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王俞女士:
今天第二次接到骗子公司的电话,说我的举报给他们造成了不良影响,说我违反解除协议里面的保密约定,要起诉我。如果我主动起诉有可能面对反诉,最坏的结果是我不仅损失了之前的所有钱,还要面对赔偿金。如果真是这样,这世道还有王法吗?也有不到50%的几率,我胜利,那个解除协议也是不合法的,我拿回所有钱。
我下午跟scjdj的人再次联系,反馈这个他们再次电话威胁起诉我的情况。他们说还没有联系上对方呢,我才发现有个猪队友把我们的控告书共享文档链接发在了有骗子公司工作人员的群里面。我真的服了,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无论如何,明天都是最后一次我主动去pcS了。无论另外两个人去不去,我都不再因为任何人改变这次行动。
晚安晚安晚安,无灾无难有趣有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