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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节老子为什么要造反

云烨奇怪的看着长孙说:“娘娘,当初邹衍给秦皇献《五德终始说》的时候,秦皇是何等的喜悦,董仲舒将儒学这个绝世美人献给汉武帝之时,汉武是何等的狂喜,怎么到了陛下这里。我们献书就成了羞辱陛下?

《贞观纪要》绝对是一本治政的百科书,陛下想要了解任何一方面的要点,都会从这本书里找到,魏征的《贞观补遗》是他一声呕心沥血的结晶,就算是一家之言,也必定能给陛下极大地启发,房谋杜断早就名扬天下,微臣就不信他们俩人合著的《贞观心得》会对陛下没有裨益,至于颜家的颜氏家训,微臣听颜之推老先生说过,称为教子奇书丝毫不夸张,李靖,李绩俩人搜罗军中武器,编写了新武器在大军作战中的作用和恰当的使用办法,这本书微臣都没有看到,可见两位老将对它是何等的重视。

我们之所以把这些书献给陛下,就是因为我们敬陛下,爱陛下,听到陛下想匡正自己的得失,就不约而同的把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书籍献上,尽一个臣子的忠敬之心,何来羞辱只说,拿自己毕生的心血去羞辱一个伟大的帝王,不是这些智者能赶出来的事情。“

长孙的怒火逐渐平息下来,又问云烨:“为何是现在,为何要挑这个时间进献,本宫敢说,只要错过这个时间,陛下收到这些书也必定会像秦皇汉武一样的喜悦。“

“娘娘啊,书是用来读得,不是放在架子上让虫子咬的,您以为我们编写这些书很容易吗?陛下如果不读,我们的心血就白费了,现在恰好是陛下迷茫的时候。陛下需要形成自己的治政理念,自然就会研读这些书籍。

早年“民为水,君为舟”的理念为大唐开起了盛世的神话,现在的大唐在走前人从未走过的道路,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陛下也一样,前面的路是黑的,谁都没走过,所以就把自己的所思。所得献给陛下,让陛下从这些理念里提炼自己的思想,好找出一条最适合大唐君臣百姓走的道路,什么是忠敬,这就是最大的忠敬。“

长孙也变得迷茫起来。以前得心应手的政务,现在变得非常的陌生,一座岳州就让她云里雾里的看不清楚,更不要说整个大唐疆域了。

“皇后,让青雀备齐仪仗依弟子礼替朕去拜谢那些准备献书的臣子,云烨说的没错,他们的这份忠敬之心不容抹杀。“李二的声音远远的从大殿里传了出来。云烨刚才大声说话,其实就是讲给皇帝听的。

皇帝发了话,这场风波就算是圆满的渡过去了,岳州的勋贵又恢复了往日的逍遥。李泰很忙,每一次代替老爹去感谢人家,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更折磨,八月的岳州酷热难当。李泰身上的穿着冬日祭天的礼服,袄。袍,夹衣,深衣,绶,佩,节,冠,靴子一样都不能少,一场礼仪下来就是一整天,好不容易把这活干完了,李泰全身就长满了痱子。

身上擦满了香粉和云烨两个人赤着上身,穿着短裤蹲在池塘边上吃漏鱼,两碗冰凉酸爽的漏鱼下肚,李泰舒了一口气拍拍身上的香粉对云烨说:“那些老不死的怎么还不死?他们不死我快死了,咱们什么时候能混到老不死的地步?“

“等我们成了老不死的,现在的老不死就死光了,天大的荣耀,还一个劲的怪我多嘴,魏征的嘴脸最是可恶,明明一副想把纱布拆下来看皇家礼仪到底足不足的冲动,偏偏对我说他的那本《贞观拾遗》还有缺漏未曾补充完,都已经装订成册了,还修改个啥,就会装!“

李泰恶行恶相的扯开裤头往裤裆里兜风,愉快地说:“我父皇放了三次血,现在头不疼了,孙先生也说病情已经无碍了,孙先生不许我父皇再喝自己的血,说血液这东西一旦流出体外就没用了,喝两杯子血不如喝两碗鸡汤合算,血喝多了还会上瘾,我父皇都被唬住了。

烨子,干嘛要我父皇死命的读书啊,这些天我父皇都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处理完朝政,就是不断地看书,有时候看得欢喜,有时候忧伤,有的时候还有些尴尬,有的时候就变得愤怒,好几回把书扔了,又捡回来继续看,这样下去对他老人家的身体无碍吧?“

云烨吃着香蕉对李泰说:“没法子,大唐一日三变,你看看岳州就知道了,陛下驾临岳州不过十天,已经变成岳州商贾的节日,户曹那里商户成交记录已经大得吓人,这十天就创造了岳州半年的交易数额,这种事情你以前能想得到么?”

