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就此开始了,进来几个男女,他们是乐师。拿着弹拨乐器,跪在席子上,开始弹奏着。
看着此番情景,程千寻不由感叹。此时这个世界的多数居民还住在洞穴或者简陋的窝棚里,赤身露体的到处去摘果子吃,苏美尔文明已经有高大的庙宇、三层的民房、有啤酒,有文字还有音乐。与之能媲美的,大约也只有埃及。
吃了一些,又喝了吸几口啤酒后,斯内德忍不住道:“女王果然与众不同,就连用餐也是别出心裁,让我们大开眼界。”
程千寻却没有接话,微微一笑后对着侍女长又使了个眼色。侍女长对着那边跪着的六个乐师,一个瞪眼,其中一个弹奏琵琶一般乐器的乐师,立即手指加快的速度,弹出了几个音节。
随着稍微欢快点的乐声,外面响起了女人祈祷声:“天神呀,女神呀,请聆听我们的声音,请在天上关注我们这些谦卑的人吧。。。”
随后一群女祭司从门外跑了进来,随着又恢复到原来节拍的缓慢而悠扬的乐曲,跳起舞蹈来。
果然女祭司一个个长得貌美如花,加上女祭司的待遇比平民好得太多,都养得白白胖胖的。她们的身材丰腴得象成熟透的果子,饱满而光滑。穿的亚麻长裙和普通女人一样,不同的是在手臂套着一个金色的臂圈、头发梳理得更加漂亮漂亮并且有宽平的条状头饰。
舞蹈也很简单,就是整齐地举举手,太太腿,做出农耕、养畜的动作。但配上她们骄傲而自豪的表情,仿佛这些模仿用棍子捅地塞种子、扬鞭抽打牲口的动作,都是神安排的。
等到生产劳作后,动作就不一样了,她们脸上挂起甜美的笑容。绕着圈走着,是不是象过河一般撩起裙摆,将拖到地面的裙摆一只拉到膝盖处。突然其中一个高高地对着埃利卡王子翘起了腿,里面可是没有内的,这个时代还没有这玩意。
顿时埃利卡王子瞪起了眼睛,将眼线都撑圆了。还没等他回过神。那些女祭司都不时地对着男人翘起腿,但她们五官分明的脸哪怕含着笑,都没有一丝**和有色。反而纯洁天真得象一个个少女,正在没有男人的河边,撩起裙子过河。不时顽皮地用脚挑起水,在水面上弄起一阵阵水花和涟漪。
程千寻左右瞟了几眼,果然这些男人看得是目不转睛,无一例外。不要说是男人了,就连她第一次看到,都半天回不过神来。。。
“祭祀的舞蹈就是这样的?”程千寻终于从惊愕中回来了。
一个女祭司弯腰行礼:“这只是对王跳的,是在王和女神结合前跳的祈祷和祝福舞蹈。”
天~,程千寻嘴角抽筋着:“其他国家的女祭祀在和王。哦,是王和女神结合前,女祭司们也是跳这样的舞蹈?”
“每个国家舞蹈都不同。”女祭司显然去过不止一个城市了。她骄傲地昂着一贯高贵的头,哪怕面对女王也是优雅从容:“但埃喀什的祭祀舞蹈保证是最深得王的心。”
看着现在左右四个男人的样子,确实是最深得男人的心。女祭祀是侍奉女神的,所以她们的身份和大祭司一般高贵,自然不会做出太世俗的举动。不可能一边脱着衣服,一边跳舞。而肚皮舞据说是埃及一个女人发明的,要等这个创始人出生可能还要几百年、甚至几千年。跳这样的舞蹈。也亏她们想得出来,
两个女祭司拎着一筐子青草进来了。而四个男人的目光对着青草变得炽热。女祭司拎着青草转了一圈后又走了出去,而其他跳舞的女祭祀一边跟着走出去,一边对着四个人频频回首而笑,并带抹胸的动作。
程千寻悠悠道:“宴席期间,尽可随意。”此话一出,最坐不稳的就是埃利卡王子。
。。。一把把青草被女祭司们扔在了席子上,哪怕她们洒青草,也感觉象是在洒花瓣。
“牛羊吃了草才能肥硕,国家和人民才能富庶。女神会和王在这青草之上结合,作为对王代表神在人间管辖的劳苦,王会在女神那里得到愉快和满足。”女祭司在旁,让程千寻一边看着整个过程是如何进行的,一边做着解释。
那么大一筐青草,足够暗示所有了。埃利卡王子坐立不安着,当一个女祭司回头对着他浅笑,手托了托她丰满的胸,要不是旁边的王都没站起来,他差点没候住。
鲁道夫皮笑肉不笑着:“看来女王确实想好好招待我们。”
不上当也不要紧,反正好戏还在后面。程千寻拿起麦秆吸了口如同果酒味道甜甜啤酒,淡淡道:“各位太过约束了,王后中就有过女祭司,王妃中更是数不胜数。难道她们不够漂亮?”
