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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节驼城,母马,伤心人

牛进达看到宝贝孙子出来,立刻就迎了上来,见云烨的脸黑的像锅底,就安慰他说:“没关系,袁老先生谁的面子不给,批命全看心情,心情好了一天会批三次,心情不好十几年都不批一个,今天孩子们排不上,没关系,我们以后再等机会。”

“批了,他说两孩子是福娃娃,还送了俩孩子一人一个玉雕,就是没说以后会怎么样。”云烨怏怏的将事实告诉了老牛,自然,说老牛断子绝孙的鬼话自然不说。

老牛两口子从孩子脖子上翻出两个玉人仔细看:“一看就是纳福的好东西,宝贝啊,以后可不敢弄丢了,这就是命啊。”

趁着两位老人高兴,云烨悄悄地走掉了,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惹了一身的腥臊,两个孩子是福娃娃,自己该是什么?大阿福?

刚才仔细研究了一下老家伙说过的话,发现他的话都是模棱两可的鬼话,什么叫做已成真龙?有本事你弄头龙盘在柱子上看看。

什么叫做麒麟?还他娘的瑞兽,以前有过麒麟,那是一头猪装扮的。蛟龙鼔水兴波?窦燕山干掉过一条蛟龙,岳州人干掉过无数只,长安女子的包包很多都是蛟龙皮做的,很稀罕吗?龙颈凤肩?李恪的脖子没有长得比别人长,现在就更短了。

说不准的事情就赖在老子的头上,长孙原本就没什么大病,谁知道为什么出事,说不定是老家伙为了自己的预言灵验,自己下的手。

牛见虎伤的是脚。不是要害,凭什么不能有孩子?利用了老子,然后用一个祥瑞的名头向老子示好?这是袁天罡早就玩烂了的招数,现在拿出来不够丢人钱。

云烨在心底做最恶毒的揣测。气的马车都不坐了,昨夜荒唐之后的腰酸腿疼也消失殆尽,旺财踢踏踢踏的跟在云烨后面,好像被路上的行人看得不好意思,觉得云烨不该不管它,就把脑袋靠在云烨的肩膀旁边,让别人看起来好像云烨在牵着它。

等到怒火发完,一抬头就看见了自家的牌坊,路走的有点多。脑子这才注意到了身体的不适,脚底下生疼,不用说起水泡了。两条腿像是灌了铅,膝盖一软就坐在了地上,刘进宝连忙搀扶着侯爷坐到了马车里。

回到家躺在热水池子里感觉手脚都不能动了,脚底下打的泡不是水泡,是血泡,今晚看样子不用睡了,劳累过度会让身体疼痛好几天。

躺在床上让辛月给自己念军报,陇右的将士们已经集结完毕,整修十日之后就要开赴北庭替换那些已经执役五年的边军。

“夫君,妾身不能陪你去北庭。这是国法。可是那日暮能去。她就是一个妾侍,铃铛的身子太弱。去了北庭妾身担心她回不来,所以就让那日暮陪您去北庭,她本来就是在北面长大的,去哪里没问题。”

辛月唠唠叨叨的说了好久,等她低下头的时候,才发现云烨已经睡着了。

家里来了很多的老帅,指点着地图确定行军路线,北庭他们没去过,最远也就到过突厥,吐谷浑,薛延陀。

“自长安出发,经陇右过敦煌,西出阳关可达鄯善,且末、于阗、莎车等西域诸国,小烨既然需要坐镇北庭,治所必然处在庭州,听说那里还算得上是一座水草丰美的宝地,就是庭州的城池差了一些,不过不要紧,现在没人能是大唐的敌手,敌人不敢妄动,小烨去了北庭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筑城,城高壕深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危。”

云烨摇摇头道:“小侄去了北庭不打算筑城,您只要看看小侄这次遴选的军队就知道了,全是骑兵,北庭太大了,在一地筑城,小侄就必须将兵马都驻扎在庭州,这样一来,敌人只要绕过庭州就如同进入无人之境,这样的驻扎军队没有任何意义。”

秦琼吃了一惊道:“不筑城你如何熬得过那里漫长的冬天?你不要忘记了,你带领的都是关中子弟,不是那几位异族将领统领的草原骑兵,他们熬不过严寒的,陛下东征时,在高丽的时候就冻死冻伤了很多的士卒,此法不可取。”

“伯伯,这个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小杰在楼兰找到了那些楼兰人,并且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非常适合筑城的地方,据他信中交代说,那里居然有一座暖湖,冬日的时候那里的青草还是绿的,根据他的测算,可以筑一座十里之城,北庭的大军只有三万六千人,再加上仆从军,人数不会超过十万,这样的一座城足矣容纳。

