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米勒王听到后就仰天狂笑了起来。
程千寻看着他,等他笑的差不多时候问:“笑够了吗,笑完退兵吧。”
萨米勒王笑得都喘气了,手一指:“你以为你是谁?”
程千寻道:“已经说了,忘了吗?埃喀什女王。”
这下把对方给噎得,随后讥讽了起来:“你真认为能借来兵吗?我这里可是有五万人!”
“有五万吗?”她轻描淡写着,目光对着身后白花花一片的军队看了一眼:“往往说五万的,能有四万已经不错了。知道我借来的援兵有多少吗?加上乌尔斯原本就有的,至少八万!而且不谎报。如果你认为能打得我们的话,尽管打吧。要不立即撤了,我可以保证乌尔斯王不会追究,否则就等着这所谓的五万人,尸体留在这里肥田吧!”
萨米勒王一个冷笑:“那八万个人呢,让我看看。难道你就那么有信心,一定会打赢我这三国聚集的军队?”
“人太多,挤不下,所以一批批来。说不定三万人就够你忙活的了。”程千寻猛地转过身往城门走去,豪迈地大声道:“该说的都说了,想通了的话,就回去抱老婆孩子去,硬是要打的话,尽管来打!”
走进了城,门关上了。在门口一直看着的戈登微微皱眉:“看来他们还是要打。”
“打就打!”程千寻立即将身上沉重的首饰摘下,往旁边伺候着的侍女手上搁:“马上准备打仗,他们要打的话会立即打,不会等到我们援军到的。”
戈登立即转身下命:“把所有石头都搬上城墙。”
立即有人挥手喊着。让所有兵准备就绪,将石头搬上城。
程千寻将一身的首饰全部摘下,对着在一旁观看,有的还在尖叫议论的妇孺道:“你们呆着干什么?要打仗了,家家户户开始做吃的。有点力气的一起帮忙搬石头。让你们的丈夫、孩子都能吃上饱饭,到时往下扔石头更有力气。”
这些女人孩子一听,频频点头后,赶紧地忙去了。
站在城楼上,萨米勒王果然开始带人进攻了。说不定援军真的会到,要在援军到之前将城打下来。只见一个个兵。拿着手中的兵器,雄赳赳气昂昂地走来,还故意落脚很重,沉重的脚步落在地面,将地上的沙粒都震得弹跳起来。
他们嘴里还发出“吼吼吼”的声音壮胆。声音传至九霄。
对方人数众多,哪怕虚张声势谎报了人数,这密密麻麻的也有四万左右了,城墙上的士兵脸上露出紧张的表情。
“哼~”程千寻一脚踩在上面,裂开的裙摆下露出了一条大腿,她用鄙视的目光,扫了下面慢慢逼近的敌人:“进攻就进攻,还搞这一套。”
她故意还拍了拍胸口:“哎呦。真是吓死我了!”
戈登嘴角和其他不少士兵一样扬起,笑了起来,紧张地气氛缓和了太多。
全城的人都发动起来。搬运石头上城楼。程千寻回头看了看城内:“石头够吗?”
“准备了不少,但没想到来那么多人,应该够用。”戈登轻声道。
“不够用就扒房子。。。这叫人多?”程千寻冷笑着,鄙视地看了看城下:“你和其他王围困埃喀什的时候,楼下的这些人算什么!”
那时他也带着军队围困来着,戈登有点不好意思了。但也知道程千寻是在鼓舞士气,于是笑着道:“确实没上次多。”
“好吧!”程千寻深吸了口气。举起了一块石头,用力搬上城墙边缘:“等一会儿大家对着这些人的脑袋砸。把他们全部砸回老家去。”
戈登也高声叫道:“是的,把他们全部砸回老家去。”
“好~!”士兵们高声吼着,声音压过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和敌方示威的喊声。
敌军终于压近,他们中有几个人,抱着一个巨大木桩来了。随后对着城门一路径直走过去!
程千寻只觉得真够落后的,就连撞城门的东西还用抱着的。但这毕竟是很古老的年代,能有房子和城墙已经算是人类史上的奇迹了,谁都没想到在五千年前,人类大多数还在穿着树皮兽皮、可能刚会控制火的年代,已经有人听音乐、喝啤酒、拿着泥板算着几何代数。
戈登觉得差不多是时候了,当抱着树桩的人走到城下时,走过去,举起了石头就对着城下砸,并大吼着:“打!”
