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很软,绿茵茵的,踩上去挠得脚底痒痒的。没想到艾伯特带她到这个地方来,这下逃出去就更难了。
“汪汪汪。。。”一旁传来了狗叫声。
居然还有狗,程千寻翻了翻眼,原本就跑步过人,现在更跑不过狗了。
“汪汪汪。。。”是一条重七八十斤的黑背,见到有陌生人,龇牙咧嘴的叫得那个凶呀。
“别叫了!”抓住狗的保安吼道。
可狗依旧不依不饶地叫唤着,突然栓狗的皮带松了,它挣脱了出来,对着程千寻就跑了过去。
“停,停下!”保安大声地叫着,一路追着,可狗就是没听他的话。
已经走到门廊的艾伯特停了下来,转身一看不妙,立即就喊道:“打死狗!”
巴伦立即去掏枪,两个跟在旁边的保镖也严正以待,倒是很有敬业精神,胳膊挡在了她前面。
狗已经快扑过来了,要死就死吧,有什么好怕的。只要能活着回去,无论咬成什么样子,都能修复。她就站在原地,冷冷地看着已经跑到快五步远的狗,吼了一声:“趴下。”
狗一愣,站住了,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后,居然一屁股坐了下来。张开了嘴,舌头还吐了出来,“哈呼哈呼”地喘气。
“这样才乖,否则宰了你。”她斜眼瞟了眼,转身继续走。
说得狗呜呜地叫起来,耷拉着头,原本竖起的耳朵都到脑后面去了,艾伯特忍着笑,看着她走了过来后。带着她进去了。
巴洛克风格的明亮宽敞大厅,比五星级度假村酒店大堂还漂亮。看着这个大厅,她就微微叹气。
“怎么,不喜欢?”艾伯特停了下来。
“不是,让我想起一些事情。”她想了想后,还是说了出来:“有块地方和这里一样豪华,一样宽敞。”
“喜欢就好。是我前妻挑选的设计师。如果重新装修。那太费时间了,除非你来负责。”艾伯特嘴角含着笑,话里含着其他意思。
虽然地面的大理石很凉。但每过一段路就会有柔软的地毯。
“你想住在哪个房间?”艾伯特在楼梯口停下。
她也回答得干脆:“轮得到我来挑吗?只要不住地牢、狗笼就算优待了。”
艾伯特终于笑了出来:“你是谦虚,还是嘲讽我会吝啬?这里房间你随便看,自己挑一间。”
对她也太好了点,好吧。那就不客气了:“哪个房间没有监控的,就哪间。住厕所也行。”
“这个嘛。。。”艾伯特想了想后,带着她到了二楼的一间房间。
门开了,里面家具可以说是金碧辉煌,乳白色的家具几乎都用金描边。亮得都有点刺眼了。
“整幢房子也只有她和我房间,两间没有监控,只有监听。”艾伯特带着她走了进去。地上都是一尺厚的手工编织全毛地毯,就连床都帷幔重重。奢侈得如同凡尔赛里皇后的床铺。
“她喜欢这样的,幸好我睡得也不多,反正闭上眼睛就看不到了。”艾伯特好似也带着几分无奈。
她也没什么好话:“你们的三个孩子不是从这里出来的?”
艾伯特一愣,随即笑了出来:“看来你不喜欢。那么你睡我的房间,我睡这里。”
“不用,我就睡这里。”她走到衣柜前,打开了镶着整块玻璃的柜门,里面挂着很多衣服。
“这只是部分衣服,这个季节穿的,我叫人全收了。”艾伯特道。
她拉出一条,在身上比试了一下:“孕妇装,太长太大了,把她以前身材苗条的衣服弄几件来就行了,不用太麻烦。”
“那你先休息,我处理好事情,一个小时后过来。”艾伯特走了出去。
转身看了看这个足足有上百平米、外带大露台的房间,旁边有扇门,打开是卫生间。哪怕卫生间都有四十平米了吧,在一百八十度的落地景观窗口前,是一个双人的按摩浴缸。
这就是现实,有些人蜗居、甚至只有一个床铺的居住空间,而有些人厕所间都比普通老百姓的整个家都要大。
从卫生间走到卧室,有人敲门:“女士,我能进来吗?”
她回答:“进来吧。”
一个女仆双手端着一个托盘站在门口,另一个女仆问:“女士,下午茶是放在房间里,还是放在露台上?”