最可喜的就是,那里距离敦煌这样的大城很近,只有一千五百里,容易接受国内的补给。开春之时,小侄就带着大军在北庭巡梭,严寒之时就回到楼兰休整,北方的冬季漫长,足足有五个月之多,所以,这样的准备是最合适的,也能最大限度的巩固这片新的国土。“

云烨的话让几位老将陷入了沉思。长年跋涉在边荒,这需要的不但是强悍的意志和强健的体魄,还需要庞大的后勤支援才能做到,云烨太想当然了。

鉴于云烨给大家的惊喜太多,尉迟恭问了一句:“子何恃而往?”

尉迟恭拽文没人笑话,这是他现在不多的几个喜好之一,自从儿子成为文官并且干的风生水起的以后,尉迟恭就开始读书了,特意清了先生,自己以身作则跟着先生念书,家里的其余几个孩子还有孙儿都必须跟着他念书。

这件在别人看起来可笑至极的事情,几位老兄弟却在大加鼓励,包括李二都亲自下旨勉励,这才是眼光长远之辈,今后想要从武职一途上获取功勋已经非常的难了,但是爵位的更替却是无情的,每过一代除爵一级这是死规定,如果想要子孙有进取的心思,就必须转入文职,转入文职没学问怎么行。

尉迟家的子孙大部分比较愚钝,能进入书院的只有寥寥的几个,几个人是撑不起一个家族的,所以尉迟恭说话的方式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无他,唯驼城与母马而已!”云烨也回答的言简意赅,

自从他见到夜陀的驼城之后就喜欢上它了,那简直就是一座移动的城池,一万头骆驼就能组成一座非常庞大的城池,而骆驼这东西,西域从来就不曾缺少过,只要给它饱餐一顿,数日就可以不加理会。

草原戈壁上的战争往往来得迅如烈火,疾如暴雨,来得猛烈去的也快,所以有一座巨大的驼城就能抵挡住敌人的第一波进攻,一旦顶住了突如其来的打击,云烨不认为谁还能挡得住带有火器的关中子弟。

至于母马,那是人家成吉思汗的故智,母马的奶水其实就是最好的食品,云烨拿过来用用,估计铁木真不会有什么意见,说不定大唐在扫荡草原的时候,已经把铁木真的祖先干掉了,今后会不会出现这样一个人都成问题。

自己的任务和目的就是监视那些牧民们离开大唐,去遥远的西方去为自己求得一席之地,苏定方智谋和武力足够,职位太低,没有云烨那种临机决断的能力,这也是云烨去北庭的原因之一。

老帅们弄明白了这两样东西的用途,也就不再提建城的事情,而是专心的帮助云烨谋划北庭的事物,演绎去了那里之后会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变化。

这样的会议在云家进行了整整六天,云家的账房记录下来了俩尺多厚的文牍,这些都需要云烨在路上吃透,吃深。

“走的时候就不送你了,白发人送黑发人不吉利,你好自为之。”老程出门的时候拍拍云烨的肩膀就骑上自己的马走了,别的几位老帅也是一样,他们本来就不是婆婆妈妈的人,生死别离对他们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随着离别时期的临近,云家变得格外安静,云烨去了军营,他这个大帅不能总是留在家里,帅帐里总得有人才行。

那日暮的马车,吃食,各种物资装了一个车队,那日暮见辛月在给她准备马车,就笑着说不用了,自己能骑马,可以一直骑着马跟随夫君到天边。

辛月重重的一记耳光就抽了过来,恶狠狠地对捂着脸的那日暮说:“你现在不是一个牧羊女,你是云家的如夫人,你要是敢在北庭丢云家的脸面,回到家里看我怎么收拾你,到时候夫君都救不了你”。

那日暮习惯性的点点头,她看的出来,这一次辛月真的是发怒了,以前辛月揍她的时候从来都不打脸,总说什么纳妾纳色的话,把脸蛋打坏了就白纳这房妾侍了。

辛月打完人,就失魂落魄的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将自己的头埋进被子里怓哭,而且哭的非常的伤心,这一次,她真的是妒忌了,妒忌那日暮可以一个人陪着丈夫去遥远的天边。

行军鼓响的时候就是断肠人的末日。

ps:

第三节更正一下,把貔貅写成狴犴了,这个典故用过无数遍了,还是写错,对不住。今天是太牛了,一千六百余票,我需要更新八章,只更了一章,加上前天欠的一章,我会在这几天还债的,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