李泰想了一下说:“其实我不喜欢岳州,什么东西都可以标价,猪马牛羊标价我能理解,但是给男人标价是个什么道理?有些人甚至是玉山书院出来的,他们选择东家就看出价的高低,不考虑人品,不考虑学识,谁给钱高就跟谁走,侮辱斯文啊,还美其名曰人才大会。”

“会改变的,慢慢还是会回归正统,现在是新事物,所以激进,过上三五年当人们不会再急功近利的时候,骨子里的传统依然会占上风。”

“我还是喜欢玉山书院,浓浓的书香,空气里都是智慧的气息,每呼吸一口我都能感受到无穷的力量,在那里我总有一种想要飞翔的感觉,我是多么的羡慕那些背着降落伞跳悬崖的学子,他们在高空飞翔俯瞰大地的时候,该是多么的自由。“

李泰张开双臂,闭上眼睛让自己沐浴在晚风里,幻想着自己在蓝天下飞翔的场景,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云烨能感受到他发自内心的快乐。

李二在灯火通明的行宫里握着一卷书慢慢的踱步,笔墨凌乱的散落在桌子上,大块的墨汁在檀木桌案上慢慢汇聚成一汪墨泉,心中不平啊,别人眼中的李世民原来是这个样子的,这些文章都是自己最亲近的人所书写的,李二不怀疑他们的真诚,也不相信他们会有所偏私,可是总该有一个人是错的,难道错的是朕?

不会的,朕在荆棘林里徒手劈开了帝国的道路如何会错,以往的历史无不证明了朕的英明,房玄龄谋而不断,杜如晦断而不绝,魏征拘泥于食古不化,云烨偏向于投机,从不把话说到十分,长孙无忌眼光过人,却无坚持之能,都是有缺点的人,他们的不足之处自己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有缺点的臣子才是好臣子,帝王学说里不止一次的下过这样的论断。

李二想理清手里的这团乱麻,从什么时候这些麻绳开始散乱的?是从草原大胜?还是从土豆的出现?李二整整在大殿里徘徊了一夜,直到太阳从东边升起,长孙给他端来了饭食,他忽然悟透了纷乱的来源。

原来都是从吃饱肚子之后才开始变得纷乱的,天下人饥饿了几千年,到了朕手里才开始尝试吃饱了肚子,肚子吃饱了并没有出现知礼仪这一幕,什么仓禀足而知礼节,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吃饱了肚子之后还催生了一样副产品,那就是*,吃饱了肚子就想要暖和的衣服,有了衣服就会想要一间舒适的房子,*是没有止境的。

土豆,玉米,双季稻,解决了人最基础的生存问题,人们不再为肚子发愁的时候,心思自然而然的就活泛起来,心思一活泛,天下洪流滔滔顿时将一个清明世界变成了一团乱麻。

李二咬了一口焦黄的韭菜盒子,闭上眼睛品味没事带来的乐趣,韭菜的鲜香,鸡蛋的醇厚,面皮的酥脆混合到一起之后就变成了一股子让人迷醉的满足。

长孙一直看着自己的丈夫,她发现丈夫今日吃饭,吃的贪婪无比,一盘子韭菜盒子,一大碗香浓的小米稀粥被他吃了个干干净净,平日里很喜欢吃的几样子盐菜,却一口未动。

一宿没睡的李二精神奕奕,换过衣服之后就带着断鸿和侍卫重新去认识一下这座岳州城,看本质和看表面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卖菜的小贩专注的打量着过路的每一个人,只要有半点可能就要把自己的蔬菜售卖给这位路人,拿到铜子的那一瞬间,李二发现小贩的眉毛似乎都在飞舞,不过这种愉快很快就随着下一位路人的到来消失了,又变成了那种深深地渴望,周而复始从不停止,那种渴望似乎远远不是几枚铜钱能够填满的。

岳州城的乞丐都是水贼,李二知道,所以对这个悲惨的群体并不如何怜悯,他们似乎和这座城格格不入,眼睛里全是麻木和呆滞,狗被踢一脚都会哀鸣一声,他们挨了一脚只会爬着离开,很久以前这种眼神李二在很多人的眼睛里看到过,包括自己的父亲。

当时因为害怕自己也变成这幅摸样,所以才慨然起兵,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人不愿意随波逐流,李二几乎忘记了自己当年为什么要起兵造反,现在明白了。

“老子造反就是不愿意和落叶一样无声无息的化为污泥!”

PS:

第二节