觉。

王叔被推进来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站在我旁边的其他人,最后把目光放在了那烂耳朵上。

烂耳朵放下木牌,和王叔对视了一阵。他又把手背到背后。他对身后的人说:“把他们都押走,先带回去。”

“这就走?”队伍里传来了异议,“赵哥,那女的还没找到呐!”

原来这个烂耳朵姓赵。

王玺跟着附和道:“是啊,我以前见过他们,他们带着两个女的,要是这就回去的话,是不是有点太可惜了?”

“有两个?”人群里议论了起来,“长啥样儿?好看不?”

“两个都漂亮得很,又还年轻。”王玺看着我,很是起劲的说。

“那我们完全有必要找到再回去啊!”

“对,找吧!跑不远的!”

烂耳朵赵转过身,看向他们,人群就慢慢停止了讨论。我以为他是对人群做出了什么凶狠的表情,没想到他却以很平静的语气说:“带回去,才能问出来。”

然后他对人群中的一个人吩咐道:“黑皮,带他们走,一人一辆车,分开坐,回去就拷上。”

这个叫黑皮的人,是一个满身黑色着装的青年。他身材矮小,五官生得也不太端正,皮肤更是黑得像十几个月没有洗澡一样。黑皮点了一下我们的人头数,问道:“不够啊,这里有七个人。”

人群给烂耳朵赵腾出一条道路来,他头也不回的说:“你那脑袋就不会转弯?”

黑皮无奈的撇了撇嘴巴,转回头指着程佳华说:“高个儿,你先出来,进第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