露台很大,二十平米,可以开一个小型的派对了。老外喜欢晒太阳,靠在椅子上,喝喝咖啡、用勺子挖下一小块蛋糕塞嘴里抿着,头顶是灿烂温和的太阳,极佳的享受。
“放在房间里吧。”她可不喜欢晒太阳。
女仆于是将东西全都放在了房间的餐桌上,退了出去。
咖啡、炼奶、糖、奶油蛋糕、黄油曲奇饼干,这种待遇相当不错。既来之、则安之,坐下来就吃。
等吃得差不多时,艾伯特提早来了,身边还跟着两个拿着衣服的女仆。
“这些衣服不合适的话,我派人出去买。”艾伯特看了看桌上:“全吃完了,不给我留点?”
“还有点咖啡,但凉了,你自己倒吧。”她不客气地站了起来,从女仆手中拿过一件衣服,走到衣柜前,对着镜子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太长了点,但也是能穿的,凯瑟琳以前真够瘦的。”
“模特儿必须瘦,那时她才一百十五磅,当时她真是个美人。”艾伯特看了看房间:“真可惜,她发火时将所有照片都撕了,否则床上面就挂着我们的结婚照片。”
“她都超过一米八了,才这点重量,一把骨头。面料倒是不错,都是高档成衣,有钱就是好呀,一件衣服都能赶上别人一个月的工资了。”她将衣服扔在了床上:“衣服留下吧。”
“是!”两个女仆打开衣柜,将所有孕妇装拿了出来,直接扔在了地上,把拿来的衣服全部挂了进去。
“咖啡不要吗?非要我动手才喝。”她走到桌边,帮艾伯特倒了一杯咖啡:“糖,奶?”
“我来吧!”艾伯特伸手拿起炼奶杯往已经没了热气的咖啡里倒了点。
女仆收拾完,捡起地上、哪怕是孕妇装,也应该价值好几万的衣服退了出去。
艾伯特又一次环顾房间:“你真打算住这里,难道不忌讳?”
“忌讳什么?”她一个冷笑:“她又不是死在这里,就算半夜冤魂来了,也是找你的。害怕的应该是你吧?”
“真有冤魂吗?我反正没亲眼见到。”艾伯特喝了口咖啡。
“你还真是心狠手辣。”她帮自己又倒了点咖啡,端着慢慢地喝。
“我们是同一类人。”艾伯特轻蔑地一笑。
“不,我们不是。”她否认着:“我必须杀人,而你是有选择的。”
片刻的沉默后,艾伯特认真地道:“程,知道吗,我发誓不再杀人,不再做违法和违背良心的事情。我真的想这样做,为了你,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不是你在骗我?”
“我骗你干什么?”她也很是无奈:“你不相信人,但你应该相信自己的眼睛。在游轮上,你看到我和我队友消失,难道我们都是魔术师,或者会瞬间转移?难道我不想完成任务离开,要知道在这里,时间越长,我和我的队友就越肯能死!”
艾伯特确实不会轻易相信人,但所有一切都是他亲眼所见,由不得他不去相信。他拿起勺子在咖啡杯里慢慢地搅拌,其实咖啡已经不用搅拌了。
小银勺时不时碰撞咖啡杯发出清脆的响声,他终于将勺子放在了一边。抬头换了个话题:“你刚才说,这里让你想起了其他地方,是什么地方?”
略微犹豫后,她如实回答了:“是他。。。那个我爱过、也爱过我的男人。他住的房子和这里一样。在那个的世界里,他的房子无疑是最为豪华的。”
艾伯特目光深邃:“那人呢,和我比起来。”
她也很直接,直接打击过去:“你不如他。”
“哪方面?”艾伯特保持着冷静,可他深蓝色的眼睛里已经燃烧起愠怒。
她平静地,不想在火上加把柴,男人都是有怒气的,惹恼了会让女人看看他哪点不如其他男人:“你继续下去,最多当上这个国家的总统。而他拥有了整个世界,而且几乎毁灭了一个世界、又创造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所有的人,能力都不及他。”
这下艾伯特黏了,半响才冷嗤一声:“一个接近于神灵的男人。”
“也是一个已经死了的男人。”为了稍微安抚一下,她必须再说点其他的话:“哪怕他曾经拥有整个世界,他还是凡人。凡人永远都无法和神灵相比,他已经死了。所以艾伯特,请不要和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比较。活人永远也比不过死人的!”
艾伯特略微沉思了下,幡然而笑:“说得没错,活人永远比不过死人。”
他又问道:“我刚和你的队友打了电话,告诉他们你在什么地方,你认为他们会来救你吗?”
她喈喈地笑了起来:“他们会来,但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杀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