一旦宣誓当女祭祀,那么要将整个身心都献给神。自然不能结婚,当然,平时生活中也不缺男人了。唯一能将女祭司接到王宫并且成为后妃的,只有王,因为王本身就是神。
“她们都很美,太美了。那我。。。”埃利卡王子的屁股刚抬起来,但又有点担心地放下:“还是不去吧。”
“去吧!”程千寻笑着怂恿着:“否则她们回到神殿,王子只有乘车过去了,女神庙离得很远。”
其他王还是没有动,埃利卡王子狠了狠心,象是咬紧牙关地硬是坐了下来,强笑着:“还是女王重要。”有了女王就有了一起,随时可以过来,让女王满意后,那些女祭司还不是随便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音乐继续,吃喝继续。戈登看了过来:“看来女王是将其他王的礼物都用上了。”
“幸好各位送来的礼物,让我今天能有脸出来。一群大臣说我没几天又要做衣服,奢侈浪费。”程千寻用手翻了翻盘子里的肉,轻描淡写地从腰部点缀一小块宝石的腰包里,抽出小刀,好似肉较大的用刀切分着,拿起一块搁在嘴里。
戈登这下看清楚,他的礼物也用上了。
斯内德带着几分赞赏地道:“女王衣服和女王一样特别,别致又好看。”
程千寻一笑:“谢谢!”不用多说什么,说得越少越好。
“女王!”埃利卡王子此时冒出来话了,其实这话他早就想问,憋了很久了吧:“我王兄不知道女王搜寻了怎么样了。”
程千寻举了举手,一直站在靠旁边当守卫的拉加西禀告道:“这几天我们在城里上上下下搜了,还将告示放在了神殿和城门口,但目前还没消息。”
废话,哪怕写着告示的泥板,铺满整个埃喀什,也没人会到王宫里将雷格尔搜查出来。
“我也看到了告示。”那么大块泥板,看不见才怪。埃利卡也不知道是试探还是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但有人说,他就在王宫里。”
“是吗?”程千寻依旧保持着微笑对着埃利卡,谎话说惯了,应该只有鲁道夫能看出来,但鲁道夫正在另一边。所以她放心大胆的说假话:“我在王宫的时间最多,就那么大块地方,怎么可能看不到陌生男人?就算我不认识,应该也会有认识的人。要不是谁跟王子说的,让他过来指认。”
谁敢过来指认就宰了谁,不是卖主求荣,就是间谍。身为最高统治者,想杀了一个人,还不是容易的事情。可以从三楼泥房顶上摔下跌死,可以吃东西时噎死,甚至可以因为内心忐忑不安、去求神问卦时和女祭司爽死。
埃利卡不做声了,而鲁道夫又抛出个难题来:“对于求亲,女王已经有意向了吗?”
程千寻将想好的话说了出来:“我当然想找邻国的,否则有人打过来,他离得很远的话,等到他过来,埃喀什和我还不知道在不在。”目前四个邻国的领土正好将埃喀什团团围住,那么就是他们最有可能啰。
戈登扬了扬眉:“那就选我吧,乌尔斯的富庶女王应该知道。派个二万人是没问题的,离得最近,跑过来一天就够了。”
鲁道夫一个冷笑:“好象不是最近吧,乌鲁那和乌尔斯差不多距离,但我的兵更能打!”
埃利卡王子当然当仁不让:“我的兵最多,可以抽出三万人!”
“你还是先登上王位吧!”斯内德嘲笑后,也抛出了绝好的条件:“只要你愿意,我立即叫人挖水渠到边境,迁个三千人在那里放羊,随时可以救援。”
还真是和拉加西说的一样,这个时代的人很直接嘛,有些王要打仗,直接就说:你,就是你,那块土地不错,不给我,我就打。
要么就是:你国家出产的宝石很好看,所以我要打你,夺下矿场。
就跟原始部落互殴差不多,毕竟是五千年前。据说一个月前,一半的人直接说是为了作为进攻其他国家做中转站,而要拿下埃喀什。还是鲁道夫借着城墙的事说前王得罪了天神才来进攻,这才让其他君王都拿着这个当借口了。
不能再留下了,程千寻站了起来:“我累了,请各位继续用餐,今晚无论是走还是留下,就把王宫当做自己家好了。”说完就走,而其他君王也不阻拦。
原因是后面说了,留下的人尽管把王宫当做自己的家,自己的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