于是靠近城门的几个士兵,搬起了石头往下砸去,而其他士兵依旧各就各位,自然有专门搬运石头的士兵将石头源源不断地送上来。
几根木杆探了上来,一群兵正从城楼下开始顺着杆子往上爬,一根杆子能爬上三四个人,越爬越高。
“他们来了!”一个士兵喊了后,拿起旁边带着分叉的树枝,就顶着杆子往前推,硬是连人带杆一起推倒,其他士兵也拿着树枝去推到杆子。
石头如同雨点一般的往下落,被砸中的敌兵惨叫连连。古时的战争就跟屠杀差不多,所有一切都是用血与肉、人命堆积起来的。
一支矛冷不丁地朝着面门射来,程千寻第一反应就是推开戈登。幸好人的臂力有限,矛还没到跟前,力道已经减弱,戈登眼明手快的一巴掌就给很夸张地接住,随后反投了回去。
“啊~”一个敌兵捂着被射穿的胸口,惨叫着倒了下去。
地面上的尸体越积越多,而源源不断的兵还在努力地试图突破防线,他们不敢后退,也不能后退,身后全是人,根本没办法回头,只有硬着头皮往城上登。
“砸啊,砸!”嘶吼、叫喊声配合着惨叫声不断响起。
终于对方候不住了,这样久攻不下,谁都不愿意上去送死。于是无论在后面的官员如何用鞭子抽打、大声叫骂,士兵们纷纷扭头往回跑。
只要有几个人开始逃跑,又没刹住车,其他人也跟着掉头跑,城墙前留下了大约上百具尸体。
“喔~”城墙上的士兵们高兴地大声叫了起来,有些还激动得相互拥抱。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城墙被攻陷,城里所有人都可能活不到明天天亮。
此时太阳已经西斜,黑暗立即就要来临了。戈登兴高采烈地下令:“去准备吃的,杀羊宰牛,让我们的勇士们吃上肉!”
士兵们一听顿时又高兴地叫了起来,虽然乌尔斯还是比较富庶的,但平常人家也不是每顿都能吃上肉的。
城墙底下有呻吟的声音传来,有些重伤逃不掉的,还躺在下面。
看到士兵打开城门,拿着矛开始寻找还活着的人。当看到士兵发现一个,举起长矛来时,程千寻喊道:“不用杀,全部救回来。”
戈登一愣,不解地问:“为什么?”
旁边的大臣接上道:“救回来还要供吃供喝的,谁养他们?”
“吃喝算我的!”程千寻坚持着。
大臣嘴角微露轻蔑,虽然没有敢说,但可以想象,一定觉得她妇人之仁。
“行了,女王说什么照办就是。这些家伙,都砸得站都站不起来了,也不会怎么的。”戈登对着城楼下喊:“活的全部弄进来吧。”
听到能活命,有些还能说话的立即感谢着王和女王的仁慈大度。
肉在火上烤着、锅里煮着,香味出来了。士兵们轮流去吃,兴高采烈地大块吃肉。
程千寻和戈登还有一些贵族大臣坐在旁边的席子上,一大盘子的肉送上来了,都是背脊、后腿上最好的肉。
“用这把吧!”戈登殷勤地正要抽出小刀去割肉,程千寻将腰间的小刀抽出给了戈登。
这就是以前戈登送给她的礼物,戈登见到后目光有点带着亮光:“没想到女王还带着。”
“一直带着,很管用。”程千寻目光转向了另一边。
另外一边躺着救回来的敌方士兵,伤势还可以的,都用铐奴隶的镣铐锁住脚或者脖子,一连串放在那里。而伤势严重的,则稍微包扎一下,自身自灭。
他们当然没有肉吃,就拿了点面粉、压扁的大麦之类,倒进沸水里就装碗,甚至连肉汤都没份。但他们已经满足了,只要不死,哪怕成为奴隶也要活下去。只要活着,就有可能回去,再见到家里等待着的亲人。
一个士兵来汇报了:“王,一共有一百三十七具尸体,活着的有四十五人。”
“嗯,你也去吃吧。”戈登没有将一百多条已经消失的生命放在眼里,继续切肉:“来,女王尝尝,我们这里的羊可是有名的肥美嫩滑呀!”
“好!”她捏起一块来,放进嘴里:“嗯,果然不错,一点膻味都没有。怪不得我那里卖得最好的就是乌尔斯的青铜刀具,还有就是羊。一直缺货,价格炒得很高。”
“女王喜欢的话,下一次羊长大了,我送女王一百只,尽管吃,吃完了我再送去。”戈登也大方了起来,毕竟人家是帮着一起打仗的。
他试探地问了声:“其他王的援军什么时候到?”
天知道什么时候到,如果快的话,最近的尼普尔会先到。可斯内德不久前才被戈登围着,就算知道她也在乌尔斯马上派兵,也至少明天早上才能到。
所以今晚是关键,能熬得过去,基本就有救了。听到援兵来,哪怕斯内德只能抽一万人、甚至五千人过来,对敌军也是巨大的心理压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